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紅色的文件夾!對姐姐說不
【提示:宿主在每次工作量的滾動條被拉滿的時候,都會獲得30魂點的獎勵。在獲得魂點獎勵的同時,也有可能獲得驚喜禮包開啟的機會。】
【首次激活滾動條,並將滾動條拉慢。現獎勵宿主複製技能!
複製技能的作用,宿主可以複製系統空間儲存包內,任何一件已經獲得的物品。使用一次複製技能消耗10魂點。
目前複製技能等級:1】
系統的提示音過後,黎天這才發現,在系統界面出現了一個工作滾動條。只要他通過工作把這個滾動條拉滿,就能獲得獎勵。
這個功能真的是太棒了!
這樣他工作起來就更有動力了。
因為之前不知道,要工作到什麼程度,才能得到系統的獎勵。有了這個滾動條一切就清晰明了多了。
還有那個複製技能,真的好實用啊。因為他現在還沒有開啟系統商店的購買許可權,所以目前來說魂點只能用於抽獎,和升級。
抽到什麼就不好說了。
前幾次是因為他幸運,才抽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但是如果抽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再遇到什麼危險的情況,那可就危險了。
這個功能也給黎天提了個醒,首先得是他系統空間儲存包里有的物品,他才能夠利用複製技能進行複製。
所以他得在空間儲存包里至少保存一件常用的道具,這樣,就方便以後再使用的時候進行複製。因為一旦把抽到的某樣道具使用沒了,想要複試可就沒有辦法了。必須得是有才可以複製。
目前系統空間儲存包里,有一瓶效率藥水。黎天本來打算等自己工作量太大,完不成的時候,再使用效率藥水的。
但是現在自己有複製技能在,他決定先複製一瓶效率藥水,作為系統空間包中的留底兒,以備之後還有類似的需要。
當他複製成功后,系統空間包里效率藥水的數量頓時就變成了兩份。
而系統的提示音也隨之傳來:
【複製成功!
目前效率藥水的餘額為:兩瓶
您的魂點餘額目前為:50點】
把整理好的電子表格發過去之後,黎天就想起之前張芳和自己說的,在錄完票據之後,要完成從左邊數第三個文件夾的任務。
要把這個文件夾拿出來,和張芳確認一下接下來的工作任務。
黎天本來應該一共有四個文件夾,可是當他望到自己的簡易書架的時候,卻赫然發現,不知什麼時候,他的文件夾居然變成!
從左邊數第三個的文件夾……
居然是紅色的!
紅色的文件夾?!
這讓黎天不禁大吃一驚,緊接著他的表情變得凝重,瞬間就開始警惕起來。
因為他最初收到的辦公室規則上面,寫的很清楚:
你的文件夾只能有藍色的!如果發現有紅色的文件夾,請選擇無視。
黎天連碰都不敢碰那個紅色的文件夾,就怕會生出什麼禍端來。儘管他因為緊張手在顫抖著,但是他卻直接將手伸向了那從左數第四個文件夾。
他是這樣想的,原本文件夾一共是有四個的,現在突然多出了一個紅色的文件夾,使得文件夾的總數一共變成。
那麼如果紅色的是多出來的文件夾,規則裡面有提示他應該選擇無視。那麼張芳讓他拿的那個文件夾,是不是應該就是左數第四個呢?
嘗試著把那個文件夾拿下來,遞給了張芳。張芳並沒有任何的異議,而是接過那個文件夾,就把接下來的任務分配給了黎天。
黎天這才放下了心,頓時鬆了口氣。看來自己這次是拿對了!
可是當他聽張芳給自己布置完這個任務的時候,頓時驚訝的瞪大雙眼。
因為這個任務的工作量真的是太大了。不僅需要往電腦里匯總一些數據,還得手寫一些票據。
光是手寫的時間,他這一天就是做不完的。這必須得上效率藥水呀,不然自己很有可能完成不了工作。
還有一個點就是,這個工作收尾的時候還需要用eel表做一個統計圖。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一個統計圖,這對於eel表還不是很精通的黎天來說,其實是有一定難度的。
首先他就得把這個做統計圖的方法學會,還得保證自己能夠完成這超大的工作量。這一點來說就真的很難!
這樣想著,一天決定開啟一次抽獎,看看能不能抽到類似於eel專業技能的獎勵。
他心中默默的祈禱著,在他點擊了抽獎之後,面前立刻出現了一個大大的彩色轉盤。彩色轉盤在他點了開啟之後,這才停了下來。
在叮的一聲過後,系統也立刻傳來了提示音:
【抽獎完成!本次消耗10點。
恭喜宿主抽中復活丹一顆!並贈送復活丹當天體驗機會一次。
復活丹當天體驗機會,是指宿主只能在當天使用本贈送的復活丹。當宿主因為觸犯規則而導致死亡,復活丹將會發揮作用,讓宿主自動復活。
復活丹為被動技能,體驗丹只能當天使用。
另外一顆已經放置宿主的空間儲存包中,想什麼時候使用都可以。】
【您現在的魂點餘額為:40點】
復活丹?!
這個雖然黎天目前最想要的eel精通技能,但是這個獎勵也是相當不錯的。只是贈送的那顆復活體驗丹,只能在今天使用。
也就是說,過了今天,這顆體驗丹就失效了。
黎天突然就有了一個瘋狂的想法。
因為張芳交給他的這份工作,多倒不是什麼問題,他可以利用效率藥水超前完成。但是關於最後收尾的那個eel表,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做。
除了學習,再加上實操。這可是很耗費時間的。
他現在又沒有抽到eel表的精通技能,所以一天就想了一個大膽的辦法。
他忽然就記得之前規則上有一條:
在下班之前要完成所有已經接下的公司任務。
這條規則是不是也可以解讀為,在下班之前,只需要完成已接下的公司任務,而不接下的公司任務就可以不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