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自作孽不可活
兩天後,韓、趙、李三家被人舉報,公司破產,相繼倒台。
[呸,一群掙黑心錢的!]
[查,狠狠地查,把這些人都查出來!!!]
[我就是受害者家屬之一,蒼天有眼,他們終於遭報應了]
[這種人槍斃十次都不為過]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是絕對不會缺席!!!]
[頂你上去]
林星辰看了不置可否,正義是不會缺席,可遲到的正義又有什麼意義呢?
「辰辰,路南發微博了。他竟然把他們三家告上了法庭,強姦未遂、吸毒還有故意傷害罪。」
「?」
「他們有證據嗎?路南不是說證據當時被銷毀了嗎?」
「難道是後來又找到的?」
「要不你問問陸一凡,他肯定知道。」
「算了吧,我就不去打擾他了,過兩天查清楚了就知道怎麼回事了,早晚的問題而已。」
「如果路南成功了那真是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
「是啊。」最重要的是陸一凡也不用受牽連了。
「網上現在評論可不太好,好多說他是蹭熱度洗白的。」
「不必在意,他們不就這樣嗎,等結果出來了就自行打臉了。」
「現在警察已經立案調查了,真不知道結果會怎麼樣。」曉曉也擔心著。
另一邊,路南敢告他們是有原因的。
俗話說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路南沒有證據但是他們自己有。
李家的那個富二代有點特殊嗜好,會把他們欺凌女孩的過程錄像拿回去看。檢察院的人在搜他家的時候發現了很多受害者的視頻,聯繫了警察,警察立刻尋找相關的受害人和家屬。當他們找到路婉時,路南才說出了所有事。
「本來以為會很困難,沒想到他們作繭自縛,我們倒是省了不少力氣。」蔣軒很慶幸。
「是啊,人在做,天在看。」路南也鬆了一口氣。
「嗯……我去打個電話。」
「誒……阿凡,你要給誰打電話啊?」蔣軒問道。
「錚哥。」
「啊,去吧。」
陸一凡走到外面撥通了林星辰的電話。
「呦呦,是我。」
「嗯……知道。」
「我是跟你說一下路南那件事已經解決了。事情是這樣的……」陸一凡解釋了報警的事。
「自作孽不可活。」這是星辰聽完后最大的感受。
「以後他也能在陽光下生活了。」陸一凡露出了微笑。
「恭喜。」恭喜你沒有後顧之憂了。
「我會轉達的。」
「嗯。」
……
兩人一陣無言。
「那……就這樣吧。」
「好,注意身體。」
「謝謝。」
「再見。」一定會再見,林星辰心想。
「再見。」還會再見嗎?陸一凡不知道。
「辰辰,你們倆這……尬聊啊。」
「來日方長。」
「溫水煮青蛙?」
星辰但笑不語。
陸一凡掛了電話后一轉頭就看見了蔣軒和路南。
「嘖嘖,不是說給韓錚打電話嗎?呦呦……對她還有別稱呢?」
「我只是習慣叫她呦呦而已。」
「那以後我們也叫呦呦吧!」
「……」
「阿凡,你喜歡星辰?」路南還是問出了口。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你對她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了?」
「你信任她,縱容她對你的好,在乎她的看法。如果你不喜歡她只說不喜歡就是了,你說不知道那就是喜歡的。」
「可我現在,給不了她什麼,我自己都站不穩,拿什麼保護她。」
「聽哥的,她要的和你想給的不一樣。你自己想想吧。」路南拍了拍陸一凡的肩膀。
林星辰,我喜歡你嗎?陸一凡自問,好像是喜歡的。可是她對自己的喜歡是不是只是出於粉絲對偶像的崇拜呢?
警方立案調查后不到一個星期就出了結果。路南也向警方和大眾解釋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路南v:首先,向我的粉絲說一聲對不起,作為偶像我隱瞞了自己的戀情。向國家說一聲對不起,因為我的衝動,給了這群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也給國家帶來了麻煩。最後,向關注這件事的網友說一聲對不起,由於我的錯誤耽誤了大家的時間,希望這件事就此結束,還網路一片清明之地。
在這裡,我要感謝那些站在我身後的兄弟、朋友和家人。感謝他們的信任與支持,讓我有勇氣面對這一切。
今天,我正式退出娛樂圈,不再參加任何活動。感謝你們的一路相伴,再見希望我只是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