第2章 第2章
回到家已經是深夜了。
雲川把拇指貼在指紋鎖的識別區域,大門打開的同時,手環也發出了明顯的振動。
他聽不到房門打開的聲音,無法知曉別人進出。安全起見,指紋鎖也關聯了手環,只要大門打開,手環就會振動。
雲川鎖好門又脫了外套,正準備摸黑回房間時,客廳燈亮了。
雲芸帶著滿臉睡意從卧室走出,用手比劃了幾個手勢。
【回來了啊。】
雲川臉上帶著抱歉也帶著責備,說:【媽,都跟你說了我今天晚回來,睡覺就不要帶手環了,會吵醒你啊。】
雲芸笑著搖搖頭,【習慣了,不戴反而睡不著。而且,看你回來了我才放心啊。】
雲川無奈,【我已經22歲了,又不是小孩子。】
雲芸沒再說些別的,胡亂比劃了幾下糊弄他,之後就回去睡了。
都說兒子長得像母親。
這對母子的確長得像,一樣線條流暢的鵝蛋臉,一樣明亮的杏眼,一樣溫婉的氣質……
還有,一樣天生失聰的雙耳。
*
簡單洗漱過後,雲川回到自己的卧室發獃。
已經快兩點了,可他依然一點睡意都沒有。
翻來覆去都睡不著,雲川索性坐起來,從床頭的抽屜里摸出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他們一家三口,那時候的雲川還是個個頭小小的初中生。
他站在父母中間,一家三口逆光而站,畫面溫馨又美好。
那時候數碼攝影不發達,這張照片沒有電子版,只有這一張留存。
這也是他們一家人唯一的一張合照。
六年前父親秦錚失蹤后,他們也永遠地失去了再合照的機會。
*
……六年前,秦錚說朋友給他介紹了一個工作機會,他想去看看,之後便沒了蹤影。
朋友都勸雲芸報警,但她沒有。
無論旁人怎麼勸說,她都堅持不肯報警。時間長了,大家也明白了原因。
外出工作,實在是很萬能也很敷衍的理由。他只是單純地想離開了,離開這個家,離開他們母子倆。
朋友多少對秦錚有了些責備,卻又不能狠下心真的痛罵他——他不負責任,但誰都能理解。
一家三口,兩個都是啞巴。
先不說負擔兩個聾啞人的生活有多麼艱難,只說這種經年累月只能靠著手語和打字交流的生活,就足夠磨人了。
秦錚受不了了,想要離開,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之後她一個人帶著雲川生活,像是完全沒有受到這件事影響,還是和以前一樣逢人就笑。
只有雲川知道,雲芸一點都不快樂。她再怎麼偽裝,心裡也還是痛苦。
說過會一輩子照顧他們母子、說過永遠不會把他們當做負擔的男人,最終還是一走了之了。
之後也有人給雲芸介紹過對象,說是不想看她這麼辛苦。雲芸說,【不辛苦呀,我們家雲川會賺錢養我】,就這麼搪塞過去了。
也許是忘不了秦錚,更多的,還是不想再拖累其他人了吧……
秦錚忍了這麼多年,最後還是跑了,換成其他人,恐怕一天都受不了吧。
家裡永遠只有一個人在說話,問出的話永遠不會有人回應,想交流一定要先按手環……
枯燥的、乏味的、無趣的、痛苦的生活。
迷迷糊糊進入夢鄉時雲川在想,父親現在到底在哪裡呢,離開他們母子之後,他有沒有過上更好的生活呢。
*
第二天是個周五,隔壁鄰居家那個女孩要去上學。
這家鄰居情況也有些特殊,父母工作都在外地,只留下女兒和姥姥姥爺一起生活。
姥姥姥爺沒怎麼念過書,在學業上幫不了太大忙,又對高考過分緊張,反而給孩子造成了更大的壓力。
兩家人住得近,平時接觸多,後來雲川就幫著照顧這孩子。
女孩小名叫小花,念的高中就在咖啡館附近。每天早上雲川去咖啡館,順便送她去上學,晚上下課後,小花會過來咖啡館這邊繼續溫習功課。
雲川不會說話,安靜的咖啡館倒成了複習時最好的去處。
「啊!雲川哥!」剛一見面小花就一驚一乍的,「昨晚回家時我忘了跟你打招呼了!」
她雙手合十,可憐兮兮地道歉:「當時店裡來了客人,我忙著招呼他,就忘了。」
雲川佯作生氣,【我找了你半天,差點報警。】
「對不起嘛。」小花苦著臉跟他撒嬌,「下次一定不會了!」
【你還想有下次?絕對不可以再這樣,聽到沒有?】雲川敲敲她的腦門。
*
駱恆今早十點才去公司。
出門時特意繞了遠,拐到了火燒雲那條路上。
巧得很,那位不會說話的老闆拎著滿手的咖啡,正幫著美團小哥裝車。
粗略一數,至少有10杯。
請辦公室的下屬喝咖啡這種事駱恆也常干,不過之前完全沒想過,收到一單10杯咖啡的外賣對於一家人手不太充足的咖啡店來說,也許是一件有點辛苦的事。
駱恆想了想,打消了想去買杯美式的念頭,直接開去了公司。
業績公告已經出了,難得有了些偷懶的時刻。下午五點半,駱恆久違地按時下了班。
離開公司前他給昨天的咖啡店老闆發了條消息。
【-駱恆:老闆現在生意忙嗎?我想預訂一杯美式,大概20分鐘之後過去拿。順便把昨天的咖啡錢給你。昨天可能是太晚了,腦筋都不好使了,明明可以用支付寶付款的。】
老闆很快回了一個OK的表情包。
駱恆刪刪減減,寫道:【早晨路過,看你生意很忙,就沒……】
只是字還沒打完,雲川的下一條消息就發過來了,【沒關係啦,就當是趁這個機會交個朋友吧^^】
駱恆把沒打完的字全部刪掉,寫:【這樣一來顯得我像是在騙你微信號】
想了想,又刪掉了。
怎麼搞的,駱恆心想,這話看起來也太輕浮了。
只是腦袋裡又忍不住回想起了那位老闆的樣貌,還有他靈巧的手指。
他打字的樣子很好看。右手的小指會輕輕托著手機底部,兩隻手的拇指在屏幕上飛快地點按著,幾秒鐘就能打出一段話。
至於另外幾根手指,則交叉著放在手機背面。
白皙,也纖細,養眼得很。
說起來,那位老闆會畫畫,會泡咖啡,都是需要用到手的工作呢。
駱恆的思緒跑遠了,直到手機屏幕滅了又自動鎖了屏才反應過來。
他趕緊按亮手機,回道:【謝謝,我下班了,現在過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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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換了一個文名,我再想想還有沒有更好的……這一對是年齡差有點大的年下,雲川22,駱恆28
另外我不知道要不要預警……這篇沒有壞人,一個反面角色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