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救

1.相救

牆角的一直枯樹,在一場大雪天開出了嬌艷的紅梅。

大雪給江寧鍍上了一層白邊,讓整個江寧變得莊嚴,肅靜。

一間公寓里有一個六歲左右的小女孩兒,在燒著飯菜。時不時看著牆上的鐘,好像在等待著什麼。

「咚」大門被打開。一個穿著呢絨大衣的男人走了進來。他懷裡抱著一個小男孩,看上去也才六七歲。

男人看見廚房裡的小女孩似乎有點驚訝。「爸。」小女兒喊到。

「時舒?你怎麼在家?」男人問著,強壓著內心的錯愕。男人看了看,地上的男孩又看了看與時舒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飯菜做好了,叫客人起來吧,地上涼。」與時舒從容的把飯菜端上了桌子。趙鋒先前並沒有想到與時舒會在屋子裡面,白天她一般都會去圖書館,晚上才回來。

現在也沒辦法,趙鋒也只好把那個男孩弄醒。男孩兒醒了以後,十分惶恐著看著面前的男人和那個女孩。因為剛剛攝入了迷藥,現在頭還暈暈的。沒辦法逃離這裡。他警惕的看了看四周計劃著從哪裡逃出去。

「既然醒了就來吃飯吧。」與時舒走了過來,看了眼趙鋒又看了一眼那個男孩兒。「爸,飯菜要涼了。」與時舒又說著

趙鋒只好先落座,吃起了飯菜。與時舒還在客廳和那個男孩耗著。

「你跑不了的,還不如先吃好飯。」與時舒小聲跟他講,「你要是先把飯吃好,說不定我可以讓你活著。」見他一臉仇恨與時舒又補充。

「你和他都是一夥的,我憑什麼相信你?」男孩兒還很明顯不願意相信。「相不相信是你的事情。反正吃完飯我就要去圖書館了。到時候他就算是把你賣了,還是把你怎麼樣都跟我無關。他是什麼身份?應該不用我多說了吧。」與時舒臉上並沒有什麼表情,跟其他六歲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樣。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個成年的大人。

男孩兒沒有說話,只是起身來到餐桌前面凍起了碗筷。與時舒洗了個手,也坐上了餐桌。沒吃幾口,與時舒突然停下了筷子:「爸,這位客人長得真好看。可以留下來陪我嗎?」

趙鋒沒有明白與時舒這話的意思,趙鋒是個人販子,只不過看起來人模狗樣的。這些年拐了不少孩子有的整個賣了,有的拿去賣器官,掙了不少黑錢。但他一般都是在白天與時舒不在的時候才會去干這種臟事,卻沒想到今天被逮了個正著。

可實際上與時舒也不是他的女兒,她和那群孩子一樣,也是被拐來的。那個時候她才一歲大點兒,要把它賣出去的那天買家突然有事,臨時來不了,於是他就把這個小女孩在家裡養了一天。沒想到只是一天就對這個小女孩兒生出了感情。反正就憑他這個身份,也找不到媳婦,不直接養個女兒,就憑他掙的那些黑錢也夠把他養大了。這個女孩兒像是有魔力一樣,他的笑容溫暖著他的心,讓他不再孤獨。可是隨著與時舒的逐漸長大,他們兩個好像越來越疏離了。

聽著與時舒的要求,他也才意識到,自己這個撿來的女兒也已經有六歲了。但是因為性子孤僻,一直沒什麼朋友……只不過他想要留下來的這個男孩子看上去有點兒難搞。如果這個男孩子願意,他不介意再供一個孩子上學。就當給與時舒當個玩伴。

「好,那就看這位客人願不願意了。」趙鋒同意了。「我願意」男孩想都沒有想,就直接點頭。「謝謝爸爸。」與時舒臉上有了些笑容,起身給了趙鋒一個擁抱。

趙鋒愣了一下心裡暖洋洋的。

吃飽喝足后與時舒收拾了狼藉,跟趙鋒打了個招呼。帶著那個少年去了圖書館,少年的身上被悄悄安了定位儀。只要在警察局附近,他都可以收到警報。

不過與時舒並不是那種大好人,她是真的把人帶到了圖書館。兩個人隨手找了個位子坐下:「你叫什麼名字?」與時舒問

「季同塵。」

「我叫與時舒。」

「我雖然救了你,但是你也不要想著逃跑。不然……後果自負。」與時舒威脅著,隨後拿了一本書。

「既然你能救我,為什麼不救別人?難道你自己良心過得去?」季同塵攢著拳頭。

「首先,我不是聖母。我只是個六歲的孩子。之所以把你的留著,只不過是因為你長得還不錯。其次,良心這種東西有什麼用嗎?他能讓我活著?第三,我我雖然不是好人,但是我也不是大壞人,我和那個人……不是父女關係,我和你們一樣,也是被拐來的。只不過幸運一點。第四,我並沒有參與他拐賣人口的任何行為。頂多算個知情不報。到時候警察要真的問起來,我也可以說我是受害者。」

與時舒臉上並沒有什麼表情,像一個黑心的成年人。可實際上他只是個六歲的孩子。

「你也是被拐來的?」季同塵很明顯不相信。如果與時舒也是被拐來的為什麼他說放了自己?那個男人就真的放了自己。好像還打算給自己上學。他可不相信一個人拐子會對一個拐過來的女兒那麼好。

「是的。」與時舒點了點頭。

「那你為什麼不去告他?」季同塵追問。

「請問我需要重複幾遍?我只是個孩子,一個六歲的孩子。你認為我能做什麼?還有就是雖然他不是我父親,他雖然是個人牙子他雖然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他起碼在我面前是一個好父親。給予了我父愛。你就過些忍耐個幾年吧。等我上了初中,如果你想告訴他,我會幫你去警察局。」與時舒說著。

「好。」季同塵答應了。

這個約定一定一下,二人就達成了共識。

此後六年,趙鋒供著兩個人讀書。但是私底下的那些勾當還是沒有停手,第六年。與時舒和季同塵畢業那天,與時舒遵守規定給他取下定位儀。讓他去報警。

第六年,冬。

趙鋒涉嫌拐賣人口,判無期徒刑。

法庭會審的那一天,趙鋒被帶走前他看到了與時舒張著嘴巴對他說了一句話。

「對不起,我愛你,父親」

事後季同塵的父母得到消息趕來,從外表看季同塵應該說哪個大公司的公子哥。倒是他到父母看上去也才四五十但卻十分憔悴。

季同塵的父母知道與時舒的事情后十分感激,本來是想把與時舒這孩子也一起接過來的,反正也不差這點錢。但卻被警察告知已經聯繫到了與時舒的親生父母。

那天下午與紀夫婦趕來,看到與時舒的時候也沒有什麼多餘的神色,做了dna鑒定后就把人帶走了。

要不是之後的檢測結果說與時舒真的是他們的女兒,警察都要懷疑是不是又是對人販子。

既然人家父母已經來了,可這份恩情還是要還的,他們去問過與時舒想要什麼,與時舒說:「謝謝叔叔阿姨的美意,只不過我沒什麼想要的,如果之後有麻煩再來麻煩叔叔阿姨。」

這件事情就這麼告一段落了,與紀把與時舒帶回家后,和與時舒介紹了一下家裡的情況。

她對父親叫與紀,是合芥娛樂的大導演,母親叫秦讕是娛樂圈影后,除了與時舒他們還有個兒子比與時舒小一歲,叫與安翡。

說好這些東西與紀夫婦就去趕飛機了,他們平常很忙,一般都不在家。

現如今家裡也只有一個保姆,一個與安翡,和她自己。

但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至於趙鋒的事情還是她心中的一根刺,她無法明白為什麼他會在法庭上說自己也是受害人一個勁的把與時舒撇凈關係。

就因為當了自己十多年的父親?

父親這個什麼,真是有著巨大的魔力。

------題外話------

我們的第一章就這麼結束了。

是這樣的,男女主三觀沒有任何問題好吧。

至於女主為什麼要讓男主等六年再去告發?

完全是因為女主還希望再陪一下他這個所謂的父親一會兒

畢竟養育之恩這種東西真的怎麼說呢?就是妙不可言,就是哪怕是對一個嗯嗯。人販子而言吧。

作者三觀也沒什麼問題。父愛這東西就是這麼神奇,既然趙鋒把女主當做了女兒。還是真心的,但是因為自己的乾的那些勾當吧。這個結局是必然的,所以說吧,不要噴,不要噴,不要噴噴,就你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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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同塵,與時舒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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