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謝謝已經將本書讀完的你!
反正也不會有多少人追到後記這裡吧,我也直說,大部分現實主義者估計都會覺得這本書內容無厘頭,邏輯混亂,狗屁不通,勉強都看下去了,也一定有很多情節沒看懂,這是正常的。
在一開始寫好大綱時,我自己覺得條理也算清晰,但我是個很自由的人,我對我筆下的人物也給了很自由的許可權。
可以說,我是一個沒有威懾力的導演,大概的劇本已經給出去了,但戲怎麼演是演員說了算,演員一時興起,劇情就變得不受控制,而我也無力挽回。
這本書是經過幾個月的構思后,手寫兩年趕出來的。在一開始,我就沒打算寫什麼幾十萬字幾百萬字的長篇小說,因此選擇了手寫。
寫完了三本筆記本,先用0.28的筆寫初稿;整本寫完后再用0.35的筆添刪改情節,這之後離初稿劇情已是偏了十萬八千里;再用紅筆訂正句子和催別字,再修飾語言,刪去原先可能觸及敏感話題的句子以適應國家要求;第四次用藍筆添加了大量細節描寫和補充情節,因為本人很在乎邏輯也很喜歡科幻,卻偏要寫沒邏輯的魔幻小說,心中總覺得彆扭,生硬加點解釋;最後用紫色的筆鍊字煉詞鍊句,又加些心裡描寫和故意迷惑讀者的拗口句子。
改著,漸漸離初稿越來越遠,也離大綱越來越遠,最後除了靠六場末日串聯的整體劇情,中間情節完全嶄新。相比最初的版本,那個版本的語言通俗易懂,但思維跳脫,如今這個版本文學性更強,是我故意要寫得讓人看不懂,有些句子里藏的真正想說的話可能真的只有我一個人能看懂,因為太多東西被刪改了。原先可能有十幾萬字,現在算上標點符號,這本書也只有十萬字。
我一直很喜歡魯迅,魯迅先生一篇文章要改五次以上,我也不奢求說自己要成為一個大文豪,但我十分欽佩他對文章一絲不苟的態度。我寫小說不是為了迎合別人,我寫小說是寫給自己看的。
可是又真的希望我的小說被人看到,希望能擁有一個懂我真正想表達意圖的讀者。曾有人說要幫我出版,但在出實體書和當網路小說作者這兩個選項間抉擇很久后,出於各種原因,權衡利弊還是選擇後者。即使寫這本小說我並沒有盈利的目的,但我也不會傻到要賠本。當然,我也不會想簽約。我在初稿沒完成時我就知道這本小說應該不會有太多人看,越改得乖僻了越明白不會有多少人理解的。
看整本小說,似乎我在講述的主題是要做出正確選擇,勇於犧牲之類。實際上這是為了讓小說不顯得分散,讓小說更符合需求苦思冥想插進去的主題。
真實想表達的主題我忍痛刪改了,瀏覽小說多遍,中間幾乎不能再看出我原先想表達的中心思想是什麼。這令我痛心疾首,也就更讓我希望能找到懂我的讀者,卻也更心灰意冷。不過在作品的簡介里,有一絲絲靠近中心思想的影子,但只是很少很少的影子而已。
小說里為了迎合現在的主題還加入很多昧著真心的句段,人物的形象也被迫偏離最初設定,對於一個創作者來說,這真是極大的悲哀了。
原本小說寫得類似於傳記形式,每場末日都加了一些現實因素,會使小說太過於現實甚至讓人誤解,因此我反覆強調這是平行地球發生的事。中間一些模糊的情節,比如每場末日過後快速的恢復過程,第四場末日和第五場末日中間如此大的轉變,
究竟是主人公的幻覺,或是末日真的恢復太快,或是每場末日後主角其實都掉入了另一個平行世界,這就靠讀者自行理解了,因為我真實創作時並不想這些,我是完全意欲按現實生活加入奇幻色彩寫的。
這樣一改之後讓小說線顯得朦朧了,會減少閱讀的真實感,避免使讀者產生誤解。因為原先瀏覽我未訂終稿的小說時,我自己都嚇了一跳,一度以為自己彷彿在寫日記或自傳了。我也想過換第三人稱角度,但這樣小說是真徹底失了我原先想表達的色彩,我自己也會大失所望。第一人稱這個角度是我特意的挑選。
不用試圖在現在這個版本的小說中找我原先想表達的主題,找不到的,我已經確認都刪改了,又加了迷惑讀者的情節,連我自己都找不到了。假如真的不幸被看出了點點,對,我用的是不幸這個詞,因為若你們真看見了我原先要表達的主題,定會沉默,或許會大失所望,甚至百感交集。這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有些事大家懂都懂,講得太明白沒必要。
如果真的有讀者看下來了,如果真的有讀者要問我,我也不會回答的。
這個版本的小說有大篇幅的心理描寫,我希望考心理描寫反映人物所處的環境和勢況,一些人定會覺得冗長無聊的。因為一開始並不當網路小說寫,所以我不知道大篇幅不適宜的片段描寫是否能過審,當然我也不知道那樣尺度的血腥和暴力在網路上又能不能過審,斟酌一番后都還是和諧掉了,轉用心理描寫代替,或模糊地一筆帶過,能避開就避開。
另外,我要塑造的主角人物並未完全意義上的主角,她只是其中一個選擇人(實際上初稿時選擇人不叫選擇人),是敘述故事的一個視角而已,所以這樣的主角在性格上肯定是有缺陷的。我沒有直接用詞語概括一些人物的性格特點,而極力想用情節表現出來。
現在在後記里,我可以大概描述,米雪這個名字是隨便取的,對這本小說而言名字不重要。她是個十分敏感的人,可以說她內心是孤僻的,但她並非在對外交流上也一副生人莫近的模樣。早期她沒朋友,但隨著年齡增長,閱歷豐富,她可以和人侃侃而談,但不會交心。她的孤僻僅限於內心。
和布拿拿的侃侃而談又不一樣,布拿拿是善於把握人想要的從而自然地迎合上去,組織能力強,辦事效率高;米雪的侃侃而談僅限於事業學業和對自己的利益,這點上她和布拿拿相比是不如布拿拿的,可以說她的談話是有點以自我為中心,但又不會傷了對方的感情。
布拿拿是對任何人都能有一套理論,和任何人都處得好,但是米雪在有些事情上可以說是大直女。她要是看誰不爽不會表面和和氣氣,而是直接就寫在臉上。她在大是大非的具體內容上善於偽裝,但對事情的態度卻不會刻意掩飾。
好比說,你打聽到,米雪得知了一個不得了的大秘密,你就去問她是什麼秘密。
她會說:「這件事想想就來氣!」
你從她毫不掩飾的憤怒表情上可以知道這確實是個讓人生氣的秘密,然而你卻根本套不出這究竟是個什麼秘密。
她愛自責,什麼不好的事都愛往自己身上攬原因,什麼都以為是自己的錯。
在大雪末日時她儘可能想低調,是因為打敗白熊並不都是她自己的功勞,但她不能將藤蔓人的事說出去,因此人人叫她英雄時,她心裡是抗拒的。她不願意接受不屬於她的榮譽,因此別人對她的愛戴反而讓她無地自容,才會讓她儘可能壓縮自己。
但是成為演員不一樣。成為電影明星卻不是搶了他人的榮光,可是完全靠她自己的。成不成名,得不得到觀眾的認可不單單是靠導演的威望說了算,卡梅隆導演確實很有名氣,但能被觀眾認可,以後還能繼續走這條路,怎麼說也是她自身有實力。因此她才會心安理得接受電影明星這份榮譽,不必像大雪時那樣遮遮掩掩。
可以說,她是個很要強的人。
不過,米雪和我不是同一個人。布拿拿也不是我,爸爸也不是我,奶奶也不是我,爺爺也不是我,尤娜也不是我,媽媽也不是我,趙阿娘也不是我,砰稚卡森瑟也不是我。
我也是個複雜的人,其實所有人都很複雜。有些角色身上確實有我本人的影子,也有些角色完全按照與我相反的性格塑造。但是這些角色終究是他們自己,就拿米雪來說,她可能有30%我身上的一些元素,加上30%與我相反甚至我討厭的元素,加上40%在我身上和與我相反的方向都找不到的獨一無二的新元素構成。
就隨便拉兩個毫不相干的路人,我們也不能百分百保證說他們身上完全沒有相同之處。
塑造角色時,我沒有特別偏愛哪個角色。因為我是代入了米雪的視角,對人物的評價是米雪的評價,而非我的評價。在米雪之外,我對角色的態度是客觀的。他們只是按照他們的性格演自己的戲罷了。
有時我自己也會覺得好笑,我可以寫出令人捧腹大笑的文字,可以寫得文縐縐甚至讓人覺得做作,但也可以像這本小說一樣,寫得沉鬱。以至於,連這篇後記都還帶著那份沉鬱的味兒。
不過,米雪的性格到底和我本人有出入,我還是要盡量把語言往她可能會有的風格方向改,這樣一個修改語言的過程我還是蠻痛苦的。反倒是尤娜的日記那一篇,我幾乎是沒有改動的,雖然是儘可能按照尤娜的心理狀態寫,但多少還是藏了點我本人最原汁原味的風格進去。
實際上,我朋友對我的評價,再怎麼多樣也總有一個詞會提到——沙雕。
對於他們見我的第一印象,竟然是出奇的一致,至今沒有出現第二個評價——蠢。
所以我也很不服氣,在這本小說里我要努力寫得聰明,江郎才盡了也要寫得成熟。但我到這本小說完本我也還是不敢讓我的朋友們看見,畢竟我也有丟丟害羞,怎麼好意思讓人家知道我是這樣一個又穩重又睿智的人呢(*/?\*)
好啦,謝謝讀到這裡的你對這篇小說的支持,願你日日安好,歲歲平安,日子明朗,生活可愛。
(┌?ω?)┌?謝謝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