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曲終人散
11月18日,早上5點30分,浮屍案發生后的第三天,任煙生、毛淺禾、李洋和技術大隊的王利、小孫來到紅日酒店。
監控探頭的存在意義是為了監視人的行為,如果一條路始終沒有人走,便也沒有必要在此處安裝監控了。紅日酒店的后廚在北側,旁邊的甬道狹窄,甬道上常年堆放著十幾大桶廚餘垃圾,魚腥味濃烈,路過的人掩口捂鼻,連廚房的工作人員也不大願意靠近這裡。
紅日酒店的經理小跑著過來,「任隊長,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助的嗎?」
任煙生朝廚餘垃圾指了一下,「韓經理,裡面的垃圾是哪天放進去的?」
酒店經理:「我們的廚餘垃圾每五天倒一次,有專人過來收。酒店的位置不好,在郊區,客人少,垃圾也少。上一次清理的時間是11月13號的早上。」
任煙生和偵查員、技術員在地上鋪開幾張塑料布,合力將幾大桶廚餘垃圾倒在塑料布上。「大家要著重留意繩子一類的物品,仔細翻一翻。這麼早就把你們叫起來,辛苦各位了,查完后我請大家吃飯。」任煙生將手套遞給幾人後,也加入到搜尋物證的隊伍中。
十分鐘后,毛淺禾在一個魚丸包裝袋上找到了一團粘在一塊的寬膠帶,將膠帶打開后,可見長度約為15米,膠帶上沾有數枚非常清晰的指紋。
毛淺禾、李洋和技術員小孫繼續在廚餘垃圾中搜尋可疑物品。
任煙生和王利上樓,來到六樓的洗手間。在案發前,錢雅曾住在紅日酒店的六樓。
窗檯瓷磚上的膠帶印痕還沒有擦去。
王利:「你的思維太跳了,反向推理竟然能想到這裡,在下實在是佩服。」
任煙生:「錢雅只要在14號的這天離開酒店大門一步,就會成為我們的重點懷疑對象,她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不會冒險走出門。廚餘垃圾中的那團寬膠帶上應該可以提取到謝文君和錢雅的指紋。膠帶,容易得到。錢雅用膠帶綁好摻有氰化鉀的食物后,順著六樓洗手間的窗戶投下去,謝文君在樓下接住,取走有毒食物后,再將膠帶扔進垃圾桶。」
王利:「只要我們晚來一步,這件重要物證就會和那些廚餘垃圾一道被清理掉。」
任煙生:「這回我也可以鬆口氣了,接下來只等技術室的鑒定報告了。我等你的好消息。」
上午8點,指紋的比對工作完成。
膠帶上的29枚指紋中,有22枚屬於錢雅,7枚屬於謝文君。在六樓洗手間窗台上提取到的指紋全部屬於錢雅。
寬膠帶上的指紋無法充分指證錢雅和謝文君與浮屍案有關聯,只能證明這次的偵查方向是正確的,目前,謝文君的作案動機依然沒有確定,距離終點還有一段路要走。
收隊后,任煙生請偵查員和技術員在市局附近的火鍋店吃了頓熱氣騰騰的火鍋驅趕寒意。菜上齊,牛奶、飲料滿上,店裡只有他們五個人,於是五人開始一邊吃,一邊討論案情。
任煙生:「梁鵬被扔進後車廂的時候還沒死,梁諾的後車廂里會有他的嘔吐物,後車廂里應該能提取到梁鵬的dna和指紋,以及謝文君的指紋。謝文君當時躺在梁鵬的身邊,不排除嘔吐物蹭在身上的可能性。只要謝文君的作案動機一確定,我這面就可以製作《呈請搜查報告書》,交給羅支依程序報批,很快就能拿到《搜查證》,到時再對梁諾的後車廂和謝文君放在酒店的隨身物品進行合理合規的搜查。」
毛淺禾:「摻有氰化鉀的毒物有很大的概率已經被投毒的人處理掉了,只要其他的證據能夠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確實實施了犯罪行為,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就足以定罪。」
李洋:「證據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摻毒的食物屬於直接證據,可作為法院定案的依據。如果一起案件沒有直接證據予以證明,但間接證據所證明的事實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也能起到證明的作用,只是多數無法判死刑,判為死緩的可能性比較大。」
王利:「梁諾沒有孩子,錢雅也沒有孩子,這三人中,只有謝文君是一名父親。我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隨意指責,而是心平氣和的說一說自己的看法。謝文君太操蛋了,無論多麼恨一個人,想一想女兒也不該走上殺人的這條路,善惡一念間,只因為他的這股子怒火,女兒從此以後都要背上『殺人犯之女』的這個遭人唾棄的罵名生活,他太自私了。」
11月18日,下午3點,正在雲崗市做走訪調查工作的洪見寧將電話打給任煙生,喜悅之情溢於言表,將查到的好消息第一時間向任煙生做出了彙報。
經查,謝文君曾在今年的9月25日與被害人梁鵬有過一次非常激烈的打鬥,謝文君的面部被梁鵬打傷,帶傷回到雲崗市,為了不讓妻子和女兒擔憂,在公司里住了三天。
向洪見寧提供這條關鍵信息的人是謝文君所在公司的保安許祥雲。據許祥雲所說,謝文君住在公司的這三天曾向其哭訴自己被好朋友騙走了20萬。
謝筠今年讀大三,準備參加研究生考試,海潭市師範大學的排名靠前,謝筠打算報考這所學校。女兒的成績不錯,但謝文君為了穩妥,還是想提前托關係打點一下,很快便想到了在海潭市人脈寬廣的梁諾,於是聯繫了梁鵬,拜託他做中間人,請哥哥梁諾幫這個忙。
次日,梁鵬謊稱哥哥已經答應了此事,讓他把20萬元打過來。謝文君絲毫沒有懷疑,當天就把這筆錢轉給了他,竟沒有想到這次被梁鵬給耍了。
8月11日,謝文君來到海潭市與梁鵬理論,要他退回這20萬,梁鵬讓他寬限一個月。
9月25日,謝文君第二次來到海潭市,這次,梁鵬堅決否認有此事,反笑他記性不好。謝文君無憑無據,有理也說不清,在氣急之下與梁鵬發生了肢體衝突,並撂下狠話,一年之內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
毛淺禾喟嘆道:「沒有想到,在兩個月後,謝文君果真讓梁鵬為此事付出了代價……」
11月19日上午10點,兩張《搜查證》順利批下來,任煙生、毛淺禾、李洋和技術員王利、小孫分別對梁諾的後車廂、謝文君的隨身物品進行了搜查和檢材的提取。
梁諾沒有做最後的抗爭,在技術員提取物證的過程中就主動承認了在11月14日的晚上將梁鵬的屍體運至月湖公園的犯罪事實。
「小鵬是我的親弟弟,我始終不能狠下心殺死他,可是這些年我真的恨他……」
上午11點,如家酒店,謝文君的房間。
謝文君的帽子、t恤、外套、褲子已經全部換過。偵查員在他的行李中進行了仔細的翻找,並沒有從中找到14日的晚上他在聚會時穿的那些衣服。
「另一套衣物呢?」李洋問道。
謝文君:「扔了。」
李洋:「為什麼扔?」
謝文君:「沒有為什麼,不喜歡穿了。」
李洋:「哪天扔的?扔到哪裡了?」
謝文君:「不記得是哪天扔的,也忘了扔在哪裡了。」
李洋在心裡暗罵一句「fuck」,急得只能幹瞪眼。
任煙生方才一直站在門邊打量著謝文君,當晚後車廂中的情景似乎變成了幾張彩色照片出現在他的眼前。
梁鵬在死前經歷了嘔吐、大小便失禁的過程,繼而意識喪失,最終因呼吸麻痹而死亡,過程非常短。身旁躺著一個即將死去的人,謝文君因為驚恐和畏罪的的心理,會避開與梁鵬的面部直接接觸,簡言之,當時他的腳與梁鵬的臉在一側。
「站在那,別動。」任煙生對謝文君說道。走過去,蹲下身將謝文君的兩條鞋帶解了下來,放進王利遞來的物證提取袋中。「把鞋脫了。」任煙生拿來酒店的拖鞋,扔到他的面前。
謝文君的容色已有明顯的變化,眼神中也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很快,他恢復鎮定,佯裝無異地配合,沒有問,也不回答偵查員要他回答的問題。
梁諾和謝文君被偵查員分別帶進兩間審訊室。當天下午1點35分,技術室出具的四份鑒定報告送進任煙生的辦公室。
經過比對,在後車廂中的右上角找到的一小塊已經乾涸的物質中提取到了被害人梁鵬的dna。後車廂的兩側提取到了屬於謝文君的數枚清晰指紋。從謝文君的鞋帶中、鞋面上均提取到了屬於被害人梁鵬的dna。
兩間審訊室里,梁諾和謝文君幾乎是在同一時間供出了氰化鉀由錢雅提供的犯罪事實。
共同犯罪既遂,主犯是核心人物,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即:除了對自己直接實施的具體犯罪及其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毫無疑問,梁諾是從犯。
三人作案,屬於犯罪集團。謝文君投毒,錢雅備毒,關於這二人誰是主犯,誰是從犯的問題,還無法立即有一個清晰的答案。錢雅為了不對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存在將髒水潑在謝文君身上的可能性。
殺人行動確實是錢雅一手計劃的,氰化鉀也是她在一個月前備下的。而謝文君,在毒害梁鵬之前就料到一定會走到這一步,所以,11月13日、14日、15日這三天,他在每一次與錢雅通話的過程中都用手機進行了全程錄音,以便能夠在最後階段毫無意外的由法院認定錢雅為主犯。
審訊室里,謝文君對負責主審的任煙生說道:「當時我因為太相信別人,所以被梁鵬算計了一次,這回不能再被他老婆算計了,在襲擊別人之前,我要先留意自己的身旁有沒有坑……」
任煙生和四名偵查員來到湖濱花園的住宅區,走到錢雅家的樓下,兩名偵查員在二樓,一名偵查員在錢雅家的上一層,任煙生和毛淺禾敲開了錢雅家的安全門。
錢雅從警車上走下來,面無波瀾,眼中無光,左手腕上戴著母親送給她的翡翠手鐲。手銬與手鐲碰觸的聲音琳琅清脆,猶如作金石聲,此情此景,卻像一首輓歌般哀轉凄涼。
2017年6月18日是錢雅出嫁的日子,母親在她將上婚車之時,把這隻翡翠手鐲套在了她的手腕上,願這翡翠能護佑她一生平安、一世幸福。
本次審訊工作由任煙生、毛淺禾和李洋負責,毛淺禾主審,任煙生副審,李洋記錄。副審是審訊過程中的協助人員,在必要的時候主動參與審訊工作,適當彌補主審出現的疏漏,糾正偏差。毛淺禾雖然是一名剛入職不長時間的年輕偵查員,工作能力卻明顯的比其他新人強出太多,任煙生有意鍛煉她的審訊能力,所以將此次主審的任務交給她來做。
例行的問題問完后,毛淺禾說道:「錢雅,你的殺人計劃很周密,讓一件看起來很簡單的案子變得很複雜,如果我們沒有倒著查當晚的監控錄像,就不會查到姚奈的破綻。十幾分鐘的時間差,看起來很不起眼,卻直接改寫了故事的結局。你在我們對姚奈進行詢問之前,已經給他打過了電話吧?在電話里,你對他說了些什麼?」
錢雅:「我只告訴他不要讓警方知道嫖娼的事,沒說別的。」
毛淺禾:「姚奈和出台小姐開房的時候,你正在紅日酒店,是如何知道他當晚的行蹤的?」
錢雅鄙夷一笑,「姚奈和梁鵬一樣,只要聚會就胡吃海喝,喝完了酒下半身就衝動,我根本不需要刻意的想就能知道姚奈在聚會結束后做了什麼。他這個人又憨又蠢,做了對不起老婆的事,還害怕被老婆發現。梁鵬的死在他的預料之外,知道你們會去查他,非常慌,所以我讓他說什麼他就說什麼,因為著急,他根本不問我為什麼要這麼說。我不否認也曾心存僥倖,每一個兇手在作案后都會有這樣的心理,在後來的擔驚受怕中我慢慢的認命了。」
毛淺禾為了讓錢雅如實供述在被害人死亡之前曾與梁諾關於殺人計劃有過多次的電話聯絡的這一犯罪事實,問道:「你的目的是讓姚奈的離開時間在梁諾之後,14日的晚上你沒有去過門市房,是怎麼知道梁諾的離開時間的?」
錢雅:「只有姚奈離開門市房的時間晚於梁諾,姚奈和梁諾交代的細節才有可能被你們相信,這是我和梁諾的計劃,在殺死梁鵬后商議的。小吃一條街上沒有安裝監控,所以我讓姚奈從那裡走,以為你們不會將偵查重點放在這裡,沒有想到你們還是去查了。」
「至於謝文君,因為平時一直在雲崗市生活,在海潭市沒有車,雖然有時間投毒,但運屍困難,梁諾的嫌疑此時已經排除,你們即使懷疑謝文君也找不到指證他的直接證據。是我勸他在案發後留在海潭市一段時間的,這樣做不容易引起你們的懷疑。」
毛淺禾:「謝文君和梁諾不同,對梁鵬的不滿不是日積月累的,加之他平時不在海潭市生活,你與他只有過數面之緣,在這種情況下,你是如何說服他去投毒的?」
錢雅:「梁鵬欠了謝文君20萬,我向謝文君承諾,只要他在宴席結束后,等到其他人都走了以後把摻有氰化鉀的啤酒哄騙梁鵬喝下,就替梁鵬還了那20萬。我對這個世界已經不再留戀,留著這些錢也沒有用。雲崗市的物價要比海潭市的高一些,謝文君家境困難,女兒需要花錢的地方也很多,那20萬幾乎是他家的全部積蓄。謝文君雖然猶豫過,但最終還是答應了。11月14日的早上,謝文君按照我的要求來到海潭市參加了聚會,假裝不計前嫌的與梁鵬喝酒,陪他聊侃,等他放下警惕后,讓他喝下了摻有氰化鉀的啤酒。」
每一樁刑事案件的背後都有一個讓人嘆息的故事,故事由一行行文字拼湊而成,兇手與被害人之間發生的每一次矛盾都是這一行行文字中看起來最微不足道的一筆、一劃。
兩年前,45歲的梁鵬過膩了自由卻孤單的日子,只想儘快找一個人每晚陪著他睡覺、照顧他的飲食起居,於是,在海潭市的相親群里留下了虛構出來的「個人信息」。他相信,有哥哥梁諾的幫助,即便過不上富貴的日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也綽綽有餘。
那一年,錢雅30歲,有房有車有積蓄,也有詩和遠方,嚮往且期待婚姻生活,始終相信家庭是一切,顧家既是責任,也是義務,只是不願意在徹底規劃好未來之前草率結婚。
錢雅的母親在海潭市的相親群里看到了梁鵬留在群里的個人信息,對他的「個人情況」頗為滿意,唯有一點讓她略感介意:與女兒近20歲的年齡差。思慮過後,她考慮到女兒已經不再年輕,大一些也無妨,歲數大,會疼人,於是將電話打給了梁鵬,和他詳細說了女兒的情況。
梁鵬聽后,對錢雅的自身條件特別滿意,有積蓄,正合他意,最主要的是,她小他很多,且容貌姣好,這讓崇尚虛榮的他非常有成就感。所以,梁鵬很快向錢雅發送了好友申請。
大齡剩女,似乎不該再有挑揀的理由,錢雅不願意再聽母親的嘮叨,勉強與梁鵬聊天、硬著頭皮和他見面。
梁鵬為了釣上這條魚,在二人了解的過程中表現得尤為體貼、細心,錢雅對他的排斥感也隨之慢慢減淡。
通過相親而結識的男女不需要太多的感情基礎,只要物質條件匹配、三觀比較一致,便可以考慮下一步。隨著二人相處的時日逐漸增多,錢雅漸漸忽視了從前最介意的年齡差,真的把梁鵬當作了另一半。
半年後,錢雅與梁鵬登記,6月18日舉行了婚禮。
說一句謊話,很容易,卻要用餘生來圓這句謊言。時光將梁鵬貼在身上的遮羞布一條一條的揭下,赤身裸體的他在一夜間變了,變得暴躁粗魯。他將這一切歸咎於錢雅的「不旺夫」,隨時隨地對她惡語相加,爭吵是家常便飯,梁諾曾多次對錢雅施以家暴。
婚姻是一場博弈,錢雅輸得很慘。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她選擇了接受現狀,包容梁鵬。
錢雅將衣袖挽起,露出小臂上的淤青。淤青連成大片,與潔白的皮膚對比鮮明。在任煙生、毛淺禾和李洋的驚愕目光下,錢雅平靜地說著,「或許是我思想保守吧,總認為離婚是一件特別丟人的事情,不僅丟自己的臉,也讓父母在親戚的面前抬不起頭,所以從來沒有動過離婚的念頭。梁鵬一旦喝多了酒就打我,我躲進婚前買的房子里,他追過來繼續打我,我也不能回娘家,只能默默忍受,誰讓自己當年眼睛瞎呢?嫁給了這樣的一個人。」
「在我們婚後的第二個月,梁鵬賭博輸了兩萬塊,為了還錢,他偷走了我的銀行卡,密碼是我的生日,他知道,用我賺的錢還了他欠的債,我是接到簡訊提醒的時候才知道這件事的。同年9月,梁鵬又一次逼我為他還債,五萬,我拒絕了他,他打了我一頓,我沒有妥協,他也沒有強求。半個月後,一伙人闖進我們家,砸壞了家中物品,也打了他和我,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去銀行取了五萬塊,又一次替他還了債。」
「前前後後,我一共為梁鵬還了五、六次債,最多的時候28萬,最少的時候幾千。婚前,我的積蓄有六位數,錢能讓人挺起腰桿,我那時樂觀積極。結婚的第二年,我的收入不僅沒有增加,反而還欠了同事三萬塊,那兩張欠條讓我在公司里抬不起頭,但我無法把這些事告訴娘家,只能一人承擔,默默忍受。這也罷了,只要梁鵬能像結婚之前那樣好好照顧我就好,可他還是讓我失望了。一日日被他的冷言冷語磋磨,隔三差五的還要被他莫名其妙地打一頓,我從失望到絕望,沒有辦法解決,只能任由這種壞情緒在身體里發酵。」
「我是在結婚後的第五個月才知道梁諾也在為梁鵬還債的。他比我慘,在我公公的逼迫下養了這個巨嬰十多年,為他買房、買車,一次次為他收拾爛攤子。梁鵬沒有做生意的頭腦,卻偏要學人家做生意,做一次賠一次,每一次都由梁諾為他擦屁股。梁諾和胡娟本來可以過上大把花錢買快樂的日子,只因為我公公的幾句話就要不斷的為這個垃圾弟弟善後。」
「今年的國慶節,家庭聚會,我和梁諾喝得都比較多,酒後吐真言,其他人去客廳里打麻將的時候,梁諾忽然對我說『有這個弟弟還不如沒有,他活著還不如死了』,雖然是一句抱怨話,但他說得很認真,我也聽進去了,也是在那一天,我做出了殺死梁鵬的決定……」
11月20日,上午9點,浮屍案成功告破。
錢雅被移送至青州看守所之前,對任煙生和毛淺禾說道:「我寧願當時為了過上更好的物質生活而結婚,這樣做至少在往後的生活中我能因為得到而感到快樂,只因為一個人對你好就嫁給他是最錯誤的決定,假如有一天他不再對你好,你將一無所有。二十幾歲的時候常聽人說婚姻可以改變一個女人,當時我不相信,結婚後我慢慢信了,我以為可以按照喜歡的方式過完這一生,沒想到,到頭來卻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
……
一名被害人,三名嫌疑人。
一聲「哥哥」,改變了兄弟二人的一生。
一組虛構出來的信息,將一個原本可以好好生活的人送上了不歸路。
梁父和梁母坐在餐桌前,桌上放著六副碗筷,從前的團圓時光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