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終章
ok!
得到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林河感覺這場庭審已經大功告成,默默取下了胸前的狂徒勳章。仟韆仦哾
在林河取下狂徒勳章的那一刻,韓玉山雙眼恢復清明。
他有些懵逼的看著四周,不明白自己剛才為何同樣是說出了心裡話。
「法官大人,現在案情已經很明了了。」林河看著台上道,「在這段畸形的戀情中,包美珠為了滿足內心的變態目的,不惜用重金維繫這段感情。」
「她的行為,也對我當事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現在,原告僅以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就要取消三年間的贈予,這對我的當事人是極其不合理的。」
「另外,關於原告人包美珠的侵犯他人隱私行為和原告律師為達訴訟目的,而作出的一些違反職業道德的事情,還請法庭能夠嚴處!」
咚!
「請問原告方,是否要對被告律師的提議進行質證?」
韓玉山和包美珠這會兒已經心亂如麻,心態完全崩了。
他們無論如何都想不明白,自己剛才為何會鬼使神差的將心裡話給說了出來。
這會兒,面對法官的提問,他們已經沒心思跟林河爭辯了。
咚!
「既然原被告雙方再無新的意見提出,那麼本法庭將進入合議庭評審程序!」
唐一書例行慣例的喊了一聲,隨後就與兩位同事討論起來。
十分鐘后,庭審結果出來了。
法庭支持原告人包美珠的部分訴求:那就是判決被告人黃子坤返還包美珠百分之二十戀愛期間的花費,也就是六十萬元。
對於這個結果,林河略微一沉吟,便接受了,當庭表示不再上訴。
法庭判黃子坤返還包美珠六十萬,可並不代表認可原告一方的說法。
這六十萬,算是法庭維護社會公俗良序的一點底線了。
不然,林河覺得,六十萬包美珠都拿不到。
至於對包美珠和韓玉山二人的處罰,那也是相當到位。
包美珠因為多次僱人偷拍黃子坤,侵犯了黃子坤的隱私權,法庭對包美珠判處一個月的行政拘役。
原告律師韓玉山,為了達到自己的訴訟目的,指使自己的當事人搜集為證,侵犯他人隱私,被吊銷從業資格證,三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
對韓玉山的處罰倒也算是合情合理,畢竟民事案件不同於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這裡的有期徒刑,只是針對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是免於刑事處罰。
但是對於民事案件中的一些關係人,基本上是不可能構成偽證罪的,甚至是連行政處罰都沒有。
所以,這也是目前國內的一些民事案件中,有些證人做假證屢禁不止的原因。
不過,韓玉山是一名職業律師,法庭對他的道德要求顯然是會更高的。
被吊銷從業資格證,這也就意味著他的飯碗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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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庭出來,林河站在法院內部的獬豸雕像下,再次將狂徒勳章取出,兩塊獬豸雕像在上午溫暖的陽光下爭相閃耀。
就如同春日花園裡的嬌艷花朵一般,爭奇鬥豔。
林河緊緊握住手中那枚狂徒勳章,喃喃道:願龍國百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存在。
秋去春來!
春天到了,又到了萬物復甦的季節。
而林河和顏曦月的婚禮,也定在了3月24日這天。
這一日,雲鼎山莊1號院可謂是熱鬧異常。
不止是林河的一些朋友,如張炫邁,孫曉軒,聶風,黃忠志這些人來了。
還有白沙街的鄉親們,光是為了接這些鄉親來參加婚禮,林河就找了五十輛大巴車。
除此之外,還有葉東林,袁步渠這些軍中大佬,連林河想不到的是,就連日理萬機,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君臨戰神都親自來參加婚禮了。
這一日,在君臨戰神的號召下,北境十萬將士奔來,為林河舉辦了一個盛大而又別開生面的婚禮。
酒席之上,葉君臨主動跟林河碰杯:林兄弟,神交久矣,有沒有興趣跟我去北境為國殺賊?
林河微微一愣,隨後笑笑沒有說話。
ps:好了,本書就寫到這裡了,感謝諸位書友捧場!
司法故事千千萬,寫完都得十年半。
社會這麼大,每天都會發生各種千奇百怪的司法案件,要寫,是寫不完的。
本書劇情都進行到這裡了,再寫,難免要寫一些軍伍戰場上的事情。
有書友說我寫打鬥垃圾的一比,在下就不獻醜了。
由於本人專業知識有限,寫不出什麼高深,具有指導意義的東西來,大家看書,圖一樂就行。
再說了,想要在網文中學到什麼高深的法律知識來,也是有些不現實的。
要是看本網文就能成為法師,那學法律的專業生,還不得哭暈在廁所。
不過要說是收穫嘛,我想應該還是有一些吧,提高一下法商(情商,智商一個意思),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第一時間就意識到自己是否被侵權,該怎麼樣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點想必大家應該心中有數了吧。
若是如此,那麼本人將不勝榮幸。
之所以要以林河結婚的故事完本,純屬是個人想法。
我個人覺得,婚姻就是男人的墳墓。
小小的一張結婚證,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少年夢!
就說我吧,如果不是結婚了,平常要帶孩子,要賺錢,忙的不可開交,現在指不定是在ktv摟著小妹玩骰子呢,而不是苦逼的在這裡寫書。
關於書友的一些疑問,我來解答一下。
有人問黃宏飛和他老婆離婚的案子還沒打呢。
一看這書友就沒仔細看書,文中林河在為顏曦月準備生日禮物的時候,我就有交代,黃宏飛的老婆患絕症了,命不久矣,兩人又不想離婚了。
楚月哪裡去了?
這……是個bug好不好,這書開的略顯倉促了,寫著寫著忽然覺得只寫庭審沒意思,意識到該有個女主了,但問題是編輯不讓開後宮,咋辦,涼拌唄。
所以就隱去不寫了,你問我哪裡去了,我也想知道。
不過後來據林河交代,楚月見他和顏曦月搞上之後,就開始出國旅遊散心了。
在一次旅行中,跟多哈戴白布的土豪一見鍾情,嫁到國外去了,後來林河買下了她手中權景的股份,成為了權景的老闆兼主任。
紅光特效為啥沒升到終極?
我算了一下,升到終極需要六百點狂徒值,一場直播得一百點狂徒值,也就是意味著林河要開六場直播。
每次寫直播場景都有人噴,意味著我要被噴六場?
算了,太遭罪了,不寫了,也不升級了。
系統是哪裡來的?
這個問題問的好,好的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了。
不過根據番茄理論,系統只有在主角穿越之後或者是主角遇到危難之時才會激發。
想要系統的書友可以根據這兩種情況試試
好了,就說這麼多了,關於眾書友的意見我已經收到。
下本書的主角依舊是林河,依舊是法師文,讓主角自己開律所單幹,順便拉一拉事業線。
有興趣的書友可以給作者點下關注,省的下本書找不到人了。
還有啥想法你們提,我這人從善如流,下本書包爽。
打算休息一段時間,系統的學習一下民法典,刑法之類的法律書籍,爭取做到倒背如流的程度,寫出更好的司法故事來。
完結撒花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