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渾水摸魚!屍體
偵探群內,包黑炭繼續留言:
「今天上午,府衙派人張貼了那些雜耍者的畫像!
群主修改過的畫像非常精準,下午就有渡口的人來府衙報告,他們說,畫像里的人,他們幾乎都見過。
那些人前天傍晚上了船,聽他們的意思,似乎是要去揚州。
我們立刻派人讓沿途的府衙搜捕,剛剛有人報告消息,已經截下了船,將那群雜耍的人控制。
不過,當地的府衙,簡略審問過了。
據那群雜耍者解釋,前天他們之所以在那處街角雜耍,是有人給了他們一大筆銀子,要求他們這麼做的。
對方還要求他們,當天傍晚就離開汴京。
領班曾經好奇問過他們原因,但被對方用銀子打發了。
現在,那群雜耍者正在被帶回汴京,到時候我們再審訊一次,確定他們所說真偽。」
秦楓:「看他們的表現,恐怕是真的。
他們和綁匪應該沒有直接關係,只是被叫來吸引趙馨兒的!」
關洪峰:「沒錯!
如果他們是綁匪,不可能那麼大搖大擺的從渡口離開,至少應該遮掩一下,不會這麼容易被發現和找到。」
方沐:「對了,既然在街角雜耍是有人要求他們做的。
那領班記得對方的長相嗎?
提出要求的人,肯定就是綁匪吧!?」
包黑炭:「問過了,領班說他不知道。
對方請他雜耍的時候是深夜,還用布纏住了臉,頭上帶著斗笠,除了對方是男性,領班說不出任何特徵。」
灰原哀:「這倒是有些麻煩了,雜耍者這條線索怕是要斷了!」
kiko:「沒關係!
包黑炭不是收集了趙府的指紋嗎?
先讓群主匹配完指紋再說,說不定能直接找到兇手!
雖然我感覺,這案子肯定沒這麼簡單(61030706610614)!」
包黑炭:「沒錯,群主先幫忙匹配指紋吧!」
……
指紋匹配,視不同情況,有難有易。
這個案子幾乎可以算是最簡單的一類情況,因為已經鎖定寫勒索信的人來自趙府。
王庭僅用了半個多小時,就完成了匹配,確認布帛上的指紋,來自負責雜務的一個小廝。
將結果告知包黑炭后,包黑炭立刻抓捕、審訊。
最終,在小廝住處的房樑上,找到了弓箭,其中的長箭,和綁布帛的長箭形制完全相同。
審訊時,包黑炭用了一些現代技巧,那小廝乖乖就範,承認勒索信是他寫的。
但和偵探們預料的一樣,他堅稱趙馨兒不是他綁架的。
他因為欠了賭坊一大筆錢,又得知趙馨兒失蹤,因此想要渾水摸魚。
而弓箭,他原本想帶出趙府處理,但由於趙府加強了巡邏和檢查,他只能暫時藏到房樑上。
這結果,偵探們算不上太意外,因為大家都知道,能作為任務的案件,都是經過精挑細選的。
就算因為調查思路不同,偵破過程有難有易,但也不可能這麼輕鬆就偵破。
當然,偵探們失望也是必然的。
因為勒索信這條線,也沒能提供後續的調查線索。
「勒索信,雜耍人員,趙府的仇家,這些線索都斷掉了。
這樣的話,唯一的破局點,只剩那小巷了!」
趙馨兒等人最終在小巷裡消失,這也意味著,綁匪一定在小巷裡出現過。
那他們一定在小巷裡留下過微量物證。
王庭就要留言,提議尋找小巷裡的微量物證,但忽然,包黑炭發出語音,聲音很激動:
「好消息,我們找到了一名護衛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