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與老天爺爭食

第6章 與老天爺爭食

(六)

在文斗寨,人們有兩份正業。第一份是掰著手指算時令,守著季節種田地;第二份則是上山砍伐杉木,待下春雨小溪漲水后,把杉木拖拽出來,到大河換回一年的油鹽錢。

其餘的日子裡,寨上人最關心的是哪家的小豬仔夜晚被野貓叼走了,第二天在村口發現一堆大腸和一個豬頭。撿回來洗乾淨,拌青辣椒炒一鍋,叫上要好的鄰居,喝下很多米酒。

又或者哪家的耕牛在過一段窄路的時候,閃腳滾下山坡,等到在一個深山溝里找到時,牛早已經斷氣。主人家必叫上五六個人,把牛肢解了背回來。大塊的好肉拿去寨上叫賣,零碎的散肉和牛頭、牛腳、下水(內臟),就用來招待出力幫忙的人。

出了這樣的大事,主家的親戚少不了也聞訊趕來探望,幫襯一些零錢,說了很多安慰人的話,又吃了一些牛肉和米酒,才逐漸散去。

日子便這樣一天天過下去。

我讀小學那幾年,村裡學校有個老師姓高,是寨上的一個親戚。有天,高老師竟和村裡的一伙人到清水江對面山上打死了一頭野豬,抬回來。

這在村裡可是件了不起的大事,一路上,全村人都在爭相談論著這件事,而小孩們則紛紛圍上去看新鮮、看熱鬧。我也是平生第一次看見這麼龐大的巨獸。但野豬那長長的,讓人膽寒的獠牙,以及那兇狠而可憐的眼神,讓我做了好長時間的噩夢。

那天,村裡像過年一樣。

在文斗寨,但凡獵獲山中的野獸,都講究個見者有份。因為,在他們看來,獵獲野獸是在與老天爺爭食,多人分而食之,就可以眾人共同分擔一份「罪孽」。人多了,分攤到每個人身上的罪孽就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計了。

我雖然無緣品嘗到野豬肉,但我想,野豬肉一定很鮮美,很好吃。

那夜裡,高老師和村民們把野豬剝了皮,皮折價賣給了高老師,肉大家分了帶回家。野豬的下水,卻被幾個打獵的人弄乾凈,整了一大鍋,香噴噴的。老遠都可聞到香氣,想起來就嘴讒。

在村裡小賣部打了幾十斤米酒,那十幾個人就關在屋子裡享受大塊的肉,大碗的米酒。喝了三碗米酒,大家都覺得這樣喝悶酒實在沒意思,就吼著要划拳。一個大菜碗,一把調羹,幾個人把酒碗交過來,划拳就開始了。

一開始,大家都還壓低著聲音。慢慢地,隨著酒精的作用,划拳聲就大了起來。

寨上沒少想去蹭口福的人,但屋裡那些人總故意把划拳的聲音扯得老大老長,以致有人拍打房門的聲音他們也裝著聽不見。

一直折騰到深夜,村寨才慢慢安靜下來。

遇上這樣的事,第二天一大早必聽見寨上傳來罵街的聲音。多半是昨晚蹭口福的人沒得逞,順手就把主人家的一隻雞捉走了。主婦罵罵咧咧半天,又抓不到把柄,也只有作罷。

那時我在想,如若父親哪天也去弄只大野豬或者一隻野兔,那該多好啊!

可惜父親不會打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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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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