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9章
縣衙門外,一婦人站在鳴冤鼓前,手持鼓槌,在身旁男子的催促聲下,垂眸沉默了片刻,下定什麼決心似的,抬手擊鼓。
咚、咚、咚,低沉的鼓聲在門口眾人的心頭敲響。
門外有人擊鼓,縣太爺很快就升了堂,婦人和男子,宋辰以及酒樓的大廚被傳喚進去,一眾看熱鬧的也跟著進去了。
婦人上堂后就跪到公案左側的原告石上,男子放下背上的死者,從懷裡掏出一張狀紙遞交給主簿,然後也到原告石上婦人的身旁跪下。
與大廚一起跪在公案右側的被告石上的宋辰,見到這一幕皺了下眉,自那兩人決定報官后,一路過來,自己都跟在他們身後,未曾見他們何時自己或是尋人寫了狀紙,這狀紙是如何來的?
難不成是早就準備好的?想到這裡,宋辰打了結的眉頭舒展開來。
若真是之前便寫好的,那他的那一分猜測便可證實,他也就不必擔心什麼了。
宋辰在下面轉完念頭,發現上面的縣太爺已經開始審問起了原告,便也連忙細細聽著。
主要是婦人在說,那男子不時補充一些,兩人的說辭與在酒樓時的大同小異。
只不過還介紹了一行三人的姓名,宋辰藉此知道了那婦人是陸郭氏,男子趙四,死者叫陸仁。
原告陳述完案由,公堂外的議論聲逐漸增大,實在是陸郭氏言辭悲切神情哀傷,博得了不少同情,讓人不自覺便相信了她,開始指責宋辰等人。
議論的聲音越來越大,縣太爺不得不重重一拍驚堂木,大喊一聲肅靜,待公堂上恢復了安靜后他才開始審問被告,也就是宋辰等人。
對於陸郭氏與趙四兩人的指控,宋辰幾人自是不認。
所謂病從口入,對於要吃進肚子的東西,宋辰很是重視衛生問題,對廚房的一眾人等更是耳提面命。若是哪個偷懶懈怠了,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不容商榷。
宋辰給酒樓中夥計開出的待遇不錯,隨著酒樓生意越來越好,還漲了工錢,是一份能長久幹下去的生計。
因此,酒樓里的夥計對宋辰吩咐的事不敢懈怠,生怕丟了這份工就再找不到這麼好的活。
在此種情況下,凡是酒樓的人,都敢拍著胸口保證,酒樓是食材絕對不會出現問題。
何況每種食材可不止上了一張桌子,那麼多人都吃了,怎地吃到死者的嘴裡就出了事?
鑒於這些原因,酒樓的眾人都是不相信自家的食材會出什麼問題的,尤其還是只在一張桌子一個人身上出了問題。因此自然不會認下死者家屬對酒樓的指控。
而宋辰更是因著自家先前發覺的一些疑點,幾乎能認定這一場鬧劇就是有人惡意陷害。
只是若真是陷害的話,宋辰自認自己平日里待人還算和善,也不知是誰和自己有這麼大的仇恨,使得對方為了陷害自己費了那麼多心思,甚至竟還不惜搭上了一條人命。
在聽完了宋辰陳述的他發現的一些疑點后,縣太爺已然皺起了眉,公堂外也再次響起了竊竊私語之聲,且聲音不斷增大,縣太爺不得不停下思考,又一次拍響了驚堂木,讓公堂恢復安靜。
原告被告各執一詞,案子的審判似乎陷入了僵局,以往遇到這種情況,就該傳喚證人上堂問話,只是今天事發突然,報官也是臨時決定,原告並未來得及尋好證人,縣太爺只得重複審問了原告與被告。
另一邊,仵作已經被死者屍體做好了詳盡的檢查,證實死者確實死於中毒,來自一種名為毛鬼傘的有毒蘑菇。
陸郭氏此時已然變了臉色,而趙四一聽這話就跳腳大罵,直言定是酒樓用了有毒的蘑菇做菜,這才毒死了表哥。
仵作並未理會情緒激動的趙四,繼續說,毛鬼傘是一種幼嫩時可食用的蘑菇,開傘后傘蓋變黑則有毒不可食用,只是可食用時也不可與酒同食,若與酒同食,則會產生醉酒樣反應,食用的量不多時無大礙,量大時可危及生命。
趙四聞言罵得更凶,只道今日原本是個高興的日子,自家表哥便多喝了幾杯,未曾想遇到了黑心商家,就這麼去了。
聽得趙四越罵越凶,甚至快到擾亂公堂的程度了,縣太爺頗為不滿,正想呵斥一聲,卻見被派去酒樓取證的幾個捕快會來了,便放棄了呵斥趙四的打算,先傳喚捕頭上堂回報他們一行人的發現。
他們到酒樓后,就找了只狗,將死者桌上的食物分別餵食了一些。
而那隻狗並未中毒而亡,也不曾在桌上的菜中找到仵作口中名為毛鬼傘的蘑菇,證明歸林居酒樓的食物並無問題,死者的死亡與歸林居酒樓的食物沒有直接關係。
捕頭的話一出,原先還在情緒激動的叫罵的趙四頓時啞了火,卻只沉默了片刻,又再次開口,堅持認為是酒樓有問題才害死了他表哥,只是話語間沒了之前的理直氣壯。
縣衙辦案自然是看證據,如今沒有證據證明死者死因與歸林居酒樓有關。
即便死者的家屬再不願承認,縣衙也是得按證據說話,於是縣太爺便準備判酒樓無罪。
看出了縣太爺的打算,宋辰心裡也是長舒了一口氣。雖說他一直篤定自家酒樓的食材不會出問題,但不怕萬一就怕一萬,他心裡還是有些隱隱擔憂的,如今可算是能放下心來了。
然而這口氣才舒了一半,卻又出了狀況。
眼見縣太爺就要說結案判詞準備結案,主簿突然走上前在縣太爺耳邊說了什麼,縣太爺臉色微變,向趙四和陸郭氏的方向掃了一眼又馬上收回視線,然後點了點頭。
沉吟片刻后,開口:「陸仁死在歸林居酒樓之中,食用了酒樓的食物而亡,歸林居酒樓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判歸林居大廚當負主要責任,收押獄中;
歸林居老闆宋辰治監管不力之責,罰銀五百兩,限三日內交於死者陸仁遺孀陸郭氏;歸林居停業,一年內不得開業。」
此結案判詞一出,不僅宋辰傻了眼,堂外前來觀看判案的眾人也大吃一驚,他們整場案子看下來,可沒看到或聽到有什麼證明死者的死亡與酒樓有關的證據,可縣太爺卻判了酒樓有罪,一時間,議論紛紛。
縣太爺不管身後的人們如何議論,結了案,示意捕快將歸林居的大廚帶走,起身便向後院走去,主簿也跟在他身後離開,消失在門后前還回頭看了宋辰一眼,眼含警告。
正是這一眼,讓宋辰猛然想起,縣衙的章主簿的獨生子,正是曾經欲納李秋娘妾卻又被流言嚇跑的章平,原來這是為兒子出氣來了。
看來大廚也是被自己和秋娘連累了,還得想辦法把他救出來才行。
不管這縣太爺是聽到了什麼才改了主意。但既然能被章主簿的話所打動,想來若是多用些銀子打點,應該是能把大廚贖出來的。
宋辰看著跪在自己身旁的,酒樓的大廚不斷喊著冤枉被拉走,又轉頭看了眼臉上滿是掩不住的竊喜的趙四,和仍是一臉悲戚的陸郭氏,苦笑著站起身,撥開還圍著不肯散是人群,回家籌銀子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三個配角的名字,emmmmmm,如本章提要所示,可以說非常敷衍了,還記得男主爸叫宋老爹,女主爸叫李老爹,媽叫蔣氏嗎。
沒錯,都是因為我懶得取名字,取個正式點的名字得費很多心思,來自一個取名廢的心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