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美芬可是我的親女兒
就在他拿著刀,就要衝上來的時候,宋亦昀忽然撥過了人群,徒手接住了大壯的刀。
宋亦昀一用力,直接把刀砸的好幾米遠,刀被砸到了人群中,直直插進了泥土裡,嚇得周圍的人退了好幾米。
紀心瑤震驚地望著他,雖然她也並不是沒見過這樣的場面,但是在她的印象里,宋亦昀也就只是個演演戲的,哪兒會有這能力。
有這種能力的紀心瑤倒是見過,只是那個人已經死了。
她看著宋亦昀有些迷糊,好像忽然回到了宋家村,回到了那個他們被一村人嚷著要處刑那天。
宋亦昀看著紀心瑤眼睛都直了,頓時露出生澀的表情。
「我剛剛急了……不小心所以就手滑……這不算是危害公共安全吧?」
他一邊說著,一邊用眼神掃向了刀落處的一眾村民。
眾人看到他凌厲的眼神,都嚇了一跳,紛紛退了好幾步。
宋亦昀這才轉過臉來道,「不用擔心,我報警了,一會兒警察就來。」
紀心瑤:……
「宋老師,你知不知道有句古話叫做遠水救不了近火?」
「我們可以引流嘛,水到渠成就快了。」
趙彬彬簡直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搖了搖劉勝利的肩膀。
「他們在說什麼呀?我都聽不懂了。」
劉勝利想了想,「遠水救不了近火,就是說費時的方法解決不了當前的問題。水到渠成就是說條件成熟,事情就會自然成功。」
趙彬彬切了一聲,「你說這些我還知道呢,我是說合在一起什麼意思?跟警察什麼關係?」
「這我哪兒知道呀。我連警察都沒見過。」
話音剛落,一輛麵包車就開到了村口,從上面走下來幾個穿著警服的人,亮出了證件。
「我們是警察,都別動,你們這是在幹什麼呢?大晚上的,聚眾在這裡鬧事。這可是違法的。」
村民們立馬反咬一口,「儘管,不是我們鬧事,是這幾個人來我們村子里搶人。」
一個中年男人站了出來,大家看他的目光都充滿了尊敬,大概率是這裡的話事人。
他拿出了一盒煙,抽出了幾支遞給警察。
「老總,吃煙。」
「別叫老總,喊我們警察同志就可以了。煙不能要,不可以要老百姓的東西。」
幾個警察走到了人群中央。
「這是怎麼回事?你們說說。」
紀心瑤正要和警察說話,大壯趁她不注意,一下子把溫美芬扯到了自己身邊。
「你這是幹嘛?你別碰人小姑娘!」紀心瑤立馬警告道,試圖把溫美芬重新拉回來。
「警察同志,這些人涉嫌童婚,這個女孩是我的學生,她才十五歲,她家裡人收了別人二十萬的彩禮,把她嫁到水源村來了。希望你們能解決一下,讓我們把人帶走。」宋亦昀冷靜地陳述道。
警察打量了一眼溫美芬,看上去確實挺小的。
「小姑娘,你叫什麼名字,今年多大了。給警察叔叔說說。」
溫美芬怯怯地看著他,小聲道,「我叫溫美芬,今年十五歲。」
「那你爸爸媽媽在哪裡呢?」
「我爸爸媽媽在隔壁水塘村。」
就在村民詢問的時候,一旁的話事人又來接話道,「警察同志你別聽他們胡說,這小姑娘的爸媽和咱們大壯媽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接小姑娘來這裡住一住,小孩才十五歲呢,怎麼可能結婚,沒有的事兒,只是小姑娘家裡有了個弟弟,照顧弟弟太忙了,所以才把小姑娘託付過來照顧一下,沒多大事兒。」
警察瞪了他一眼,「你們也知道十五歲還不能結婚呀,那知不知道十五歲的小孩應該在什麼地方,她應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在你們這裡你們給她說讀嗎?」
那人笑了笑,「我怎麼知道呀,我小學都沒畢業的。我當初也沒人給我說必須完成那什麼教育的呀。」
「你別給我扯犢子。我們來是要解決事情的,這個小孩我們要帶走。」
村民們一下子圍了上來。
「這可不能帶走。這樣吧,明天我們就聯繫村裡的學校,讓她讀書,警察同志,你看這樣可以嗎?」話事人的表情變得生硬了許多,彷彿是在說如果警察不妥協,那今天誰也別想走。
「就是,讓她讀書不就行了,不能帶走。」村民們紛紛附和道。
實際上要是警察走了,他們絕對不可能履行承諾。
花錢「買」來的媳婦兒,哪兒有讀書的資格。
接著,話事人又道,「警察同志,不如打電話叫她爸媽過來吧,問問究竟是怎麼回事,不然你們這麼大老遠地跑過來,也弄不清什麼情況,不就白跑一趟了嗎?而且就算把人接回去了,她的父母都不收留她,接回去又有什麼用呢?」
他這話不無道理。
警察拿出了手機,大壯媽立馬走了過來道,「我記得號碼,我來打吧。」
「你一邊去。」警察怕他們會串通,於是把手機遞給了溫美芬,「小妹妹,家裡人的電話你還記得吧,你打個電話,把你爸媽都叫過來。」
溫美芬害怕地低著腦袋,搖了搖頭。
「是不記得了嗎?」警察溫柔地問道。
溫美芬還是不肯搭腔。
紀心瑤走了過來,翻了翻手機里的學生資料。
「警察同志,我這裡有家庭練習冊,我來撥吧。」
溫美芬忽然抓住了紀心瑤的手,對著她搖了搖頭。
紀心瑤摸了摸她的頭,對她遞了一個讓她安心的表情,然後撥打了電話。
是由警察和文沒恩的父母溝通的。
警察簡單地交代了一下這邊的情況,讓她們趕忙趕來水源村。眾人一起去了村委辦,等著溫家父母來。
二十多分鐘后,溫美芬的父親開著一輛摩托車趕了過來。
「警察同志,這是怎麼回事呀?是我們美芬給你們惹麻煩了嗎?真是對不起。」溫美芬的父親態度完全不像是紀心瑤去見他們時的樣子,就像個什麼都不懂的無辜順民。
「你女兒沒惹麻煩,我們找你來就是想要問清楚,你女兒年紀這麼小,才十五歲,怎麼就沒讀書了把她送到這裡來?你們是不是收了人家二十萬的彩禮讓你女兒和這個男的結婚了?」警察說著,指了指一旁的大壯。
溫美芬的父親一下子叫屈起來。
「我沒有呀,我怎麼可能幹這麼缺德的事,美芬可是我的親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