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小花
李大志時來運轉,繼在山中獲得了那壇珍貴的銀元之後,再獲得「環宇珠寶″的金董所送的500萬元現金,工作方面更是有了著落,那可能令人羨慕得要死的高薪酬職位現如今正在虛位以待,還有……還有……,李大志回想起金董的千金那天被他搶救后醒來,一雙美目掙開的那一霎那,那攝人魂魄令他意亂情迷的眼神好象在對他傳遞著什麼信號,令他燃起了一股要去追逐、要去破解、要去領會的慾望,自從普渡尊者贈予他《百通經書》之後,他的福氣真是特別的旺盛,任何事情都是毫無阻擋的一路順風順水,他的內心中充滿著一種預兆,在潛意識中感受到一種能令他欣喜愛狂的幸福正在向他走來,正在向他招手。
如今的李大志,已然變了另外一個人,短短時間,他已經實現了財務自由,他不再囊中羞澀,他到大型購物商場買了許多好吃的東西,再為自己挑了幾套合適的衣服,然後不忘給小花挑了一件十分漂亮的連衣裙子。
說到小花,在這部書中也可稱得上是一大主角,她與李大志同村,小他三歲,小花與李大志兩家的大人都很要好,小花與李大志更是屬於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從小玩到大的夥伴,他們在一起時,經常玩過家家,一個自稱丈夫,一個自稱妻子,兩人同拜天地,互相對拜,一起睡覺,一起起床,一起到河中游泳洗澡、摸魚捉蝦,有時小花會撒嬌的要李大志背著她滿山跑,有時還嚷嚷著,要李大志答應她,將來一定要娶她做妻子,而她則發誓非李大志不嫁,而那兩家要好的大人,男的一方已認可小花為媳婦,女的一方則認可李大志為女婿,不過在李大志內心中則只是認可小花做為他的妹子,說白了就是兩人天生可能就沒有做夫妻的緣份,當李大志長大上大學后,小花在他眼中更是擺在了妹子的位置上,因為在小花身上根本就沒有那種令他心動的感覺,沒有那種激情,沒有那種碰撞出來的火花。
李大志把在商場里買的東西和那壇珍貴的銀元收拾裝好,帶著一股愜意和愉快的心情坐上了通往家裡的列車。
」爸、媽,我回家了。″
看到風塵僕僕又神采奕奕的李大志回家,還有拿在手中的一大堆東西,老兩囗免提有多高興了,笑的簡直合不攏嘴。
「孩子,回來就好、回來就好」,李大志的爸媽忙不迭的說。
坐定之後,李大志的父母告訴他,叫他回家的原因是因為小花的父母來話說了,有外村的人家來他們家提親,因為小花和李大志一向很要好的緣故,所以他們要徵詢他的意見。
李大志對他的父母說:「小花我一向視她為我的妹子,我與她做夫妻的事應該是沒有可能的。」
接著李大志再對他的父母說:「你們告訴小花的父母,一定要給小花找一個知根知底、妥妥噹噹的對象,這樣我這個做哥哥的也就放心了。至於小花,我自己找個時間去給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