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趣VS自卑
剛進十月中旬,兮北迎來了第一場雪。
都說下雪時不冷,雲初箏卻圍著長圍巾出了屋,正打算開車上班,就見一個電瓶車飛快開了過去,下了一層薄雪的地面捲起碎雪花,她眨巴下眼,上車后,她又吸了吸鼻子,鼻尖被凍得通紅,臉上也染上紅暈。
「早啊,小雲總!」
雲初箏微微頷首,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眉毛跟著挑動了一下,就是女生,也擋不住這等迷惑吧?
「我懷疑小雲總在『勾引』我!」前台女生笑臉相迎。
辦公室暖氣很足,根本穿不住衣服,到了屋裡,大衣都掛了起來。可能是因為初冬的第一場雪,大家今天格外活躍。難免議論自己的主子。「你們說,這小雲總,長得這麼好看,業務能力還這麼強,和李氏集團的李汀一,還真挺配!」藍竊坐在一邊,有一搭沒一搭聽著,手中玻璃杯里的速溶咖啡滾燙著,他吹了吹,送到唇邊,耳旁傳來一聲:「天作之和!」周圍同事又『哦』的喊出聲來,有幾束目光落在藍竊身上,那一口咖啡,太燙了…
中午,李汀一特意給雲初箏訂了餐。「小雲總~李汀一對您太深情了吧!這家餐廳可是不外訂的,真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女同事投來羨慕的目光。雲初箏把餐品推到她面前。「你喜歡就拿去吃,我剛吃過,扔了怪可惜,你如果不嫌棄的話。」女同事眼底放光。「真的嗎?謝謝小雲總。」
誰稀罕他的飯?
下午李汀一來公司取報表,一進門就瞧見他的高訂餐品被幾個女同事分刮一空,臉都黑了。他自嘲問到:「餐品還合口味嗎?」雲初箏臉不紅心不跳的說:「還不錯。」李汀一舌尖抵了下后牙槽,勉強擠出一絲笑。
「不喜歡吃,直說就行,沒必要…」
「不喜歡。」這句話到是斬釘截鐵,有點她大小姐的風範。李汀一算是坐不住了,起身打開了窗戶,冷風夾雜著雪花猛撲進來,雲初箏沒理,繼續寫著桌上的方案評價,頭都不抬一下,彷彿連一個眼神都不願意分給他。「箏箏,你覺得我哪兒不好?」雲初箏書寫的筆在紙上頓了一下,不耐煩的說:「嘖,你很好啊,是我不配。」
「那他藍竊就配了?!」
她放下筆,抬頭正視他。「是,我就是覺得他比你好!哪兒都比你好!至少他活得真實。」李汀一覺得,這五年時光,兩個人除了變成陌生人,反倒生出了厭惡的隔閡,外面風雪交加,裡面更是冷得嚇人,氣氛低到了零點。「箏箏,他能給你什麼啊?你只有和我,才能發揮價值,靠他?他憑什麼讓你依靠,據我所知,藍竊不僅是單親家庭,連個房子都沒有,你要同這樣的人一起嗎?箏箏…」
「別這麼叫我,我們不是從前。」
也是,在那之前,兩人一度認為,彼此是最好的象徵,除了彼此,在無他人之選。那後來呢?後來怎麼樣了?五年真的可以改變人的認知,她變成熟了,也變漂亮了,選擇出國發展的李汀一,也從沒主動聯繫過雲初箏,最後兩個人,徹底斷了聯繫。「說實話,在遇見藍竊之前,我心裡還一直惦記著你,一直在想,我們之間…還會不會有可能,但是我遇見了他,遇見了一個…我這麼多年,唯一認真過的人。」她喃喃道。桌子上的資料被吹到地上,悉數散落開。李汀一沒在說話,只剩下冷笑和自嘲。
他走後,雲初箏蹲在地上收拾殘局,電腦郵箱收到一封郵件,她關好窗后,打開了郵件,眉頭緊鎖了一下,她大步邁了出去。
「藍竊,你過來一下。」
詢問幾聲,並無人答覆,有幾個平時和藍竊關係好的人說到:「藍竊他收拾東西離開了。」
「誰同意了?!」
雲初箏吼了幾句,摔門進屋,坐在電腦前,一字一字讀著藍竊的辭職信。
她本能給他發去微信,果真,被拉黑了,電話嘟嘟幾聲:「您好,你撥打的電話是空號…」雲初箏通過手機定位,找到一個地址,她拿著車鑰匙就奔了出去,換來的,是地面上的一部手機。雲初箏拿起手機苦笑了幾聲,剛想扔掉,看見手機邊凸起紙片一角,她拆開手機殼,看見一張照片,上面的女孩正低頭安靜地吃著街邊貨,筷子纏起頭髮,睫毛輕巧地落在臉頰上,美得不像話!
「還說你不喜歡我!不喜歡你留我照片幹嘛?」雲初箏笑著落了幾滴淚。手機拔通周無友電話。「喂?無友,你知道藍竊去哪兒了嗎?他辭職了。」
「小雲總啊,這件事也挺突然的哈,那個啥,我也不知道他幹嘛去了,而且,他不僅是離開了雲玖,他是離開了這座城市,離開了兮華,離開了兮北,我也在聯繫他,但是…」
雲初箏掛了電話,他就這麼走了?什麼也沒留?絕情。
機場里,藍竊拿備用機聯繫上了周無友。
「無友,我,藍竊。」
周無友罵到:「還是不是兄弟!人走了都不說一聲?!我還以為你死了呢!說,幹嘛去了?」
「就不能盼我點好?」藍竊笑笑,「我去湘顏了,別告訴別人…和她。」
周無友笑他:「怎麼?自卑了?自己比不過李汀一,去肖伯伯那兒創業了?」
自卑,是,喜歡一個人是挺自卑的,李汀一前天專門找藍竊談了話。把他所有的問題扒出來說,自己是多麼沒用,連一個溫暖的家都給不了她。「沒有喜歡,是有興趣。」
「嘴硬。你走後,她滿世界找你,剛才給我打過電話,情緒波動很大!她在乎你。」周無友強調了最後一句話。
「如果四年之後,她願意等我,我便願娶她。那就是後面的事了,你給我把這件事爛肚子里,別跟她說。」
周無友調侃。「四年?哪個姑娘有那麼多四年啊?況且人家資源那麼好,一年兩年行,四年?藍竊,我求求你,放過她吧,也成全你自己!」
有興趣vs自卑,藍竊終是被自卑擊倒,他想給雲初箏富足的生活,他想光明正大喜歡她。即便那時,時境過遷,他也不會後悔。
四年後,我要拿什麼證明我曾愛過你…是手機殼後面的照片,還是每天徹夜不眠的思念啊…傻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