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治大國如烹小鮮(下)
龍軒深刻地意識到:明朝的監督體系覆蓋了朝廷所有的官員,唯獨不包括皇帝,甚至可以說以科道言官為首的監察體系就是皇權手中的一條瘋狗。它能替皇家剔除對自己統治不穩定的因素,卻也會傷及國家根本。
家和國,究竟選哪一個?
(當然這是對明朝官員監督制度的苛求,因為在任何一個封建朝代連皇權都受到監督的監督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小龍喧)
首先,皇帝會用最野蠻的殺戮方式來確保皇權不受任何挑釁,而殺戮會直接傷害到社會生產力。
朱元璋雖然也算是明朝的一位賢明君主,但是在洪武十三年的「胡獄」案中,不僅以擅權枉法罪處死了丞相胡惟庸,還以通倭、通元罪誅殺其餘黨,累計達三萬餘人;在洪武二十六年的「藍玉」案中,以謀反罪殺死涼國公藍玉,並株連蔓引,殺死大小官員及其族人累計達兩萬餘人。
兩案之後,朱元璋基本上將開國功臣屠戮殆盡。明朝的其他皇帝雖然殺人、殺官員沒有朱元璋那麼多,但是在維護皇權的權威xìng上從沒有過絲毫的讓步。明成祖朱棣以凌遲的方式處死方孝孺十族,就可見一斑。
其次,至高無上的皇帝會以「一己之私為天下之公」,窮奢極yù,浪費社會生產力。明太祖朱元璋一生保持節儉,皇后還在後宮領頭織布,這樣的皇帝也就他一個,他的子孫都過著真正皇帝的rì子,而且有些人還做得非常出格。
例如,明英宗時期,北部邊防急需整飭,皇帝卻將支邊軍費一百萬萬兩「金花銀」收歸內庫,供內廷使用,聽任大同等軍事重鎮和北方防守力量的衰落,即使邊軍達到「飢荒旦夕難待」的狀況也無動於衷,不肯將銀子還給國庫,最後英宗做了瓦剌人的俘虜,也算是自作自受。
明萬曆皇帝更是一個花錢如流水的人。「萬曆中年,戶部歲入本折錢糧,總一千四百六十一萬有奇,其折sè入內庫者六百餘萬,入太倉庫者三百六十八萬有奇」,國家徵收的田賦,竟有三分之二流入了宮廷的內庫,供萬曆皇帝一人使用。即使這樣,銀子還是不夠這位神宗皇帝花,於是他派出大批宦官充當礦監稅使,從民間直接收取工商業者的稅收供應大內。結果是「礦不必穴,而稅不必商;民間丘隴阡陌,皆礦也,官吏農工,皆入稅之人也」,把百姓錢財收刮一空,化國為家,真正實現了這位皇帝「朕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財皆朕之財」的「豪言壯語」。
皇帝貪財好貨,臣僚自然群起效仿,導致吏治的整體**。奉明神宗之命四處搜刮的礦監稅使,就幾乎個個是貪污的高手。如山西每年征解稅銀45200兩,稅監孫朝只上交內府15800兩,而將29400兩隱匿私吞。據內閣大學士趙志皋的揭發,礦監稅使搜刮所得,「進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囊者什之仈激ǔ」。按此估算,礦監稅使從萬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這10年間,大約貪污私吞了黃金10萬兩,白銀四五千萬兩。一般的官吏,同樣是貪得無厭,不僅貪污賑災銀兩、工程銀兩,就連贖贓銀(貪官贖貪污罪的款項)也不放過。
湖廣巡撫秦耀因遭彈劾罷官,離任之時還「侵贖贓銀巨萬」。一些內閣大學士的屁股也不幹凈,如內閣首輔沈一貫,就以納賄而著稱。據載,他曾接受楚王黃金1000兩、白銀1萬兩的賄賂。左都御史丘橓曾在一份奏書里感慨道:「下官多以廣交為能,或明送於公門,或暗投於原籍;上官又多以不取為拙,或充囊橐以自肥,或括金幣以為賂。錢神錮臭,恬不為非,無怪乎廉白之名跡多不見於天下矣」。面對朝廷官吏的整體墮落,這一百一十個監察御史如何監督得過來!
「所以說無約束的皇權是萬惡之源,無論多麼縝密的監督網路,如果漏掉了皇帝這條最大的魚,監督體系最終都會變成一種擺設。而當監督體系完全失效之後,就是新一輪的王朝更替。」
龍軒感覺很可笑,自己思慮到如今,最終要解決監察體系的辦法,居然是限制自家的權力。
明朝的監察權力一直掌握在皇帝手中,當皇帝勤政有為時,監察體系能夠有效運作,確保吏治清明。而當皇帝出現惰政、亂政之時,監察機構就會產生異化。
異化的一種表現是,監察權力淪為政治暴力的工具。
建立嚴密監督系統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朝廷官員的清廉,嚴厲懲治貪·腐官員只是一種手段。朱元璋對貪官「剝皮揎草」,用意也只是震懾而已,希望官員都潔身自好。但是,後來的皇帝更看重的是這種生殺予奪的大權。他們利用廠衛及其他監察機構來控制朝廷官員,通過莫須有的罪名和秘密的殺戮來建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統治局面,以達到皇權的穩固,將一個正大光明的zhèngfǔ機構,變成了yīn謀為本的特務機關。典型的背本逐末。
明朝的皇帝這樣做,朝廷的官員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同殿為臣的官員們也開始利用監察機構的權力互相攻擊。在明朝,官員根據門生關係、同僚關係、同鄉之誼等形成諸多的朋黨,如東林黨、浙黨、齊黨、楚黨、宣黨、昆黨等等。各個黨派為了自身的勢力,相互傾軋。
而鬥爭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掌握監察機構,引導輿論,在官員的定期考核中清除對立黨派的官員。如嘉靖時,嚴嵩即在監察機構內部安插自己親信鄢懋卿、胡宗憲擔任御史、巡按以打擊政敵、剷除異己。徐階力圖去除嚴嵩,自己入閣,於是「授意御史鄒應龍、林潤彈劾嚴氏父子」。
由此開始,科道諸官淪為內閣權力鬥爭的鷹犬,對不同政見、不同立場的政敵,在內閣首輔或者本幫宿主的授意下「群起而逐之」。更有甚者,在明熹宗天啟年間,大宦官魏忠賢權柄在握,大肆利用御史或者言官打擊異己。
天啟初,周宗建上書批駁魏忠賢專權用事,魏閹則指使給事中郭鞏彈劾周宗建。其他科道官員如崔呈秀、倪文煥、石三畏等,御史王紹徽、崔維華等人,為魏忠賢打擊東林黨盡了犬馬之勞。在明代後期朋黨之爭的漩渦,監察機構逐漸異化為政治·鬥爭的工具,此時的監察機構已經完全背離設置該機構的宗旨,成為了吏治進一步敗壞的催化劑。
異化的另一種表現是,監察官員整體的墮落。
明洪武十三年正式確定了官員的俸祿標準,其中一品官員是87石/月、二品61石/月、三品35石/月、四品21石/月、五品16石/月、六品10石/月、七品7.5石/月、八品6.5石/月、九品5.5石/月。對比所有的封建王朝,明朝官員的俸祿是最低的。而且明朝廷在發放俸祿的時候只是發放部分祿米,其他部分通過折鈔的方式發放,往往是朝廷變相地剋扣官員的俸祿。
所以明朝廉潔的官員都過著相當艱辛的生活。如明英宗時期,御史劉准為七品官,每月實際發放的祿米只有一石五斗,養不活一家人,病死之後,還留下向同僚借的30石米的債務無法還。
明憲宗、孝宗時的張昺,官至正四品的四川按察司副使,因病辭官後生活無著,時而斷炊,死後沒有錢買棺材,還要靠旁人幫村才得以埋葬。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右都御史的任上離世,死後清點其財產,「俸金九兩,葛布一端,僅衣數件而已」。在這種艱難的條件下,監察官員要保持自己的cāo守是需要堅強意志的。
然而,在嘉靖、隆慶、萬曆時期,社會風氣和道德觀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退化。一方面是因為這一時期工商業經濟發展帶來私人經濟利益增長,另一方面,明朝內廷、宗室已經完全放棄了朱元璋所主張的節儉的生活方式,整個社會奢靡之風盛行。
為了過上富足的生活,俸祿微薄的士人群體逐漸放棄了正統的儒家觀念,官員變成商人,權力化作資本,官場充斥著銅臭之氣,當時的狀態是「大官貪污受賄致富,小官舞弊勒索濟生」,幾乎是無官不貪。明代士林翹楚如夏言、嚴嵩、徐階、張居正無不身家百萬、富可敵國。
在這種社會大背景下,雖然科道官員當初也有捨己為國、一心忠於朱家王朝千秋大業的理想,但儒家倫理價值觀總歸經不住私人經濟利益的強烈持久衝擊,最終喪失自我,成為了說一套做一套的偽君子。李贄是明朝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萬曆五年做過姚安的知府,在面對私人利益和儒家倫理之間的掙扎,他這樣自嘲「志在溫飽,而自謂伯夷叔齊;質本齊人,而自謂飽道飫德」,而對當時讀書人的目的也說得非常的直白:「自朝自暮,自有知識以至今rì,均以耕田而求食,買地而求種,架屋而求安,讀書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顯,博風水以求福蔭子孫」。久而久之,缺乏有效監督的科道官員就同樣染上了官場惡習,要麼逐權逐利、貪瀆成風,要麼隨波逐流。
這些監察官員「以緘默為老成,以謇諤為矯激,已難乎其忠直亦」。而一旦監察官員開始貪贓枉法、收受賄賂、濫施yín威、巧取豪奪,監督者和被監督者就沆瀣一氣,對社會的盤剝就更加變本加厲、有恃無恐。
明朝初年的陳寧是明早期御史台的左御史大夫,在蘇州時徵收賦稅非常苛刻,經常用烙鐵燒人,當時官吏百姓都深受其苦,稱其為「陳烙鐵」。
嘉靖時期的趙文華,曾以右副都御史身份總督江南、浙江兩省,也算是都察院的重臣了,同樣也是下欺將士、上進讒言、打擊異己、大肆搜刮。到了崇禎年間,「為人貪鄙無遠略」的馬士英,也擔任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和右都御史,他在巡撫宣府時,剛到任一月就「檄取公帑數千金」。面對監察官吏普遍墮落,萬曆年間御史陳登雲有這樣的感慨,「夫台諫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賤辱至此,安望其抗顏直繩,為國家除大激ān、殲巨蛀哉」,言語之間流露出對監察系統的徹底絕望。
監察體系的兩個致命缺陷,也並非明王朝所獨有,可以說,中國歷史上所有的封建王朝都是這樣。這也使得明王朝的監察系統逃脫不了異化的歷史命運。而異化了的監察體系無法糾正官場弊政,只會加速王朝統治集團的整體**,最終導致了歷經十七代、二百七十六年明朝的滅亡。
明王朝是一個由完全意義上的農民起義者建立起來的帝國,其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寒微,身受貪官污吏欺壓之苦,對元朝因為吏治敗壞而導致亡國的教訓有深刻的認識。所以,在明朝建立之初,就對國家吏治大加整飭,力求建立一個政治清明、百姓擁戴的盛世朝廷。朱元璋的確做到了這一點,從而使自己成為歷史上的一代明君。然而,曾經強盛的明王朝,同樣也因官員的腐化走向了滅亡,並沒有逃脫封建王朝歷史輪迴的命運。其興也吏治,其敗也吏治。
「我算是明白父王遲遲不肯登基稱帝的原因了。父王這是要先親自打造一架關押自己的牢籠!」
龍軒提筆寫書:「論監察之體系dúlì於政權系統之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