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 你的車子被徵用了
麥迪爾在水庫旁燃起了一堆火,把釣到的兩條魚駕起來烤,這就是他和「老闆」的午餐了。沒過一會兒,四周便瀰漫著魚香。麥迪爾拿起其中一條,颳去烤焦的外皮,給了「老闆」,自己去吃另一條。在他流浪的時光,能有烤魚吃已經算是很幸運了,有時候只能找些野果子充饑,但是野果子也是可遇不可求,更多時候只能幫別人送送快遞、外賣之類,送一天就能維持幾天的伙食了。
麥迪爾剛拿起烤魚張大了嘴巴想一口咬下去,手機鈴聲就響了。電話里傳來吉她的聲音:「麥迪爾,江湖救急,快來,我宿舍樓下,救救我。」
麥迪爾說:「別叫得這麼親密,我還沒追到你呢。」
電話那頭說:「別想多了,趕緊來,救我。」
麥迪爾聽到吉她焦急的聲音,問:「會死人嗎?」
吉她說道:「暫時不會。」
麥迪爾隨意地說道:「哦,那等會兒。」
手機傳來吉她的呼喊聲:「再等一會兒,那估計死的就是你。」隨即大喊一聲:「快來!」
麥迪爾「呵」苦笑了一聲,說:「真沒空,在吃烤魚,天大的事情能不能讓我解決了溫飽問題后再說。」
手機傳來吉她興沖沖的聲音:「烤魚?真的?好吃嗎?」
麥迪爾看了看手中的烤魚,說道:「還沒開口吃你就打過來了。」
吉她說道:「那就別吃了,給我打包過來。」
麥迪爾跳了起來,拖長了聲音說道:「不行~我辛辛苦苦烤的魚,憑啥給你吃?」
手機里傳來吉她的聲音:「因為你想追我呀,你說過的話難道不算數嗎?算是看清楚了,你個渣男。」
麥迪爾說道:「別扯這些沒用的,說,你打給我要幹嘛?」
吉她似乎恍然大悟,說道:「迪爾,你快來,十萬火急,你不來我就完了。」
麥迪爾聽到吉她的聲音中已經帶著絲絲哭腔了,料想情況不妙,趕緊包好了烤魚,起身收拾東西。
剛好這時路邊停了一輛車子,車窗里探出個人頭來,是個一個乾淨白皙的男生臉,問道:「大哥你好,請問附近哪裡有可以打電話的地方,我的手機沒信號了。」
麥迪爾剛想給他指路,轉而一想,便問:「你說……手機沒信號?」
那男生說:「是的,這破手機一進山裡就沒信號了。據說用的是intel的基帶,辣雞,真是腦袋被驢踢了才買這種手機。」
麥迪爾對手機沒太多研究,只能說:「我的手機有信號,可以借你一用,不過你要下車打,我才放心。」
那男生說了聲「好嘞」,便下了車,走到麥迪爾身前,他的身高比麥迪爾幾乎高了一個頭,身上穿了一件淡藍襯衫,加上黑褲、黑鞋,看到此番景象,麥迪爾心中只有一個字:高富帥。難道這不是三個字?麥迪爾又確認了兩遍,媽呀,真的是一個字,這該死的輸入法打個「高」直接聯想出「富帥」了,瞬時感受到來自這世界深深的惡意。
麥迪第把自己的手機遞給他,他看了一眼說:「華為的,在這荒山裡信號還滿格,不錯啊,回去我趕緊也換一個。」
「這質量肯定是杠杠的啊,不是我吹,華為手機,那是居家旅行,出門在外,半路打劫,必備良器。」麥迪爾一邊說一邊撿起了一根沒燒完的木棒,突然壓低了聲音,陰森森地說道:「兄弟,知道我是誰嗎?去附近問問,看看誰不認識道上鼎鼎有名的阿賢哥,說的就是我,告訴你一個壞消息和一個好消息,你想先聽哪個?」
白皙臉龐男生獃獃看著手機,停了半秒鐘,又輸了一次手機號,沒抬頭看麥迪爾一眼。
麥迪爾見他沒反應,心中惱羞成微怒,提高了嗓音說道:「誒,兄弟,你的車被徵用了。」
男生聽到麥迪爾的說話聲,抬起頭看著麥迪爾微笑,那笑容就像陽光一樣燦爛,在這陰暗的空氣里顯得特別明亮,麥迪爾愣了一下,回頭看了看「老闆」,心想:現在的有錢人都流行做傻子么?
男生突然說道:「你認識吉她?」
麥迪爾回過頭,再次愣了一下,說:「認識」頓了頓又說:「但不太熟。」
男生即便興奮起來,說:「太好了,那你知道她家在哪裡吧?我正要找她呢。」
麥迪爾凝視著眼前這個男生,這才仔細留意他的外貌,白白凈凈的一個小夥子,身高略微比麥迪爾高了那麼一點點,也許再多一點點,穿了件淡藍襯衫,黑色西褲,皮鞋,咋看之下,麥迪爾心中飄過了一個成語:成功人士。別見怪,人在心中感到震撼時往往會有點神經錯亂,不要在意這些細節。麥迪爾於是說:「那太巧了,我剛好有事找他,我給你指路吧。」
兩個人把麥迪爾的摩托車塞進汽車尾箱,載著「老闆」便向山城一路進發。
沒一會便到了吉她宿舍前的巷子里。
只見吉她宿舍樓下停了幾輛車,把窄窄的小巷子塞得滿滿的,車子進不來,麥迪爾解開了安全帶,對「成功人士」說:「幫我照看一下你兄弟,我去看看怎麼回事。」
「成功人士」茫然地凝視著麥迪爾,微微張開嘴巴,表示「what?」。
麥迪爾向後座甩了一下頭,眨了眨眼睛,表示「lookthat」。
「成功人士」搖了搖頭,張手聳肩,表示「why?」
麥迪爾堅定地點點頭,向「成功人士」展示出誇張的笑臉,表示「uand?」
麥迪爾臉帶微笑,滿意地緩緩點頭,表示「good」,開門下了車,心想:我都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他居然明白了,跟「老闆」之類的有錢人溝通果然還是這種非常規方式。
麥迪爾走到吉她樓下,看到樓下大門緊閉,一群人圍在了門前,中間一個胖胖的男生,肥頭大耳,戴個黑框眼鏡,看起來像個「人物」。卧靠,這不就是第一章的時候跟阿賢去單身狗聚會時見到的那哥們兒嗎?他不就只是個配角嗎?他叫什麼名字?連名字都沒有,一般劇組給個鏡頭就打發去領盒飯了,居然在這裡又出現了,什麼情況?現在的群演都這麼難伺候了嗎?還能不能好好按照劇本來了?
只見這「人物」雙手捧著一大扎紅玫瑰,仰頭向著吉她宿舍的房間喊道:「吉她,我是真的喜歡你,從見你第一眼就開始喜歡了,你下來,我們好好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