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我

雜談——我

總有人會站在大眾的對立面,恰巧我就算一個。

前面也說過:一萬個人的行為叫正義,除非你能叫兩萬車麵包人過來。

很幸運,我的身旁並沒有其他人。將近18年的人生,卻沒有交到幾個朋友。

我已經習慣了孤獨。

可能你看到這時會覺得我有點「為賦新詞強說愁」感覺。那我話也撂在這:如果你有這種想法,你可以現在就不再看這個小說。

小說是寫給感興趣的人看的,我也不求對這個小說感興趣的人有多少。畢竟我的周圍也沒有和我三觀差不多的人。

有16個人催我更新,我還是蠻感動的。但是這部小說就是我有感而發寫的隨筆,我也沒法保證它的更新速度。

我只能保證這本小說中的內容都是出自我的本心,無非添加了一點修飾。

回到正題。

我是什麼?這是前幾年科幻愛好者特別喜歡的話題。

舉幾個例子:

1.將你和另一個人的身體互換,並控制住。我拿出一把刀,同時問你倆:「你們希望我捅誰?」你會說捅自己嗎?你不會,因為你怕痛。

那要是我聽從了你的建議——捅他。我是捅他的身體還是捅他的思想?

2.未來的穿梭機器出現了。原理是:將進機器的你粉碎,在目的地重新製造一個你。

但有一天,你進入機器后沒有被粉碎。根據人權,兩個人必須嘎一個。那兩個人,到底那個是你?

3.這個比較簡單。當時那本書上是這樣說的:人大約3個月就會將體內的細胞更換一遍。三個月前和現在的你,是同一個人嗎?

我最後的看法很簡單:

1.我的思想才是我,我會毫不猶豫的讓持刀者捅我的身體。我只是換了一個身體而已,我還是我。

2.這個問題比較無解。本體在第一次使用這個裝置時,就已經嘎了。既然兩人都是製造出來的,嘎誰都一樣。

3.參考第一種情況:我的思想沒有改變,我還是我。

(分界線)

那,我是什麼?

一個遊離於人群之外的人?

我其實比較討厭人自稱高等動物這件事。進化重點放在腦子,就叫高等動物啦?就能說自己是萬靈之首啦?

開玩笑~阿偉都沒你勇。

自我感覺也太良好了吧……

說到底我也是個猿猴而已。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夜間的雜談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夜間的雜談
上一章下一章

雜談——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