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遇狼群
曹靜靜並不知道眼前這位不知名的兄台,已經給她起了一個那麼富有詩書的外號。
她把獠牙從狼身上抽出來,習慣性的用力一甩。
回頭看向姜少華,淡淡的問:兵哥哥,你沒事兒吧?
現在天色已暗,光線昏暗的讓姜少華看不太清少女的表情,但也能看出這是個極美的姑娘。
少女拿著一根獠牙,英姿颯爽的站在死去的狼王身旁,顯得巾幗不讓鬚眉。
和之前他聽說過的那些不好的傳聞,完全不一樣。
姜少華微微皺眉。
憑直覺而言,他不覺得這樣一個看起來如此坦蕩的姑娘,會是個壞人。
不過,出於警惕性,他還是問出了聲:你怎麼知道我是當兵的?
曹靜靜撇了撇嘴,實事求是的道:你渾身的氣質一看就是當兵的吧?
你看看村裡那幫下地里幹活乾的多的人,全都一個個的勾勾巴巴的。
基本沒有幾個不彎腰駝背的人。
難道這差別還不大嗎?
曹靜靜不知道這人為什麼莫名其妙的開始警惕她。
剛剛分明是她救了這人。
真是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碗來罵娘!
要不是看他是個當兵的,她還未必救他呢!
不願意和他多廢話,指了指眼前的一堆狼。
誰打的歸誰,沒問題吧?
姜少華搖搖頭,察覺到小姑娘對他的不滿,語氣放緩道:我拿一隻就行。
建議你也別拿太多。
我們這畢竟是挖牆角的行為,不太好。
其餘的交給大隊處置,我相信大隊也會拿出一兩隻狼,給我們做獎勵。
畢竟這些狼是靠我們拚命得到的。
姜少華覺得自己說到這份兒上,已經很過分了。
就算他們想多拿,人家也不會給。
平時他絕對不會和人說的這麼直白。
這個年代比較特殊,所有的東西都是公家的。
無論是山上的草,水裡的魚,只要是長在國內,那就都是屬於大家的,而不是你一個人的。
你擅自偷拿,便是挖牆角行為,要被拉去批的。
曹靜靜聽到自己打的東西要被分出去大半,當然不樂意。
就算在末世,出去搜刮完物資回基地。
基地即便薅羊毛,也只薅30%。
這她打了四頭狼,自己卻只能留一頭。
換算一下,不就是村子里一下扣下75%嗎?狼都收走了,她的大野豬還能保住嗎?
基地讓他們繳稅,起碼還保護他們了呢。
村子里什麼力都沒出,就要分出去一大半。
想啥好事兒呢?
拉下臉,直接了當的道:不給!
東西是我打到的,就是我的。憑什麼分給別人?
我也不要你那份兒,到時候我只拿我自己的就好了。
姜少華搖搖頭,覺得這小姑娘有些異想天開。
村子里現在鬧飢荒,家家戶戶都吃不起飯。
一看見他們打了這麼多狼,能救他們的命。
會放過他們才奇怪。
這要是他們不給出一些肉,堵上他們的嘴,說不定他倆明天就得被拉出去批。
不過他和這小姑娘也不熟,倒是沒多勸。
只是道:要是你有能力能把東西留下,東西自然就是你的。
曹靜靜覺得,好像有什麼事情她並不知道。
不過,她當然能留得下東西!不然,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她那二十多年,即便在喪屍王旁邊,也敢上去比劃比劃。
村裡人說白了,也就是幾個普通人,還能把她怎麼著?
她偏不給!
兩人還想再說什麼,就聽到遠處傳來一陣陣高聲的呼喊聲。
聽著像好多人一起在呼喊。
曹靜靜!姜少華!你們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