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大明男人的福利:強制嫁娶令
雲州城城牆上,此時值崗的大明士卒正在巡邏,突然遠處冒起遮天蓋地的塵土,士卒臉色一變,沖著下面的同僚們大叫道:「發現大股不明身份人員快速接近,懷疑是草原上的蒙古餘孽,立刻關閉城門,向白參將稟報!」
嘎吱嘎吱,隨著刺耳乾癟的聲音,城門被立即關了起來。
幾乎在同時,一萬多蒙古騎兵也到了城下。
「還真是蒙古人!」值崗的大明士卒看到這麼多蒙古騎兵,不僅沒有膽怯,反而個個一臉興奮。
膽怯?膽怯個鎚子!
現在的蒙古人早就不是鐵木真那時候的蒙古人了,他們可是被我大明跟攆兔子似的攆出去的。
城外是敵人嗎?那可都是戰功啊!
要知道前幾年高麗和東瀛接連被滅,雲州城的大明守軍卻沒有那個幸運參加滅國之戰,早就眼饞那幫同僚的戰功了,現在他們巴不得有北元人入侵,然後讓將軍帶他們反殺回去,最好一口氣一直生擒北元皇帝,打到貝加爾湖北。
城外騎在馬上的蒙古騎兵們,被城牆上火熱的目光盯得心裡陣陣發寒。
尼瑪啥意思?好火熱的目光啊!
城內的屯軍衙門裡,雲州城的最高指揮官乃是潁川侯傅友德,他此時正盤膝坐在地上研究陣型。
這時有士卒沖了進來彙報:
「侯爺,不好了,外面來了個很多蒙古騎兵,看樣子想攻城!」
傅友德噌的一下從地上彈起來,大喜道:「真的?蒙古騎兵來了?太好了,這不是送上門的功勞嘛!告訴兒郎們,火槍火炮都給老子擺好架勢,讓這些蒙古騎兵有命來沒命回。」
接下來雲州城下響起了絡繹不絕的喊殺聲和火槍火炮聲。
如今的大明格物科學欣欣向榮,火器上自然也多次更新換代,火槍火炮已經基本有了點後世簡易槍炮的樣子。
一個時辰后,蒙古大汗哈剌章騎著戰馬夾著尾巴狼狽地奔逃在草原上,他的身後除了幾百丟盔棄甲的敗兵一無所有,連丞相兼妹夫葛爾濟也把屍體留在了雲州城下。
「本汗,也許真不應該帶人過來!」蔑里乞哈剌章臉色煞白,披頭散髮,衣服上沾滿了塵土,像乞丐多過於像一個可汗。
他到現在腦子裡還是懵的,幾年前他跟隨父相脫脫跟明軍是交過手的,那時候自己手下的兒郎們面對明軍即便畏懼但還有一戰之力,再不濟也能順利逃跑,跑到草原深處就沒事了,明軍不敢過分追擊。
但是剛才城牆上一通噼里啪啦的聲音,自己這邊便倒下了一批兒郎。
隨後自己這邊過萬人竟然被雲州城裡衝出來的明軍追著打,對方也就才兩三千人吧!
但是對方的火槍火炮實在太厲害了,自己手下的勇士還沒衝到己方武器的射程內,就已經被對方的火槍火炮給射死了。
這仗打得太特么窩囊了!就跟單方面上趕著自殺似的,敗得憋屈又莫名其妙。
「本汗回去一定要告誡子民們,此生再不允許任何人踏入大明疆域,至於過冬的問題……看來只能往西遷徙了!」
幾天後,大明朝廷收到了燕雲地區的戰報,朱元璋連夜召了朱四維和劉伯溫胡惟庸徐達常遇春李文忠等重臣入宮,君臣商議以後,一致認為這是向蒙古餘孽發起總攻的好機會。
在朱四維的鼓動下,大明上到皇帝下到群臣,現在都是雄心壯志爆棚,誓要把大明打造成有史以來實力最強國土面積最廣的第一帝國。
而且以朱四維的了解,將大明疆域北推到貝加爾湖附近,將大明疆域北闊,現在是最好機會。
日後強大的羅剎國現在還處於非常落後的狀態,只是一個小公國,並且接受大蒙古帝國下屬四大汗國之一的金帳汗國冊封,遠遠不是日後的強大北極熊,充其量就是個剛滿月的小熊崽子。
所以如果大明願意,在將北方草原併入疆域以後,要順勢收拾羅剎國其實很簡單,以羅剎國現在的軍事能力是完全無法跟大明軍隊相抗的。
唯一的難題就是那地方撒尿成冰,實在是太冷了,軍隊如果要過去,得做好防寒準備,否則被凍死的絕對比戰死的人多。
想到羅剎國,朱四維突然意識到一個現在就必須開始著手解決的大問題,那就是人口問題。
要知道後世羅剎國的人口就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地廣人稀肯定是個大隱患,尤其是大明疆域還在不斷擴張的時候,其對人口的需求就更大了。
此時乾清宮裡,朱元璋還在對方才商議的北伐事宜做最後總結。
「那就這麼定了,擢李文忠為帥,率五萬大軍出雲州深入草原,一舉蕩平北元勢力,將蒙古草原徹底變成咱大明放馬牧羊的後花園!」
曹國公李文忠立刻出列:「臣領旨!」
朱元璋沖李文忠微微頷首,對這個外甥他是相當滿意的,打仗謀略各方面都很優秀,而且為人謙遜,一點都沒有陸仲亨費聚那幫狗東西的驕橫跋扈之氣。
「好了,如果沒有別的事兒,那大伙兒就先退下吧,該調兵的調兵,該籌備糧草的籌備糧草!」
「臣等遵旨!」
朱元璋卻敏銳地注意到了朱四維的異常,納悶道:「嗯?小叔父在想什麼?看你皺著眉頭,莫非是覺得北征計劃有何不妥?」
朱四維回過神來,開口道:「陛下,北征計劃並無不妥,臣是在想這十幾年戰亂下來,我大明人口本就不多,現如今疆域又不斷擴大,這人口需求勢必越來越大,是以刺激人口增長就成了當務之急,臣在想朝廷是否應該出台法律,規定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同時對於超齡結婚的男女家庭施加一些必要的強制措施,以此快速促進人口增長!」
他頓了頓,進一步解釋道:「比如,官府以法律規定,男子必須在十六歲之前成親,女子必須在十五歲以前嫁人,超過這個年齡,男女未成婚者,其家庭予以罰銀或者判刑懲處,同時由官府出面強製為超齡男女指配婚嫁對象!」
這方法其實以前有些朝代也使用過,從曹魏到唐宋都有或多或少的相關法律。
而後世那些人口負增長的國家如霓虹國等,一直也都在實行提前法定結婚年齡這條,只不過後世沒有強制規定,只是提倡而已。
朱四維心思電轉,突然冒出一個想法,自己這算不算是給那些結不起婚的男性同胞們發了個福利?
因為這條律法一旦實施,肯定會有很多家庭急忙將適齡女兒嫁人,免得落得個被官府隨意婚配的下場。qδ
可以想象,未來會有很多准岳父放鬆對女婿的要求,窮一點,也無所謂了,總比配個歪瓜裂棗或者身有殘疾的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