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教育訓練的模式

香港警察教育訓練的模式

香港警察教育訓練由警務處人事訓練處下設的訓練部主管,香港警察訓練學校具體承擔新警的基本訓練和初級警務人員的發展訓練,各警種具體承擔實戰訓練

香港警察訓練學校成立於1948年,現有教職員300人,其中校長1人,副校長1人。內設6個科,即基本訓練科(負責新警訓練)、支援科(負責提供槍彈和隊列、體能、射擊、戰術訓練)、進修及晉陞訓練科、行政科、偵緝訓練科、香港警察樂隊。學校的訓練經費全部由香港政府負責,學員個人不用交納任何訓練費用,學校可容納1200名學員進行訓練。

基本訓練的對象為新錄用的見習督察和警員(學警)兩種。通過訓練,向新警灌輸香港警察的抱負、目標和價值觀,使學員能夠在試用期間執行一般的著警裝警務(香港偵緝警察不著警裝)工作。見習督察的訓練時間為36周基本訓練,以見習督察的核心才能為基礎,使他們能擔任最先3年的著警裝工作。學習期間要參加6次單元考試,3次體能測試,2次內部保安及人群管理測試,1次領導才能及實習評核。學習期滿要參加第一級專業考試,考試合格的,就可以到警隊著警裝工作。見習督察3年試用期滿,要參加第二級專業考試,必須考取全科及格,才能晉陞為督察。督察任職期滿,如要晉陞高級督察,還要參加第三級專業考試。警員(學警)的訓練時間為27周基本訓練,教導警員(學警)核心才能,使他們能夠勝任最先3年的著警裝工作。學員在學習期間,要參加8次雙周試,6次實習評核,3次體能測試以及武器運用、隊列,還要參加法例及警務程序考試,考試合格的,就可以到警隊著警裝工作。工作后在1-2年內還要參加6個單元的學習,每一單元學習3天,每間隔3個月學習一個單元。

發展訓練主要是為初級警務人員提供進修訓練課程和晉陞訓練課程。進修訓練分為警員5年發展課程,警員10年發展課程,警長5年發展課程3種。警員任職4-6年期間,要學習5年發展課程,時間為兩周。警員任職8-10年期間,要學習10年發展課程,時間為一周。警長任職4-6年期間,要學習5年發展課程,時間為兩周。晉陞訓練課程分為警長晉陞課程和警署警長晉陞課程兩種。警員晉陞警長后,必須參加警長晉陞訓練,時間為6周。警長晉陞警署警長后必須參加警署警長晉陞訓練,時間為8周。

實戰訓練是為一線警務人員提供的專業訓練。按警種分專業進行,主要包括戰術訓練、槍械訓練、偵緝訓練等。其中實戰演練和槍械訓練是重點,實戰演練主要由警察機動部隊和各衝鋒隊具體組織實施,實行戰訓結合的訓練方式,除應對突發事件外,其他時間全部用於實戰演練。槍械訓練每年必須訓練3次,每次訓練不少於兩小時,78發子彈,結束時必須進行考試。

香港警察教育訓練的特點

(一)警察訓練法制化、科學化。在香港的成文法《警隊條例》和《警察通例》中,對警察教育訓練的組織機構、經費來源、教官組成、受訓層次、訓練內容及訓練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從訓練組織上看,所有訓練都由人事訓練處下設的訓練部組織實施。從訓練部門上看,香港警察訓練學校,主要承擔全香港警察的新警訓練和發展(進修和晉陞)訓練,各警種主要組織本警種的實戰訓練。從訓練器材上看,有世界上最先進的訓練裝備和世界上目前投入最大、功能最齊全的,造價一億六千萬的模擬戰術訓練大樓。從訓練內容上看,主要有體能訓練、個人技能訓練、警務戰術訓練和指揮才能、管理才能訓練。從訓練方式上看,主要有階段性訓練、周期性訓練、值班備勤訓練。從訓練對象上看,主要是一線實戰人員和新錄用的警察。從訓練經費保障上看,所有訓練經費均列入政府預算,實行全額劃撥。可以說,每個警察從走進警察隊伍開始,都在按照有關法例,接受層次明晰、職責明確、內容明白、形式明了的教育訓練。正是因為具有明確的法令性,香港警察的教育訓練工作機製表現得非常順暢,非常科學。

(二)警察訓練以適應實戰為主。雖然香港警察各警種訓練的做法不盡相同,但各警種在教育訓練中都非常強調針對性、實用性。香港警察的機動部隊是一支防暴、巡邏力量,執行各總區的日常或緊急治安任務,其專業訓練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是針對警員分期分批進行的大隊訓練,主要內容為防暴戰術、人群控制(管理)、反罪惡戰術、射擊技術、體能強化、遇抗控制自衛術、重大事件應急能力、心理素質提升和情緒智商調整等,二是針對警長以指揮才能而進行的集中進修訓練,訓練內容有領導才能及指揮能力、訓示技巧、應付騷亂的戰術與策略、人事管理技巧等。西九龍衝鋒隊是一支回應999緊急求助電話的接、處警力量,其專業訓練主要由以實用法律、警務程序、急救、爆破、攝錄技巧為主要內容的基本技能訓練和以對建築物、街道、車輛進行封鎖、清查、搜捕為主要內容的戰術訓練,以及以自衛方法、武器使用、警械運用為主要內容的特別訓練。專司刑事案件偵查的刑事部,專業訓練主要分為以法律概念及程序、刑案調查的法證輔助、文件處理及行政程序、錄影、會見疑犯及證人的技巧等為主要內容的常設課程和以卧底行動管理課程、賭博專家課程、其它政府部門知識課程為主要內容的非常設課程。各部門採取的訓練方式主要有:課堂講授、模擬演練、小組討論、一線探訪、個案研討、課程實習,訓練考核辦法分為兩部分:筆試和實習評核;不合格者直接影響薪金髮放水平和職級發展晉陞。從以上三個警種的實戰訓練可以看出,香港警察的訓練在內容上固定化,在受訓對象上明確化,在訓練方式上程序化,在考評上嚴格化。

(三)警察訓練管理規範化。走進香港警察訓練學校,彷彿來到一所軍營,校內環境優美,建築物整潔,教官著裝嚴謹,工作敬業,學員嚴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文明禮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校園內無論是教官,還是學員,兩人以上都是列隊整齊行走,下屬與上司相遇,相互敬禮問候。校園內的大小集會場所都懸挂著警徽,每天清晨校長帶領兩名旗手升旗。學員結業典禮簡短莊重,由教官親自逐人頒髮結業證書,為增加學員的榮譽感,特邀學員親人到場觀禮。優美的環境,規範的管理,威嚴的教官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員,增強了學員的組織性和紀律性。香港警察訓練學校的教官全部來自一線實戰部門,一般具有10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這些人員具有紮實的文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警務工作的某一領域具有一定的專長。為避免教官長時間脫離警務工作實際,他們每3年必須進行一次崗位輪換,可以在校內輪換,也可以輪換到一線實戰部門,從實戰部門輪換到學校的人員,先要參加3周的教學方法學習,合格后才可以擔任教官。

(四)新警訓練側重個人能力的培養。香港對新招錄的見習督察和警員(學督)訓練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訓練,主要科目為警隊簡介、價值觀、基本警務知識,刑法案例,警署實務,公安法例,法庭程序及文件處理,交通法例,巡邏小隊管理等,訓練時間分配比例為30%;第二階段是專業知識和警體技能的訓練,主要科目為語言能力及溝通技巧訓練,體能、拯溺及急救訓練,人群管理訓練,隊列訓練,槍械及戰術訓練等,訓練時間分配比例為50%;第三階段是實習訓練,主要科目為警務適應訓練,領導才能訓練,警隊管理訓練,人群控制訓練等,訓練時間分配比例為20%。從以上三個階段及具體科目和分配時間可以看出,香港新警訓練的內容很具體、很全面,很嚴格、很規範,涉及到個人核心才能培養的各個方面。

(五)初級警務人員訓練注重個人前途的發展。香港警察的發展訓練是為初級警務人員提供的,它分為進修訓練和晉陞訓練兩大類。警員任職4-6年期間,必須參加5年發展訓練,目的是重溫和更新專業知識,學習內容為法律和警務程序,實務練習和課堂討論,個人健體知識,小組專題習作,人際交往技巧等。警員在任職8-10年期間,必須再參加一次10年發展訓練,教學目標中加入了管理概念和有關技巧,培養已達到升級年資的警員在日常工作中擔任初級領導的能力,學習內容為警察實務和程序,管理概念,模擬升級面試,模擬發布命令,模擬戰術演練等。警長任職4-6年期間,也必須參加5年發展訓練,主要是加強其擔任更高級指揮的能力。除此之外,香港初級警務人員職務晉陞后,必須參加晉陞訓練。警員晉陞警長后,參加訓練的目的是幫助新晉陞的警長認識新職級角色的責任,發揮領導和管理才能,增強專業知識和能力。課程按角色設置了做好督導員、指揮官、小組領袖、調解員、訓練員等14個管理科目。警長晉陞警署警長后,訓練內容加大了管理和行政領導才能的訓練以及公文和評核報告寫作技巧、演講技巧等。從中我們體會到,香港初級警務人員的進修訓練和晉陞訓練都是為其個人發展而設置的,體現了對初級警務人員個人發展的負責和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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