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大年初一清晨,濛濛細雨。山間的霧氣使得能見度很低,高速公路上我駕駛著那輛麵包車正往回趕路。
當我在小客車道上以120KM/H的速度行駛時,突然車身受到阻力而明顯感到好像撞上什麼東西了!不過開了一會就正常了,當時迫切得想回家見老婆和自己兩個月大的孩子就沒管繼續往回行駛。
【你心也真夠大的,你知道你撞到的是個人嗎?】審訊室內小張憤怒道!
旁邊的沈剛是刑警隊隊長,他暗暗感到這起案件似乎不簡單,於是開始跟撞人的麵包車司機講訴這件事的始末:
2001年大年初一,你駕駛銀色尼桑麵包車經駛至316國道時,有一人從道路中穿出。你把她撞到路上后並沒有及時呼叫救援,而是直接開走!導致這人被一輛客車碾壓最終面目全非,場面慘不忍睹!因此受害人的身份還在確認。我們有理由懷疑,這起交通事故就是你自編自導的。所以我提醒了最好交代完整!
【警官,你好!這不能怪我啊,這人在大年初一不好好獃著跑到高速公路上不就是一心尋死嗎!當天能見度也低,而且我媳婦說我的小兒子發高燒了所以想著儘快回去!我與這個女的可一點關係都沒有哇,不信你們可以去查!】麵包車司機李國華一臉誠懇的說!
沈剛沉默著,在審訊筆記上寫下了【天氣】【過節】【自殺OR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