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震驚長安第一盜

第6章 震驚長安第一盜

來到刑捕的第四天。

陳封正盤坐在床上修鍊《道韻決》,突然被一陣敲門聲打斷了。

打開門,入眼便是空蕩蕩的左袖,好吧!這不用看臉都知道是誰了。

獨臂首先行了一禮,隨後說道:「剛才衙門那邊遞交過來了一個案件,請大人過去。」

「哦?終於有案件了,等會,我回屋拿刀。」陳封有些興奮的說。

轉身回到屋內,把放在桌上的修春刀佩戴在腰間。

……

縣衙。

縣令身邊的一位衙役給陳封說明著具體情況。

「今早!長安發生了一起盜竊案,這起案件本來只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件,可這次案件的發生地點和作案手法卻使得它震驚了長安所有人。

百姓奔走相告,世家雞飛狗跳,就連身在皇宮裡的皇上都嘖嘖稱奇…………」

看著他越說越興奮,彷彿像說書一樣,甚至準備撩起衣袖,陳封趕緊打斷了他,「請問這位兄台做何稱呼?」

衙役有些不明白陳封為什麼突然打斷自己,面帶疑惑之色答道:「小的叫齊秦,本是長安城一說書之人,後來有幸進入縣衙當了個差事,您可以叫我齊快嘴!」

原來如此,難怪說話像說書一樣。於是陳封提醒道:「齊秦啊!既然案件這麼急,你就直接和我們說重點就好了,比如案件的時間,地點什麼的。」

齊秦頓時瞭然,理了理思緒,說道:「案件於前天晚上發生於王府。」

一旁的荊溪奇怪的問道:「既然案件發生在前天晚上,那怎麼今天早上才報案?」

齊秦解釋道:「這就不得不說這個賊的做案手法了,別的賊偷竊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主人家發現,等主人家不在或睡著了再下手。

而這個賊不一樣,他採用迷煙把所有的人都給迷暈了,然後光明正大的行竊。

經過我們的現場查看發現,這個賊迷昏了所有人後,沒有立刻進行行竊,而是先是去了廚房吃了一隻烤雞。

後來又自己泡了一壺茶,去書房看了兩個時辰的書,直到凌晨方才離去。」

聽了齊秦的描述,陳封說道:「你還沒說他到底偷了什麼。」

齊秦拿出一把扇子,拍在手上,回答說:「這便是這個案件令人稱奇的地方了,這個賊臨走時什麼也沒拿。

就好像專門是去吃只烤雞,泡壺茶看書的,雖然他就是這麼做的。

但如果去的是茶樓或酒樓倒也沒什麼,可是他偏偏用迷煙迷昏了王家上百號人,就在那裡吃了只烤雞,泡了壺茶,看了兩個時辰書。」

「什麼?」荊溪驚奇的說:「你是說那個賊沒有行竊,迷昏上百人只為了看書?」

縣令在一旁糾正道:「他確實行竊了,他偷了一隻雞,和一壺好茶。」

額!………縣令的話準確到讓荊溪無法反駁。

齊秦繼續說:「前天晚上王家覺得沒有丟什麼貴重物品,就沒有報案,可是昨天晚上事情再一次發生了。

那個賊又以同樣的手法迷昏了王家上百號人。這一次雖然還是沒有丟什麼貴重物品,但是王家害怕,報了案。」

「這一次那個賊還是吃了只烤雞,泡了壺茶,看了兩個時辰的書?」荊溪好奇的問。

「不!這一次那個賊吃的是桂花糕和蓮子粥,泡的是另一種茶,還拿走了一本書,留下一張留書。」

「留書?」聽到賊有東西留下,陳封眼睛一亮,說道:「拿給我看看。」

陳封接過縣令遞的紙張,只見上面用毛筆寫著一行字:「書!我先借走了,看完還你。另:茶葉不錯!」

字雖然寫的歪歪扭扭,但不難辨認,可見這個賊是會寫字的,但不常寫。

會認字,會寫字。能看懂書,但字寫的歪歪扭扭。

一個上過學堂,受過教導,但是家境一般,很少用毛筆寫字,愛看書,卻沒有書。武功高,至少輕功很不錯,擅長迷煙或藥物的賊的形象在陳封的腦海中緩緩成形。

但也可能是賊故意偽裝的,不過可能性不大。

把紙還給縣令,陳封向眾人說出自己的想法。

聽完陳封的想法,縣令說:「我們之前也討論過,基本和你預想的一樣。我們判斷這個賊一定是個江湖高手,這種江湖人的事還是交給你們來處理的好。」

目前沒有什麼頭緒,陳封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先去案法現場看看,希望能有所發現。

縣令表示理解,安排齊秦帶著陳封等人前去案發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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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扇門的捕快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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