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在那個激蕩歲月里最可憎的群體
注意,本人是個小男孩,肉乎乎的富態十足,亮晶晶的一雙大眼睛靈氣十足,一看就十分討喜,絕對可以賣個好價錢。我不怕生人,這一點算是優點也算是缺點,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因為我們家是做餐飲業的,再加上那個年代大眾群體十分樸素,所以我基本被放養,要知道我還沒有上幼兒園呢!兩三歲的樣子,天天在這桌子跑,那桌子溜達,客人也大多都是常客,對我這樣也不鬧,相反還喜歡逗我玩。大部分說:帶你回家咯,離開爸媽咯,把你賣到山裡咯等。狼來了多了,我父母也就習以為常,抿而一笑。直到那一天,像往常一樣,熟客,把我抱了起來像往常一樣開玩笑的說,走了,把小紀雲帶走咯!我爸媽一看是熟客也就沒在意,繼續各忙各的招待別的客人去了。旁邊的熟客也都習以為常,畢竟這是飯店的保留節目也是他們娛樂項目。只是那個熟客說著就把我抱起來,開玩笑似的把我抱出了門,邊走還邊開玩笑的說「抱走嘍~」。大家都以為實在開玩笑,直到他抱著這我出門就跑,而我因為天天被各類常客調戲,所以更習以為常,一點也不哭,還咯咯笑。這時有些吃飯的熟客反應了過來,趕快喊我爸媽說,有人把你娃抱走了,我爸媽傻得還以為開玩笑呢!只是笑一笑沒在意,直到更多的客人說,真的抱走了,都過街了!這時我爸媽才發現情況不對,呼啦一下跑了出來,然後追了上去,所有人都追了出去,吃飯的客人,飯店的夥計,呼呼呼的出來了一大堆,看著我確實被約抱約遠,我媽開始尖叫,然後就看見我爸帶著夥計和客人百里衝刺,追擊,邊追邊喊,前面有人偷娃了,把我放下了,一時間聲勢極為浩大,在當時娃被拐賣時有發生,大家對這類人極其痛惡,街面聽到的人,不認識陌生人看到此景聽到此情也相繼加入了追擊的隊伍當中,對那個拐跑我的人圍追堵截,那個人販子像驚弓之鳥一樣,四次逃竄但正義的人民是不可戰勝的,哪怕你再靈活也必將淹沒在人民的海洋當中。最後那個人販子覺得帶著我實在跑不了,就把我丟掉,自己跑了。是真的丟掉,像扔垃圾一樣。我爸和後面的人看見我被扔下來,也就沒去追了,都過來看我是否受傷,最後看到我一點事沒有和我疑惑的大眼神,大家都安心,其實我真心以為他們在玩貓捉老鼠呢!我爸把我抱回去,路上碰見了我媽,我媽一見到我,嗷的一下就沖了過來,把我抱到懷裡,說再也不放手了,再也不讓我離開了等等。為什麼說那個時候人誠實呢?因為我們回去,那些沒有去追的客人也沒有走,看我們回來趕快過來問情況,關心,我老爹一一答謝,回復沒事兒,謝謝關心。然後這些人付了錢才走,要知道當時店裡所有夥計都出去了,沒有一個自家人在店裡。而且店裡什麼東西都沒丟,幫忙一起去追的人也都回來繼續吃飯或者結賬這才準備走人,我爸媽意思給幫忙的人免單,但大家都不願意,說鄉里鄉親的這都是應該的,不要那麼客氣云云,最後我爸每桌免費上了一盤冷盤,走的的時候給每個人親自道謝。人販子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每一個孩子都是一個家庭的紐帶,沒有了這個孩子那麼這個家庭註定破滅。希望大家不要去買孩子,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樣才能斷掉根源。遇到拐賣兒童的,請大家伸出援助之手,一腳踹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