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斷帶的記憶
「錯了,全都錯了!肯定全都錯了!」
一個三十多歲的華男夏人衣冠不整,連西裝的扣子都沒有系住,更不用說有沒有領帶了。
他眼神恍惚,語言癲狂,瘋了一般的在繁忙的街道之間奔跑著,引得過往的行人都紛紛側目,混亂的自言自語道:
「不對,我肯定忘了什麼,是我肯定忘了什麼!」
「這不合理!真相不應該是這樣!這不合理!」
「唉……又瘋了一個!」
「毛偵探平時不是一個很嚴謹的人嗎?」
「誰知道呢?說不定就是因為嚴謹,鑽了牛角尖,遇到什麼事情想不開呢……」
「那也不可能連瘋那麼多偵探啊。」
「咱們偵察局裡面的人沒有用,重暗組形同虛設,偵探本來是一個很吃香的職業,誰知道弄成這個樣子。」
「但凡偵察局的重案組要是有用,哪裡會有這麼多偵探?
要是沒有這麼多偵探,哪來會多那麼多瘋子呢……」
周遭的路人我圍在一團團的,看著發瘋的送偵探議論紛紛。
看他們臉上習以為常的表情,顯而易見的是,偵探發瘋在這個地方絕不是第一起事件了。
毛偵探對周圍所有人的議論紛紛,還有同情的表情視而不見,然後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在那裡,一定在那裡!
一定有迷失的東西放在哪裡!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毛偵探癲狂的站在原地瘋笑起來,那幅瘋狂的樣子把周圍的小孩全都嚇哭了,路人也都一臉嫌棄的避開。
於是毛偵探竟然從口袋裡掏出一把熗來,直接衝到路邊一輛豪車的窗前,連對著豪車的窗戶開了好幾熗,大聲威脅著這位堵車的車主:
「你給我下來!不想死就馬上下來!」
這個車主顯然也被這個持有熗械的犯人下了一大跳,渾身的肥肉哆哆嗦嗦的從車上走了下來。
與豪車相比,還是生命更重要。
這一點,富人往往比窮人更清楚。
毛偵探立馬把這位司機踢開,自己坐上了豪車,一個猛倒車,把後面的路燈還有一個女人全都撞倒,女人的腿甚至都流雪了。
所有的人都尖叫著避開,這位發狂的偵探將方向盤打到最左面,人行道上的路人見狀全都瘋了一般的避開,些沒來得及避開的人,最終都遭了殃。
因為毛偵探把油門一腳踩到了底,車如同離弦的箭一樣,直接從人行道上開了出去。
有人馬上報了警。
「散開都散開!」
武裝偵察局幹員開著專用車,副駕駛上的景觀把頭從窗子上伸了出來,用專用喇叭疏散著人群車輛。
想要學毛偵探在人行道上開車,然後去追這個最犯,顯然已經是無稽之談。
所以武裝偵察局幹員只能先疏散堵到一塊兒的車輛。
或許因為效率很低下,或許因為已經發狂的毛偵探已經沒有人性這個概念,緊車與毛偵探的車輛越來越遠。
毛偵探甚至在車很艱難才能通過的小巷裡飆車,在公民廣場上漂移,開著車下台階!
毛偵探肆無忌憚的飆著車,絲毫不管自己的行為會對多少的家庭造成血的傷害。
最終迫不得已,武裝偵察局幹員從多方面出動攔截,三枚穿甲單分別釘穿了毛偵探的耳朵、毛偵探的肩膀還有他左手的小胳膊。
雪如同小溪一樣往下流,紅色浸濕了整個車的坐墊。
他咬著牙,五官扭曲的如同地獄的魔鬼。
但是他絲毫沒有停留的意思,嘶吼著用盡全力踩著油門,繼續往前飆車。
後面圍追堵截的武緊車輛越來越多。
最終,在兩輛緊車還有毛偵探搶下的豪車全部被撞廢的情況下,毛偵探以雙腿殘疾的下場被逮捕了。
此暗是有史以來偵探發瘋案中,造成傷亡最大,影響最惡劣的案件。
但由於原市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還是對毛偵探進行檢查。
檢查的結果是毛偵探雖然身體各項指標全部正常,但是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神經病。
能當上偵探,本應該是智商超群的天才。
刻在此刻,卻莫名其妙的成了一個神經病。
所有無關的聽眾都覺得有些莫名其妙。
原市正府建立的專案組部門也給出了權威的檢查報告。
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這個瘋狂的偵探真的是一個神經病。
不能處以極刑,只能關在極危險的精神病院囚禁一生。
毛偵探在被押上囚車的那一刻,依舊還在瘋狂的嘶喊:
「假的!全都是假的!
一切的一切,從小到大,從近到遠,從高到低,從貴到賤,全都是假的!
全都是騙人的把戲!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沒瘋!我沒瘋!是你們忘了!是你們忘了!
我雖然沒有完全記起來!我也沒有真找到真相!不過你們總會記起來的!
都是假的!
在這個半隱之地,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全都是假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毛偵探的眼神癲狂而絕望,將瘋子的形象還原的淋漓盡致。
不對,他本來就是瘋子,極其危險的瘋子,毫無理智和人性的神經病……
他被關到了寧遠神經病院的特危房裡,潔白的瓷磚,潔白的牆壁,潔白的天花板,潔白的床單被套,潔白的日用工具,潔白的神經病服裝……
毛偵探看著這一切突然開始恐懼。
他開頭還竭力的辯證自己不是神經病。
可後來,他很詭異的突然承認自己是神經病,後來行為也越發穩定起來。
這連主治的女神經科醫生都覺得非常神奇,實在不可思議!
整整十三年。
他花了十三年時間,在唯一一沒有白色的廁所里,用勺子挖通了一個洞。
他學著《肖申克的救贖》那樣用一張海報遮擋著,每天都把挖出來的廢土衝進廁所里。
牆壁顯然也沒有《肖申克的救贖》那樣厚。
但勺子畢竟是勺子,而且這畢竟也是特危病房,牆壁也要堅韌的多,所以他才花了整整十三年。
甚至醫院裡的醫護人員對他的關注,都從當時那個對特危及神經病的實時關注,改成了不怎麼注意。
這個年以四十多的神經病突然變得很精明。
他知道到時候了。
作為動物的對危險感知的本能,他早在剛剛進入這個神經病院的時候,就隱隱約約自己很可能會死到這裡。
所以他必須要逃出去。
他揭開了那張巨大的海報,然後從那個洞里鑽了進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個漆黑的走廊。
走廊那兩端全都被封死了。
看水泥糊住的樣子,這兩端應該本來都有窗戶。
只剩下這個洞正對著的門。
一扇血紅的、有些驚心動魄的門。
四十多歲的他,第二次感到如此崩潰。
最後他猶豫片刻,還是決定破釜沉舟,立刻打開了門,沖了進去。
裡面的房間不大,只有九十平的樣子,周圍放了一圈的書櫃,書柜上堆的滿滿的,全都是筆記本,款式一模一樣,顏色也一模一樣的血紅色筆記本。
中間還有一張辦公桌,辦公桌上坐著一個人背對著他,桌子上還放著一盞發出詭異血紅色的光的檯燈。
一切都安靜的可怕。
只有那個人寫字的沙沙聲。
偵探此時害怕極了,用全力在書柜上扣下一塊尖銳的木刺,連手指都摳破了,他忍住沒有叫出來,狠狠的捏著木刺,然後猛的一下捅了上去!
雖然他是神經病,但他也馬上體會到不對勁。
這個同進去的感覺根本就不像是在同一個活人。
而且他也沒有感受到流雪!
他馬上看了看這個人的正臉,居然是個只剩下骷髏架子的死人。
他這才長長地舒了一口氣,然後看這個股價居然還緊緊的握著一根豪華的鋼筆時,不由的也有些神奇。
這個傢伙到死的時候都在寫些什麼呢?
他饒有興緻的悄悄關上了那扇血紅色的門,印著檯燈發出的血紅色的光,翻開了那本骷髏寫的紅色的筆記本。
然後他如遭雷擊一般愣在原地。
差點兒就叫出了聲!
斷帶的日記!斷帶的記憶!
這是真相的痕迹!
他瘋狂的開始翻閱這本寫紅色的筆記本,最終還是沒有找到他想要的東西。
然後他開始翻找書柜上的每一本筆記本。
終於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功夫不負有心,他壓低著聲音顫聲叫道:
「真相!我找到真相了!是真相!哈哈哈哈——
呃……」
他感到一個尖銳的東西正從後面捅進了自己的心臟。
動脈血噴出來!
然後他低頭一看,居然是剛才他拿著通過骷髏架子,穿在骷髏架子衣服上的那一根,自己之前書架上扣下來的木刺!
然後他僵硬的回頭,看到了那個骷髏正站到自己身後,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在詭異的笑著……
骷髏機械的把死去的偵探的衣服脫了下來,換上了自己穿的的衣服,然後拽著他坐在了自己的工作椅子上。
在那一刻,偵探原來穿著的衣服,還有偵探進來的那一扇血紅色的門,都和這個骷髏一樣,或者沒了痕迹,或者化成了灰燼,無影無蹤。
真相,被一個瘋子觸碰過,瘋子被一個詭異消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