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金朝翰

第011章 金朝翰

韓國的國花是木槿花,但首爾卻是一座銀杏之都,盛夏時節,街道兩旁菶萋的銀杏,按著間距坐落在街道的兩側,美化著陌路的城市。

宋茜小表姑入住古宅已經有一星期,練習生的課業是非常繁重的,也就晚上休息前的那一點點時間,兩人才會在客廳吃飯,看電視,平時並沒有擦出太多的火花。有時候宋茜也會纏著白哲秀,興緻來了,也會做一頓飯;白哲秀天天宅在家裡,《狼族少年》已經恢復更新,雖然碼字還些磕絆,不過足夠他那些書迷們歡呼了。

反正,兩人雖然還不是很熟悉,但也不會陌生,就這樣平平淡淡地在一個屋檐下相處著。

因為裴彩英的提點,白哲秀詢問過duam小說頻道的編輯,這才知道那個fans-café是他建立的,那天去過花草企劃室后,白哲秀也和姜道臨談到這些,幾天後,花草企劃室就把這個fans-café接管了。

今天,宅了一星期的白哲秀必須出門了,因為他的老師回來了。

蠶室附近的一小區,白哲秀的白sè現代車座駕拖著一串尾氣,停在一座院落式的民房面前,把車鎖好,白哲秀才大呼一口氣,按響門鈴。

不一會,一位留著一戳山羊鬍,圓鼓鼓身材虛胖的中年男子走了出來開門,他的名字叫金朝翰,白哲秀十一歲便跟著他學音樂,直到十六歲他老爸老媽「私奔」。

金朝翰在音樂上的造詣其實主要在歌喉和對音樂的理解上,樂器方面,除了吉他和鋼琴還上得了檯面,其他就馬馬虎虎了,所以師承金朝翰的白哲秀主要的功底還是在作曲作詞,以及唱歌方面,當然,在樂器上方面,白哲秀是絕對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啊,還有一個關於金朝翰的事情要說,從93年以solid組合出道至97年解散,金朝翰被譽為韓國的RB皇帝,一直到曹誠模出道並獲得成功,金朝翰這個小山羊鬍才退隱幕後。

「小子,兩年不見,翅膀長硬了,連老師的電話都不接了。」金朝翰一見到白哲秀就抬手一個爆栗敲在他頭上,疼得白哲秀眼淚直打轉。

「喂,大叔,我不是以前那個小屁孩了,不要再敲我的頭!」揉著火辣辣疼的腦門,白哲秀打了一個哆嗦,臉sè儘是不滿。

金朝翰比白哲秀只大一輪多一歲,相比於師生關係,兩人更像是朋友,除開課程時間,兩人都是這樣吵吵鬧鬧相處的。

「還看什麼?不抱一下高大英俊的老師?」

打鬧夠了,金朝翰張開雙臂,眯著小眼睛笑嘻嘻地喊道。

「誰理你!」

白哲秀十分不給面子的繞過金朝翰圓嘟嘟的身子,一溜煙鑽進了屋裡。

屋裡飯桌已開,不過桌面上只有兩盒外賣炸雞,幾瓶看上去就十分昂貴的大瓶裝五升羅馬康帝酒庄出產的香檳整齊地排在上面。

「哲秀來了?」坐在桌子前的成詩京看上去已經微醺,提了提鼻樑上的黑框眼鏡招呼了一聲后,從廚房找出一個大碗放在白哲秀面前。

「大發……」看著紅酒和大碗,白哲秀驚呼道:「詩京哥,你和老師真是太厲害了,幾萬美元的香檳配陶瓷大碗,你們真會享受!」

「用高腳杯喝酒的人都是虛偽,喝酒當然是大碗大碗地喝才有感覺。」金朝翰壓著白哲秀的肩膀左在桌子前,拿起一瓶紅酒就往大碗里倒。

「不過,老師,我記得你的酒量沒有詩京哥一半好吧,怎麼詩京哥都搖頭晃腦了,你還那麼清醒。」

接過盛滿紅酒的大碗,白哲秀也不客氣,端起來就喝了一大口。

金朝翰看了一眼東倒西歪的成詩京,咧著嘴角嘲笑一聲道:「這傢伙從昨晚跟美女喝到爛醉,早上才記起我要回來的事情,一大早就屁顛屁顛東倒西歪地跑過來了,進門第一件事,就把我行李箱里的酒翻了出來,呀,成酒瓶,成酒瓶,你T娘的少喝點會死啊!浪費我的酒。」

嘲笑完,金朝翰又拍了拍白哲秀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道:「小子,喝點小酒怡情,喝多傷神啊,你可不能像這個成酒瓶一樣。」

「妒忌!活生生的妒忌!」坐都有些不穩的成詩京撐著醉醺醺的眼反諷一句,「哲秀,你說,你能喝多少燒酒。」

「燒酒?兩瓶半?三瓶?」白哲秀點點頭,退伍那天和姜道臨喝了一晚上,雖然不記得喝了多少,但兩三瓶總該有的,當然,白哲秀醉了足足三天吃不下東西。

「三瓶?呀,小子,什麼時候成酒鬼了!」和白哲秀一樣,金朝翰同樣擁有一雙迷人的單眼皮小眼睛,眯起來特別有氣質。

「不知道,就這樣就有了。」白哲秀如實回答,端起大碗又喝了一口紅酒,把酒氣哈出來后,忍不住嘆聲道:「真是好酒啊。」

「當然是好酒!八千美金一瓶!」金朝翰怒瞪著白哲秀,火辣的眼神還真有成詩京說的那樣,有幾分妒忌。

「哥,反正你也就一瓶燒酒的酒量,這幾瓶豪華裝香檳也不知道要喝多久才能喝完……」成詩京舌頭放佛絞起來一般,說話不清不楚的,還沒說完,整個人就倒在地板上呼呼大睡起來。

金朝翰和白哲秀也都習慣了成詩京這個大酒瓶,對這樣的事情已經見怪不怪了,兩人也只是笑笑,便端起盛滿香檳的大碗碰了一杯。

金朝翰一向不是拘謹的人,自然也不會擺什麼架子,特別是在啃炸雞的時候,那豪爽的模樣,堪比俄羅斯大漢喝伏特加,炸雞屑漏得滿地都是。

啃完一隻炸雞腿,金朝翰嘴角的油漬也不顧抹掉,捻起另一隻炸雞腿塞入嘴裡說道:「哲秀,去彈一首曲子來聽聽。」

「哦。」白哲秀點點頭,他知道這是金朝翰在檢查他的功課,雖然他已經出師很久了,但每次見面,金朝翰都會讓他彈一支曲子,就當是功課一樣。

擦乾手中的炸雞屑,白哲秀起身走到牆角的鋼琴面前,鬆了鬆手指翻起琴蓋,思索了一會,便彈了一支《黑鍵練習曲》。

《黑鍵練習曲》出自《肖邦練習曲》作品10號的第五篇,由於絕大多數的音都出現在黑鍵上,故習慣稱之為黑鍵練習曲,同時,這一支曲子也是練習曲里最獨特的一支,因為它的主旋律並不是在右手,而是左手,作為練習曲,這支曲子的有相當的難度,在天朝,通常作為業餘十級考試的題目。

白哲秀彈得很流暢,沒有一絲磕滯,全篇不到一分鐘就談完了。

但聽著琴聲的金朝翰卻皺起眉頭,眯著一雙小眼睛死盯著白哲秀。

等《黑鍵練習曲》最後的雙手以八度彈出ff的下行音階完畢后,金朝翰才重重嘆了一口氣,拍了拍身旁的位置,點頭沒說什麼話。

回到座位上的白哲秀心懷忐忑,默默不語地抓起大碗喝了一口醇香的香檳。

六年前的白哲秀就已經把金朝翰所有的本事都學完了,但有一樣他沒學到,那就是閱歷,知徒莫如師,白哲秀相信,剛才自己的琴聲,金朝翰一定聽出了自己現在的窘境。

良久,啃完一塊雞腿的金朝翰拍拍手掌,用紙巾擦乾淨手上的油漬后,徑直走到鋼琴面前悠然坐下,不一會,《黑鍵練習曲》再次在屋裡響起了,不過相較之前白哲秀整曲只彈不到一分鐘,金朝翰足足彈了三分鐘才彈完。

最後的八度音音階一落,金朝翰站起身,回過頭來的小眼睛不再是之前的玩世不恭,而是猶疑。

「過來,再彈!」

白哲秀悶哼一聲,點點頭,乖巧地走到鋼琴面前坐下,思慮了一會,重新彈了一遍《黑鍵練習曲》。

這一次,他放緩了速度,回歸到了正常,一分二十七秒,不多也不少。

「你,你……進軍隊兩年就把音樂忘了?再彈!」金朝翰臉sè寒了起來,松垮垮的臉皮緊繃著大吼起來。

「是……」白哲秀並沒有解釋,只是再次重新彈了一遍,這一次,他再次放緩了速度,足足兩分鐘才彈完。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哲秀,告訴我,告訴老師,你是不是受打擊了?」金朝翰有點不敢置信,自己最得意的弟子,竟然變成這樣了。

「沒有……」白哲秀低頭猶如犯錯的小孩。

「沒有?」金朝翰摸了摸自己的山羊鬍,思考了一會說道:「第一遍,是急躁,第二遍,已經歸於普通,第三遍,你的琴聲已經完全亂了。」

「是……」白哲秀點頭承認,琴聲即心聲,退伍后他一直寫不出歌的原因,大多數還是因為他的心不寧,心不寧,則神不靜,這種狀態之下能做出音樂,才是奇怪呢。

「哲秀……」金朝翰眉頭擰成一片,猛然想到了什麼,大嘆一口氣回到酒桌旁坐下,把一大碗香檳喝乾后,才語重心長地說道:「哲秀,你知道嗎?你是我最出sè的學生,也是我教的第一個學生。」

「是,我知道,我一直都以老師為我感到驕傲而驕傲。」

事實上,白哲秀確實不墜金朝翰的名頭,十六歲以一名音樂人出道,創作出的名曲也不知道有多少,捧紅的歌手也不知幾個,06年一支《Grace》拿下當年的十大作曲大賞,更是對他實力的肯定。

但偏偏,在服役過後,以往他的一切似乎都不在了。

金朝翰笑了笑,確實,他以有這麼一個學生而感到驕傲,「當初你說要闖蕩,我當時給你說了一句話,還記得嗎?」

「記得。」白哲秀想了想,說道:「您說,我太驕傲了。」

「我聽道臨哥說,你退伍后就沒寫過一首歌,是不是?」金朝翰臉上十分擔憂,問出這個問題都是小心翼翼,深怕會是真的一般。

點點頭,白哲秀默認了。

「我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金朝翰重重吐了一口氣,好像是放下了擔憂,但又好像是更擔憂。

「老師早就想到我會出現這種狀況?」白哲秀睜大眼睛問道。

「當然,當時的你,太驕傲了,不過,你一直都十分驕傲。」金朝翰點點頭,臉sè複雜地道:「和當初我的一所以我才會那麼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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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韓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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