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扣子
第6章扣子
凌晨00點,林煙又發朋友圈,圖片,是一粒鉑金紐扣。
閔行洲知道是自己的,也不知道哪件襯衣的扣子又被她盤走。
一個躺在枕邊的女人總挑夜裡發朋友圈,隱晦的內容容易讓男人會錯意,慾望過腦。
閔行洲什麼招數沒見識過。
他關上手機,拿車鑰匙出門。
一個時辰后,林煙微信提示音響了,是秦濤的消息。
一則小視頻。
紙醉金迷的夜店,只拍到閔行洲的半邊側臉,鼻樑的線條很挺,喉結骨半藏半掩在衣領下,凌亂,潦倒。
給人的感覺,他有種隨時會墮落其中的前兆。
林煙不好說,閔行洲那是寂寞。
視頻還拍到,有細腰長腿的美女靠近沙發挨蹭他,省錢的布料,白得晃眼。
這些技藝不夠精,有料但不是閔行洲喜歡的類型,得尤璇那種絕活。
閔行洲這個人不是什麼都碰,坐在高位,生來要什麼有什麼,不容易被釣。
多數喜歡和自己勢均力敵的對象。閔行洲不需要勢均力敵,他站得夠高權力夠穩,嬌養只雀兒還是過癮。
秦濤發來消息:「你男人,我幫你看著,保證不讓尤璇佔到便宜」
林煙:「沒什麼好管的,私事互不相干」
秦濤:「媽的,他們的愛情故事,當初可是轟動整個港城」
偏執的男人要從一段感情走出來,沒那麼輕易。
何況尤璇那麼頂,閔行洲能愛到死。
當然閔行洲不會是主動的那一方,如果尤璇主動聯繫他,他也一定不拒絕。
需要一個人低頭,偏誰也不低頭。
林煙設置靜音,睡覺。
接連十幾天,林煙沒聯繫過閔行洲,他更甚。
林煙跟阿星在美容院護膚,全程刷閔行洲的卡。
阿星突然問,「你要找這類款式的扣子?」
這誤會,林煙沒解釋:「不是。」
阿星划著手機,再看一眼圖片,「款式非常精緻,你那是什麼愛好?」
林煙隨口敷衍:「喜歡。」
阿星看著她:「難找,我問過圈內的服裝設計師,他們說沒見過。」
林煙沒說話,閔行洲的衣服都是訂製款,挑剔到扣子的款式,沒見過很正常。
扣子閔行洲自己扯的,有時候也是她撩撥盤掉的,保姆打掃卧室時說太貴重每次都收起來。
劇組如期開機,電影背景是舊年代,女主雲梨從小被送到戲班子,愛上常來聽曲的風流公子九爺,九爺卻利用女主給自己鋪路,送給道上的主子,主權謀大戲,動蕩年代兩個男人的博弈,而女主就是那根線。
林煙換上妝容,劇中有很多鏡頭都是女主登台唱戲腔,林煙用原聲,花腔不多卻又特別深刻。
舊街,瓦當滴水,槍響,情與惡。
她一出腔,就讓人意境到這些畫面感。
王導摸了摸下巴,一開始是賣閔家的面子,時隔一個月不見他是沒想到林煙唱戲腔這麼絕,接連拍三遍,王導反覆挑最驚艷那段。
甚至剪輯片段放到社交平台。
火了。
#林煙頂級名伶#
僅僅六個小時,播放量幾億,滿屏的老婆。
【京腔就是媚,我記得了林煙以前是京劇名伶,怎麼沒人爆過這個料,老是喜歡黑她黑她】
【貼貼美女,就說王導的眼光不會差,是我心中的雲梨沒錯了】
【有沒有雲梨和九爺的互動,什麼絕慘愛情啊超期待!】
秦濤轉發給閔行洲。
閔行洲點開,媚,他知道這個女人的聲音夠味兒。
林家捨得下血本培養金絲雀,林煙高學歷,情史乾淨,金錢泡長大,純屬媚態嬌憐要人疼的那款。
閔行洲沒聽完,也沒有點開第二遍的慾望。
-
戲來回拍兩個月,又是外出取景。
中場休息,林煙在午睡,揭開眼罩,只見林以薇雙手抱胸笑,「是在港城待不下去了?被尤璇震的?」
林以薇也在劇組,住的同一個酒店。
飾演劇中的路人賣花女,求林家老爺子奔波很久,試鏡才進的劇組。
她跟林以薇確實不對頭。
林以薇就喜歡言語奚落:「醒醒吧,你是搶不過來的。」
林煙就不愛搭理這個人,收手機離開。
林以薇卻覺得林煙是軟柿子好捏,「這都不鬧離婚,還是說你想通過那邊幫忙,來圖謀林家的繼承權?」
林煙停下腳步,卻沒說話。
「是我們二房和三房的,跟你沒關係,好好當你的大明星。」當然,林以薇只是過嘴癮,她對林煙的討厭,從小就有,族中長輩誇的孩子永遠只有林煙。
那段戲腔的視頻如今在網上火爆,這個女人好命,除去感情什麼都順風順水。
感情又不能當飯吃。
阿星忍不住碎嘴回去:「都是一個家教養出來的,怎麼就你愛跟人鬥嘴,不出10年菜市場喊最大聲的絕對是你。
林以薇懟回去:「你不就是個打工的,對,難怪對菜市場那麼了解。」
「打工怎麼了,我靠自己雙手掙錢。」阿星說。
最後兩人動手了,林煙是沒想到的。
林以薇向來如此,從小就像個大姐頭,罵不過就上手,被老師留學校很多次都是林煙去跟老師道歉去擔領回家。
她有把她當作妹妹,可她沒把她當姐姐過,久了也就不想管。
也沒想到帶眼鏡斯斯文文的阿星也會挽袖子罵街,對,收錢了。
最後林以薇和阿星光榮進局喝茶。
林以薇很會哭,可憐得要命,她自己摔的時候臉上挂彩,場地沒有攝像頭,她全部指控是阿星動的手,說阿星要打死她。
「警察哥哥,你不要放過她,她打人,惡勢力漏網魚!」
阿星咬牙:「胡說,明明是你自己摔的。」
林以薇又哭:「就是你打的,我現在這疼那疼全身疼,我要叫救護車。」
蜀黍敲桌子:「兩位都安靜,打架鬥毆是不好的知不知道。」
阿星暫時取保不了,因為林以薇是受傷的那個,阿星安然無恙。
林以薇不依不饒要告。
當時場地的工作人員忙著搭架沒注意看,而林煙不能成為證人,蜀黍還在取證,一時半會解決不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