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0085----案發現場的發現
女友也許是覺得實在無聊的原因,在葬禮剛開始不久,便開始哈欠連連,讓坐在邊上的親屬們頻頻側目。
到了一半,她竟然開始玩起了手機。身邊的親屬們站起身來,指著她破口大罵,葬禮也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大邱首富的人生最終謝幕,卻鬧得如此不堪。
親戚們對於女友的怒火,其實也是非常實際的:一旦可以證明女友對李尚的死負有責任,那麼分配遺產的鬥爭中,就直接減少了一個有力的競爭者。
於是在當天晌午,在k國的媒體上,都瀰漫著一種「年輕女孩謀財害命」的氣氛。
而女傭,此時也站在了李尚家屬的一方,在電視前露面,堅稱自己對於李尚的死因,「絕對不可能是自殺,而且我發誓不是我殺了他!」
在當天下午就在此時,一封「大邱來信「讓原本就紛紛亂亂的「遺產大戰「,出現了新的轉機。
大邱汽貿公司,是長期在信貸公司里擔任李尚的副手李之助所一手創辦的公司,專門負責對李尚的遺產分割。
他拿出來的一封信。
信件是在2010年2月8日,李尚未與女友結婚之前,由李尚親手寫下寄給他的,內容如下
「遺言:我個人的全部財產,在身過之後全部捐獻給大邱求助兒童組織。公司的清算,也拜託你來負責。2010年2月8日李尚」
李之助所保留的這封信,迅速被交給遺產律師,進行相關的筆跡鑒定和有效性認定。
如果這封信被確認屬實的話,那麼就意味著,在這場遺產爭奪戰中,將有很多人直接出局。
朴尚源坐在車上,聽聞此言一愣,如果這封信是假的,倒也算是個笑話,如果這方面是真的,那也就意味著這件事情變得有趣起來。
車窗外邊交替閃爍著紅藍色的警燈。朴尚源搖開車窗伸頭向外望去,在李尚死亡的別墅的北側並排停著四輛警車,別墅前也被圈上了警戒帶。
這封遺書的真實性暫且不談,
在媒體問及李之助先生,李尚當時是為何留下了這樣的遺書時,李尚表示:
「當時李尚剛剛和前妻離婚,和我在一起,連續聊了很長時間關於人生的話題。在那之後一周,他就寫了這封信給我。我收到信后,還打電話問了他,這個真的要當作他的遺書嗎?他回答說,人生一世,最後總應該留下一些什麼。萬——他去世,就讓我在合適的時候,把這封信拿出來。」
那麼,「全部捐獻「如果成立的話,是不是意味著所有人都拿不到一-分錢遺產了?
答案是否定的。按照k國的遺產繼承法,作為死者的第一直系親屬,是可以有權提出,對遺產進行「遺留處理「的。
也就是說,如果女友最終被證明,與李尚的死並無關係的話,她就可以提出進行「財產遺留「。
而財產遺留的比例,最高可以達到50%。
換句話說,隨著這封遺書的公布,女友可能可以分配到的遺產,將從七比三,變成五比五。
與此同時,所有其他李尚的親屬,將註定空手而歸。
退一步講,如果女友被證明「對李尚的死負責」,那麼申請「財產遺留「的人,將換成李尚的兄弟姐妹,大家一起分配這5份。
從原本的「人家拿大頭兒「,一瞬間變成了「贏了的人通吃,輸了的人一分沒有「。李之助信件的面世,所帶來的並不是遺產爭奪的終焉,而是更加白熱化的展開。
既然眼下已經到了必須撕破臉的程度,那麼李尚的親戚們,也就自然開始了對女友的更加積極的調查。
朴尚源抽出一根煙,眼下得出來的證據,也就只有這個女友是最可疑的。
至於女傭,她說過會給他留下秋衣長,但是聽那封信表明女傭一點關係都沒有,那麼女傭的懷疑也就此可以撇開。
至少目前是這樣的。
蘇書楨這個傢伙還真是給力啊。
不過這起案件經媒體的渲染已經到了舉世皆知的地步了,看來今晚也要查點有用的東西才行啊。
梅溪湖,聽這個名字就覺得充滿了詩情畫意。不知道的人還以為這裡和梅花或者溪流有關,而且這個名字賦予了這個地方無限的想象力和美感。
梅溪湖只是一個人工湖,這裡美景如畫,依山傍水。要不是這些現代化的高樓大廈,朴尚源還以為誤入了一個城市中的世外桃源。
漫步在梅溪湖畔,看著湖兩邊的高樓大廈就像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
看著梅溪湖的房價,許多人說梅溪湖已經新晉為江南的富人區了。雖然,這只是一句玩笑話,但是可見梅溪湖的發展有多快。
這裡是老牌富人區。
案發現場的勘查,是有一定的順序的。
首先,是由痕迹檢驗員進入室內,處理整個現場的指紋、鞋印等痕迹,防止後續的技術員無意間破壞案發現場。
等痕迹檢驗員驗證完畢,才會允許後續人員進入。
不過案發現場早已大致勘察完畢,所以也就顧不得那麼多了,兩個人穿上鞋子。
朴尚源主修心理學,平常也會在課餘時間去觀看一些關於痕迹學的東西,因為這兩門是破案最主要的關鍵。
朴尚源看了一眼朝北的房門,材質為鐵皮防盜門,十字花鎖芯,顏色為深紅色。
這種門也叫富人專用門,是配備的一種極為昂貴的房門,這種房門的主要構造其實就是兩層鐵皮中夾了一層特殊材質。
就算是發生爆炸,房沒了,門還在。
案發室內為結構比較複雜,有三層,目測一層面積五百七平方米,進門右手邊為客廳,在客廳之中擺放了一組沙發和一套家庭音響,客廳正中央是一套VR設備。
進門的左手邊為餐廳和廚房,透過一扇透明的玻璃移門能清楚地看到廚房有嚴重的翻動痕迹。
客廳的南側由東向西依次為卧室、衛生間和儲藏室。
根據女傭的描述,李尚已經沒有多餘的力氣再要去爬樓了,雖然是有電梯的,但是他仍舊住在1樓比較方便,因此案發現場在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