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張 家父張二河
我的好閨蜜發小張丁丁女士,從小就是獅子頭小捲毛皮膚黑粗粗的,眉毛也很濃郁,當然她媽媽是一心盼望生個女兒的。
只是她媽沒想到可愛的小棉襖有很多種有一種是丑的愁人的,為此她媽和我媽是小鎮吐槽界的死黨,互相埋怨上蒼給予的種子不對頭,太劣質了。
當然她爸和我爸也是經常一起喝悶酒,都是一心想搞錢生二胎的革命好基友。
至於小鎮那麼多孩子為什麼我選擇了張丁丁作為好閨蜜,當然也是有理由的,互補嘛,我美她丑,我笨她聰明,打架她還是個好手。
最主要是離家太近了,通訊只需要靠吼一聲就行。而且我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她是能全部支持的。
比如我特別喜歡在黃昏的時候去清祠河邊坐著,就是覺得特別的舒服,總是有一種陰涼的氣息在往身體裡面沖,當然小孩子也不會描述,而大人是最討厭小孩去河邊的,有理沒理總是揍一頓再說,基本都是靠丁丁給我打掩護,一起寫作業,當然我的作業也都是她寫的。
是的很不幸8歲的時候我成了留守兒童,我爸和我媽去了商海城做小生意去了。我也和紅色小皮鞋還有碎花裙說拜拜了。
畢竟外公外婆的審美還是孩子吃得好才是好,新鞋子衣服那得放衣櫃里留著,留到後面我哭著看著再也穿不了了。
唯一可以顯擺的就是,我的零花錢是小鎮裡面數一數二的,畢竟除了外公的還有我爸的,拿著雙份的錢開始了無事生非的童年。
偶爾我也羨慕張丁丁的爸媽都在身邊,每次我們組合惹事打不過就說我爸張二河有本事去告狀去。因為張爸是最偏疼自己娃的,這個在小鎮是出名的,告狀也沒用。
當然每次我都會梨花帶雨的在張爸張媽面前表示別的孩子怎麼欺負我們的,丁丁女士是怎麼見義勇為拔刀相助,以一擋十行俠仗義。
為了防止她被竹筍炒肉,我一般都會留下蹭個飯在過夜。張媽一直覺得我才是她心目中女兒的形象,漂亮柔弱可愛還挑食。每次看到丁丁吃飯不挑兩大碗梭哈進肚皮她都表示很憂鬱。
而丁丁也在我們十歲的時候終於從小胖妞進化成了大黑胖妞兒了,外號黑毛獅王。
再過了一年張爸去了燕京城打工,文明的詞兒叫創業,丁丁女士的智商是來自她爸爸的,從小就比較懂事兒也知道打架從哪裡下手最疼,還看不出來。
張爸也是捲毛黑皮胖子,在南方男人身高不超過175cm的群體中,張爸是很顯眼的大胖高個子,而且外表很是憨厚,但是智商在小鎮還是屬於偏高的。
他在高人的指導下開始了碰瓷這個主業。買了一批舊的瓷器作為古玩,然後假裝被路上的轎車給撞傷,祖傳瓷器的賠付加上醫療費,張爸的確成功的成為小鎮最早的萬元戶。但是在那年的冬天他碰到了不該碰的人,永遠的睡在了燕京城的馬路上。
那天我和丁丁還在清祠河探險,我一直覺得裡面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東西,但是太慫了我不會游泳,只能在河邊貪婪的望著前方曬著黃昏。
隨著鄰居凄慘的聲音,我們也知道了這個噩耗,小時候吃過幾次豆腐飯,知道人死了代表什麼意思,陪著丁丁一起哭著去了她家。
自后丁丁再也沒有心情和我二人組勇闖小鎮了,她要陪著日夜傷心的媽媽,也許我們都回憶過無數次打架跑路的狠話,有本事找我爸,家父張二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