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再次相逢
我想再走一遍這座逼迫我彎腰生活的城市。高架穿行,腦海里響起大學讀過的一篇禱告:請賜予我平靜,去接受我無法改變的。請賜予我勇氣,去改變我能改變的。請賜予我智慧,分辨這兩者的區別。
我既不平靜,也沒勇氣,更加缺乏智慧。所以,不再祈禱。
回到燕子巷口,我知道我該出發了。和她坐上了前往魔都的列車,一路上她顯得瘋瘋癲癲,但我卻覺得她愈發可愛了。不知不覺間我開始在心中評比她們倆個,迷迷糊糊的我隱約聽見,她對我說:「難道,我沒有她對你好嗎?」等我醒來的時候,已經快到站了。見狀,趕緊收拾行李,準備下車。下車第一件事就是去魔都大學旁邊的麵館吃了一碗炸醬麵,她看著我狼吞虎咽的樣子,哈哈大笑。對我說慢點吃,沒人跟你搶。用餐巾紙把我嘴角邊的醬汁擦乾,我看著她,也笑出了聲。這是我第一次認真看她,她被我看的有點不好意思。小臉兒也變的紅撲撲的。我在想,或許碎花裙女孩已經是過去式了吧。或許,她也早已忘記我了。
我想,我也該開始新的生活了。想到這裡,我突然站起來,對她說道:「王欣怡同學,我叫周子炎。很高興認識你。」她被我突如其來的介紹打的找不著北。但是,她好像明白了什麼。站了起來,只能到我的肩膀,有些費力的講我的臉拉下來,猛地親了口。然後說到:「周子炎同學,我叫王欣怡。以後請多多指教。」看著一米六五的她,我笑了起來。
在之後,周圍的吃瓜群眾兩眼放光。一向膽大的她,也感覺到不好意思。飛一般的跑出了那個麵館,見狀。我只能結賬。出去找她,她就在麵館旁邊的座椅上,這是我們兩個都反應過來了。第一次被女孩親,原來是這種感覺,心跳加速,臉紅髮燙。原來,這就是愛情。我如此般想著,我們並排走著,誰也不敢說話。但是兩個人的表情互相出賣了對方。
終於到學校了,在學長的帶領下,完成了報名參加,分配了宿舍,因為我學習的是哲學,而我們哲學系的人本來就少。所以一個宿舍只有兩個人。在這裡我認識了我另外一個朋友。我的死黨並沒有考到我所在的大學,而是考到了魔都的體校。對了,還沒有告訴各位我死黨的大名,他叫路雨軒。是個白白胖胖的小伙,和我一般高。都是一八零左右。我的舍友叫劉十三,互相簡單認識了一下。決定晚上出去喝兩杯,提升一下革命友誼。於是,我給王欣怡打了電話還有我的死黨。通知他們晚上在魔都大學旁邊的串串店一起吃飯。
那天晚上,我們聊了很多。最後結賬的時候,她出現了。突然我有點不知所措,王欣怡還好,她直接就從高夢雨的身上撲上去了。告訴她,我喜歡她。場面陷入了一度尷尬的狀態。
或許是雙方很久沒見的緣故,我們聊的異常火熱,沒有人提起剛才那段事情。後來她告訴我,她也在魔都大學,也是哲學系。但此時,我的心裡確實五味雜陳,一方面我沒有放下這個碎花裙的女孩,另一方面我對王欣怡也有點好感。我只有裝作不在意的樣子。慢慢觀察他們的動靜。好在,今天晚上的聚餐很快就結束了,不然我也會感到崩潰。回到宿舍的那一刻,我的舍友劉十三不知道從哪裡拿出一條絲襪。我瞬間感覺到噁心了。
我問:「你不是說絲襪用來攢肥皂的嗎,為什麼穿在腿上?」
劉十三:「因為我娘。」
我沉默半晌,
說:「你他媽的」劉十三說:「你是不是歧視我?」
我說:「我並不歧視你,我只是沒法接受你。」
劉十三說:「我把你當兄弟,你把我當什麼?你好噁心。」
我一愣,說:「難道你不是?」
智哥一下緊張了,說:「難道你是?」
兩人打啞謎一般來回數次,我放棄了這個話題,安慰自己:其實個人習慣這種事,要麼我同化他要麼他污染我,如今他吃外賣不再洗一次性筷子,證明已經取得了微弱的優勢。
班級組織活動,我對他的感覺是「娘,矯情,古怪」就是接觸久了感覺沒什麼的。
劉十三對我的評價是「聰明,帥氣,有正義感」
看到此我不僅感覺到自己的邪惡,他可是我的至愛親朋手足兄弟啊,我怎麼能這樣描述他,算了。誰讓王欣怡給我的錢足夠多。
雖然如此,但我的良心還是受到打擊。半夜我從床上爬起重新寫到:「勇敢,智慧,善於助人,宛如江南走出來的白衣少年」。雖然他是魔都本地人,我想這樣應該是極好的。
我又遇見了高夢雨,我發現我始終忘不了她,於是我開始追求她。她也表現出有喜歡我的感覺,後來我才知道,這是錯覺。原來她在高中畢業的那段時間已經遇到了她喜歡男孩,現在這樣對我,只是想要她喜歡的男孩吃醋而已。當然對於這一切我並不明了。
我攢錢請她吃麻辣燙,雖然只有一百多塊。但是這也是我為數不多的錢財,我想將攢下來的錢買一根項鏈。然後送給她。轉眼間,大二快要結束了。她要去紅富市實習,錢攢夠了。我跟我的死黨和王欣怡還有舍友劉十三借了點錢,買了項鏈。買了去紅富市的列車票。踏上了尋找她的旅途,當我快到她實習的公司的時候,我才看到。她在和一個男人熱吻,那個男人看起來有三十來歲。我瘋狂了,衝上去就是對那個男人一頓揍,當然挨打更多的是我。就在這時王欣怡和劉十三也來了。原來他們幫我請了假,擔心我出意外也跟著我來了。
就在此時我抱著王欣怡和劉十三哭到,那麼熱的夏天,我哭到失聲。最後劉十三和王欣怡把我拉到附近的賓館,我好好睡了一覺。醒來又哭,這時候王欣怡對我說:「周子炎,如果我們下次相見我還活著,我就給你做老婆。」我本以為這句話是玩笑話,沒想到。這句話近乎成了永別。迷迷糊糊的我回到了魔都,就別了那個穿著碎花裙的女孩。慢慢的我也開始淡忘她,我以為這樣我就會好受一點。
這一次遇見王欣怡她已經在醫院了,身上插滿了管子,王欣怡對我說:「周子炎,上次是騙你的。要是下次我們還能遇見,我就給你當老婆。」我看著憔悴的女孩,在我的印象里她是一個很活潑的女孩,穿著火辣,性格開放,雖然只是對我一個人。但是在這一刻我多麼想她能好好的。出走她的病房,我哭的泣不成聲,她好像聽到了什麼,把我叫回去。告訴我,她沒事。讓我好好的,別做小狗了。我想起了這個約定,在一九年的夏天,她告訴我,如果有一天那個女孩背叛了我,我不可以當小狗。她會給我做媳婦的。想著想著,我又笑了,笑著笑著又哭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狀態或許,這才是人生吧。
轉眼間大學畢業了,我的死黨路雨軒在江南的一個中學當體育老師。舍友劉十三在家裡經營自己家的小賣部,日子過的也算有聲有色。
只有我,不知從何做起,我將自己的簡歷投了多家公司,沒有一家公司需要我的,畢竟,這些公司怎麼會需要一個學習哲學並且還不算很優秀的人呢。我沒有氣餒,而是繼續投,終於一家培訓機構找到了我。告訴我,讓我下周一去就職。在就職前,我回了江南,再次考到了王欣怡,她面色紅潤,看到我。對我說:「周子炎,你怎麼大學四年沒有一點改變。還是這麼逗比。」我看著她,只能悻悻的笑著,其實我在大三時候就知道王欣怡有遺傳病,治療好的概率不大,但是因為學習繁忙,我們很少接觸。好容易大學畢業了,又要開始找工作,工作找到了。除了回來看看父母,再就是看看王欣怡身體狀況。看著她強撐著的面容,我又想哭了,不過我已經成長了,我告訴她,等我工作穩定了,我就娶她做媳婦。這句話我從來沒對人說過,她也沒有聽過。於是我們雙方都沉默了,良久。太陽都快下山了,她才糯里糥氣的說:「好」。我心想,這和她平常可不一樣啊。但是,我仍是欣喜的。因為我以為自己找到真正的歸宿了。剩下的幾天我在家幫父母幹活,剩下的時間都是陪王欣怡,她開始變的溫柔了許多,不再是那個颯氣十足的女孩了,但我好像更喜歡她了。終於,周一到了,我入職了那家培訓機構,在哪裡我認識到了另外一個姑娘。
我的耳邊出現熟悉的聲音,那部陳舊的隨身聽似乎又響起來:找一個愛你的女孩子結婚,能夠幸福地生活下去。冰涼的空氣涌動,塑料棚透映著暗黃的燈光,藍天百貨門外的音箱在放張國榮的歌。
入職第一天,是哪個姑娘帶我了解機構的人員信息。她看起來既不狂野,也沒有軟糯的感覺。但是,和她在一塊我卻感覺到異常舒服。或許是我並沒有見過很多女孩吧。
日子照常過著,好像有聲有色。又好像漫無目的。我不知如何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