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爾和約翰趕到警察局時,巴克斯警官正端坐在辦公桌旁,顯得十分得意。

「喲!道爾先生您來啦!快坐。」

「嫌疑人在哪兒?」道爾還沒坐就急忙問。

「嫌疑人?不不不,不能叫嫌疑人啦!他鐵定了就是兇手,沒法兒抵賴!」

「唉,他到底在哪兒?」

「就擱審訊室里等著審訊呢。」

道爾急忙又趕到審訊室外,隔著玻璃,他看見「兇手」是一個面色黝黑,體格健壯的壯年男子。這時,巴克斯警官也來了。

「開始吧!」

警察開始問話了。

「你前天晚上在哪裡?」

「我就在我家。」

「有沒有出去過?」

「沒有。哦,對了,我下樓扔了趟垃圾。」

道爾聚精會神地聽著。

「你前在家幹嘛?」

「讀書,喝了點紅酒。」

「你酗酒?」

「不不,長官,你看我這樣子,相識許久的人么?我就是昨天突然有點想喝,就整了點。」

「昨天上午,你在哪裡?」

「在公司。」

「你公司幹什麼的?」

「印刷。」

「你是普通職員?」

「對。」

「一直待在公司?」

「是的。我們活很多的。」

「既然是印刷,那我們在你身上搜到了小刀,這怎麼解釋?」

「我們印刷公司,我不負責印,我負責裁紙。有時候邊邊不太整齊我就修修,也就習慣經常帶著小刀。更何況,昨天我剛下班你們就把我抓了,我上哪兒回家放到去呀?唉,我這是有嘴也說不清了。」

「你別在這兒狡辯。」

「我沒狡辯。我也聽說了,最近發生了幾起兇殺案,你們不會就因為我恰巧去邁爾恩德路13號攬了點兒活就把我當成兇手吧?冤枉,冤枉啊!」

道爾沒有繼續聽下去,而是轉向巴克斯,問他:

「我認為有兩點:第一,前兩次案發時他都在家有不在場證明,第三起兇殺案發生時他在警局,這就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了呀?」

「額…這個,這個嘛…可,小刀是兇器呀!而且他還去過死者的家。」

「這能說明什麼?小刀上有血嗎?別忘了死者身上可是有血的。這正是我要說的第二點,你幫我補充之後還有一點兒,那就是死者的頭部是被鈍器所傷而非刀子之類的利器。」

「也許…也許……」

「好了,也許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約翰,咱們走吧!」

「唉?你們去哪兒?」

「第三出命案現場啊,哦對了,別忘了把這位可憐的先生給放了。」

在馬車上,道爾對約翰說:

「我始終堅持我的想法,約翰。」

「什麼想法?」

「不會再有兇案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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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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