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番外篇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第22章 番外篇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中國東周的前期即春秋時勢力強大的諸侯國,亦。《商君書·更法》:不同法而霸。」

其具體所指,有以下幾種說法。

1.孔子—孟子的說法:

孔子刪定的《春秋》說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庄。

《孟子》繼承它,指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庄公。(但是秦穆公、宋襄公並未成為中原霸主)。《孟子·告子》: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之罪人也。」又說:,桓公為盛。」

2.墨子—荀子的說法:

《墨子·所染》謂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所染當,故霸諸侯」。

《荀子》以上為」。

《荀子·王霸》稱:「齊桓、晉文、楚庄、吳闔閭、越勾踐,..所謂信立而霸也。」《荀子·議兵》又說上,「可以霸而不可以王」。

從春秋的歷史狀況看,此說較為恰當。大國爭霸是春秋時期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當時因諸侯割據,未能形成統一的政治核心,諸侯中相繼興起的強國,有的以「尊王」、「攘夷」為口號,如齊桓公、晉文公;有的形式上取得周王室認可,如越王勾踐;有的則打算取代周王室,如楚莊王。他們都為爭奪僕從國而展開政治和軍事的角逐以謀求霸主地位。事實上,春秋數百年間,追求並達到這種地位的君主不止5位,齊桓公等不過是最著名的幾個代表。由於論者取捨標準不同,故而出現了分歧的說法指是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莊王。

3.後世說法:

東漢《白虎通·號》記:「或謂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吳人闔閭也。」

東漢《風俗通義》曰:「《春秋》說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庄,也。」

唐代顏師古注《漢書》云:謂齊桓、晉文、秦穆、宋襄、吳夫差也。」唐代《史記索隱》用孔子—孟子的說法,說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庄。

可見歷來解釋之歧異。

逐一分析

在上述四說中,只有齊桓公和晉文公是眾所公認的二位霸主,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麼餘下的三霸應該歸誰呢?試對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進行分析:

宋襄公

齊桓公死後,宋襄公乘諸侯無主之機,欲為霸主。《春秋·僖公十八年》記,宋襄公曾與曹伯、衛人、邾人伐齊,把齊軍打得大敗。僖公十九年,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國的國君,與曹人、邾人盟於曹南;二十一年,宋人與齊人、楚人盟於鹿上;二十二年,宋襄公又聯合衛國、許國、滕國一起伐鄭。這幾年的會盟、征伐,《春秋》均列宋襄公為首,他曾經做過短時期的盟主。但就在會盟之際,宋襄公被楚拘留;后戰於泓,又為楚所敗,遂傷而死。

秦穆公

《韓非子·難二》稱:「蹇叔處秦而秦霸。」《新序·雜事三》謂:「秦用由余而霸中國。」可見秦穆公曾經稱過霸。但《左傳·文公六年》因其死後用人殉葬,便明確指出:「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史記·齊世家》也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但《史記·秦本紀》和《李斯列傳》都說他用賢伐戎,並國開地,「遂霸西戎」。所以有人認為,秦穆公僅可稱為「偏霸」,不能列為中之中。

楚莊王

《韓非子·喻老》曰:「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晉於河雍,合諸侯於宋,遂霸天下,」從歷史記載來看,楚莊王武力強盛,曾稱霸中原是沒有問題的。但歷來有人認為,他曾炫耀軍事實力,威脅周王室,向周室「問鼎之大小輕重」,太驕橫跋扈,不像一個霸主之所為。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就指出,楚莊王等沒有「尊事王室之功」,不宜列。

吳王闔閭

《呂氏春秋·簡選》稱:「吳闔閭..與荊(楚)勝,遂有郢,東征至於庳廬,西伐至於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戰國策·秦策》也謂:「伍子胥..卒興吳國,闔廬為霸。」但事實究竟怎樣呢?有人指出,吳闔閭僅僅是西破強楚,昭王奔隨後,隨人不以昭王給吳,吳人只得引退,不敢與爭,當無力西及巴蜀;北迫齊晉也於史無征。因此,吳闔閭應為偏霸吳夫差。他曾經南敗越,西敗陳楚,北敗齊魯,在與晉的黃池之會中以先到為盟主。可是正當他北上爭霸之時,越勾踐抄了他的後路,端了他的老窩,吳夫差兵敗身死。.

越王勾踐

《呂氏春秋·順民》說:「越王..殘吳,二年而霸。」《史記·越世家》載:「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號稱霸主」。這裡所記,周王曾經賜胙命伯,當然是稱霸的明證。但不少論者總以為,越王勾踐作為霸主的史實,畢竟太少。綜上分析可見,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認作霸主,而各自又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國君歷史上明確記載他們曾經是「霸」,如《左傳·成公十八年》謂:「晉悼公..所以復霸也」;《左傳·昭公三年》云:「昔文、襄之霸也」,杜預註:「晉文公、襄公。」可見晉襄公、晉悼公都曾作過霸主。這些國君,是否也應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關於春秋」,歷史記載和歷來的看法如此分歧,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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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集三國時期之神界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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