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不肖子孫
月上柳梢頭,隔壁院子卻還是一片熱鬧。
今兒院試放榜,老林家的大哥中了第四名。本是嫡長子出身,祖輩有蔭,可承襲諾大家財,但偏要苦考科舉,又中了個極不錯的名次。
林家連放九響爆竹,宴請賓客三十餘桌。
於可遠就在一片醉酒喧鬧聲中醒來。
邊上不知誰在扶他,可腳下使不出力,只能被踉踉蹌蹌抬走。
朦朧間,看到周圍簡樸貧瘠的場景,腦中猛地一驚,頭疼欲裂之時,湧現了一份不屬於他的記憶。
穿越!
雖然他身體是一個十四歲少年,裡子卻是二十一世紀一個在情感路上屢敗屢戰,偏有些讀書頭腦,一個歷史學專業讀到了博士后,又攜文從政,在學術與政治圈裡混得風生水起,有大好前程的響噹噹大人物。但在追求一位理想女神失敗后,睡前感慨歷史學專業的文科狗想找一份完美愛情簡直難如登天,多喝了幾杯酒,沒想到醒來就變成了這個小屁孩。
前身可能不善酒力,被人多灌了幾杯,沒有挺住,被自己李代桃僵。
從記憶得知這是明朝,還是貪腐之風最盛、民不聊生的嘉靖朝,且地處山東東阿,於可遠只能45°角仰望天空內傷,專業對口了屬於是……
於可遠雙眼毫無焦距地躺在床上,瞳孔里倒映著稀疏破爛又四處透風的床幃,眼底那縷震驚漸漸轉化為不安。
環視一番,整個屋子都瀰漫著四個字——家徒四壁!
牆壁是現代絕跡的泥土所造,老遠還能看到牆上坑坑窪窪,以及幾張泛黃的貼畫,屋子正中間還有一張案幾,雖然缺了一角,也不難看出這木工的拙劣工藝。
於可遠整理著記憶,猛地抬起頭,看向案幾的一張紅色婚書,整個人宛如雷擊一般僵在當場。
他想到《大明令戶令》中的一條載文:「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為親者,并行禁止」,意思就是男女結婚必須到法定年齡,年齡不合格者不得締結婚姻,且禁止男女雙方的家長在孩子幼年時私定娃娃親。
而且明太祖洪武三年時,朱元璋定製:「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婚娶」,就是男女雙方若要結婚,男方必須達到十六歲,女方必須達到十四歲,這樣才能締結婚姻。
於可遠現在十四,還不到婚配的年齡。
但他有個十六歲的大哥,在半年前死掉了,與他幾乎一模一樣的長相。父親在世時,託人在鄒平縣尋了門好親事,聽聞女方家裡有良田近百畝,在濟南府更是開了好幾家鋪子,與達官顯貴交好,是有好幾進院子的大家族。
大哥去世后,因家道中落,日益艱難,母親便生出讓可遠代替大哥,到鄒平縣當入贅女婿的想法。
於可遠拒絕入贅,還以此倒逼母親,提出去私塾學書。
沒想到,於可遠剛進了私塾幾天,就認識一群狐朋狗友,整日偷雞摸狗,吃喝嫖賭學得很全,被私塾先生趕走後每天喝酒,稍有不順,回家就對母親拳打腳踢。
聽到隔壁林家大哥考中,成了秀才,他更是義憤填膺,覺得自己也該這樣,就起了歹意,奈何林家大哥向來機敏,早看穿了他的脾氣秉性,找人將可遠灌醉抬回家裡。
沒想到這一睡就讓於可遠穿越了。
門外響起了開門的聲音,打斷了於可遠的回憶,抬頭一望。
房門打開,一個粉嘟嘟肉乎乎的小娃娃跑了進來,當看到於可遠撐著手臂努力從床上爬起來的樣子,臉上的笑瞬間變成驚恐,彷彿看到了魔鬼。
「阿母,哥,哥哥醒了……」
小娃娃連忙抱緊後進來人的大腿。
於可遠往上看,是一個皮膚蠟黃,身材瘦弱,渾身都是補丁且滿面風霜的中年婦女。
身上那股質樸勤勞勁兒,絕對讓人看之心酸。
只不過中年婦女臉上的淤青和畏懼,將這一切破壞得乾淨。
六目相對,於可遠有些手足無措,那種明明很陌生,但因旁人記憶而變得熟悉的感覺,讓他特別慌亂,慢慢抬手,彆扭道:「阿母,小妹。」
鄧氏很久沒聽見於可遠這樣敬重地同自己講話,愣了半晌,才輕嘆一聲,「可醒酒了?頭還疼嗎?」
「還好,阿母幫兒子倒杯溫水吧。」
鄧氏又是一怔,像是沒聽懂一樣,疑惑問道:「可遠,你說什麼?」
「沒事了,兒子自己倒吧。」
於可遠本想借著倒水來拉近母子之間的情分,沒想到,正因以前情分太過生疏,讓鄧氏感到不對,當然不是懷疑於可遠的身份,而是擔心他藉此向自己要錢出去鬼混。
鄧氏無奈地笑笑,說道:「你在想什麼阿母心裡清楚,錢都用來置辦這個月的吃食,一點都沒有了,你一會若是要打,輕點就好。打死我不要緊,你和阿囡怎麼活?」
於可遠眼睛有些泛酸,他很想告訴阿母,以前打人的不是自己,可說出來誰能相信?就連他都覺得自己現在是做夢,盼著一覺醒來就能穿越回去。
鄧氏年近四十,身子骨卻不像她這個年齡該有的硬朗。自從父親病逝,這個家全靠她一人撐著,每年春秋耕幾畝薄田,冬夏給村裡的大戶人家打零工,就算在家裡也要做鞋,等***走到縣裡賣掉。
本來她攢了幾吊子錢,想給阿囡請個嬤嬤教規矩,等些時日送到大戶人家當丫鬟,被於可遠拿走胡吃海喝,現在這個家,真的是家徒四壁。
從廚房出來,鄧氏端來一碗溫水,送到於可遠床前的案几上。
「多喝些,頭就不疼了。」
於可遠喝了一整碗溫水,長舒一口氣,頭疼癥狀緩解,身體也有力氣了,半靠在牆上看著阿囡。
「阿囡,過來讓哥哥抱抱。」
阿囡連連搖頭,猛退了幾步,躲在鄧氏的身後,探出驚恐的眼神望著於可遠。
於可遠滿臉苦澀,無奈地一笑,在這對母女眼中,自己應該就是討債的吧?只能說前身的死,將這對母女解脫了。
「阿囡,幫阿母把廚房的那碗肉粥拿來。」鄧氏寵溺地摸了摸阿囡的腦袋瓜。
阿囡蹦蹦跳跳去了廚房,很快端出一碗肉粥,放在破了角的案几上。
肉粥,幾塊零星的肉沫,連米都少得可憐,看上去是如此扎眼。
「吃吧,我和阿囡吃過了。」鄧氏開口。
這絕對是於可遠見過品相最難看的肉粥,味道也一定不怎麼樣。
鄧氏發現於可遠不動筷子,只好解釋道:「家裡剩下的鹽,前些天已經被你送人了,湊合吃吧,想要吃好的,等天大亮了,林家還要宴請,你就不要去了,阿母幫你帶回一些。」
「有吃的就成。」
於可遠望了眼阿囡,見她目不轉睛地盯著肉粥,就知道她沒吃飽,只將浮的一些肉沫撇到一旁,喝兩口稀粥,剩下的半碗便推到了阿囡身前。
阿囡瞪大眼睛看著肉粥,又看向鄧氏,不敢動筷子。
於可遠又道:「之前在林家吃了不少,並不餓,只是酒大傷身覺得累,剩下的阿母和阿囡吃吧。」qgν.
鄧氏覺得於可遠今天格外反常,從進門到現在,簡直判若兩人。她能想到的,就是於可遠又在打什麼歪主意。
鄧氏聲音多了一些嚴厲,「你父親臨終前就囑咐我,如果你死不悔改,不肯聽阿母勸阻,阿母就要拿著你父親留下的信件,到縣裡找官老爺來治你了!我已經託人找了關係,過幾天就送阿囡到縣城齊官人家裡當丫鬟,你甭想打她主意!真想要錢,問問你那幫狐朋狗友,把阿母賣了吧!」
開始還是生氣,說到一半,就連委屈又害怕,低頭哭了起來。
「阿母不哭,阿母不哭,阿囡要和阿母一直在一起!」阿囡踮起腳給鄧氏擦眼淚。
「我……我沒說要賣阿囡啊。」
於可遠情商智商都不低,唯獨敗給太多女人,讀不懂女人心思,看到這對母女掉眼淚,一時間手忙腳亂,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裡艱難,全靠阿母維持,阿囡又在長身體,我這才將肉粥給你們喝,真沒別的意思。」
這種驚慌失措的語氣,從於可遠嘴裡講出來,鄧氏感覺不可思議,抬頭望著於可遠,「真的?」
大醉一回,人還轉性了?
鄧氏將肉粥端給阿囡,「阿囡吃吧。」
「阿囡吃不掉,阿母一起吃。」
鄧氏眼圈翻紅,聲音顫顫的,「好,阿母和阿囡一起吃。」
這頓飯吃得很簡陋,也很匆忙,溫馨也是阿母和阿囡的,與於可遠沒有半點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