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權力任性
對於這幾個人的任免,除了滿長安外,許哲茂是有過猶豫的。
蔡滄海平級調動到城關鎮黨委書記,並不涉及政府系統,主要決定權在許哲茂。當林方政提出這個動議時,他明顯有些反感。但考慮到蔡滄海年紀也大了,又在鄉下窩了多年,家裡也有困難,於情於理,也是該解決了。許哲茂不想讓下面幹部覺得自己太冷血,索性賣了面子同意了。
為此,林方政也拿出了斗篷鎮鎮長的位置給許哲茂,讓他安排了1個人選,算是1個交換吧。
但對於城投公司換帥,許哲茂就非常抵觸了。雖然政府條塊的人事任免,都需要林方政點頭。但不是說林方政可以1言定之。是否上會研究,仍然需要許哲茂這個1把手同意才行。
換言之,林方政不同意的人,絕對通不過。但林方政同意了的,能不能通過,也要看許哲茂的態度。
許哲茂不是傻子,林方政搞這出城投換帥,把自己的人換下去,就是要染指了。所以他的第1反應就是不同意。
林方政也早有心裡準備,知道他不會如此爽快同意。先是陳述了嚴海亦的難處,讓他過去,是1種補償,也是人之常情,干幾年換掉就是了。
許哲茂雖然仍然不太同意,但語氣已然鬆動了不少,對嚴海亦,他也是有虧欠心理的。
緊接著,林方政拋出了1個關鍵性的條件。
「許書記,前段時間,縣體育館的用地已經劃撥出去了,城投的融資也基本快到位了,馬上就進入建設單位的招標流程。陵北公司的沈總找了過來,說想承擔這個項目。」
林方政不提還好,1提這事,許哲茂就來氣了:「你不是回絕了嗎?」
「我是回絕了。」林方政嘆了口氣,「這個公司情況你也知道,讓我沒辦法爽快答應啊。主要原因有3點,第1,這麼大的1個項目,肯定是要嚴格在全省的採購網招標的,大家都有機會投標,很多企業盯著,我不能太過明顯去內定某家企業。第2,陵北公司至今沒有在朗新設立分支機構,你知道的,去年縣政府做出要求后,其他的異地企業基本上都在我們縣設立分支機構。我們在會上也是表了態了,誰要是不遵守安排,就不能再拿項目。陵北公司不遵守這個規定,我們要是給他做,其他企業會有很大意見。而且,這麼大的項目,不把稅收留下來,對我們也是1大損失。第3,陵北公司在開發區有1個樓盤,到現在還沒通過驗收,已經拖延交房快1個月了,老百姓意見很大。」
第3點的消息,是潘寒夢告訴林方政的。林方政早就有敲打1下陵北公司的想法,當時就指示住建局對該項目暫停驗收通過。以此作為對陵北公司的敲打。如果驗收不通過,開發商是拿不到監管賬戶裡面的購房資金的,時間1長,對陵北公司的資金鏈產生巨大壓力。
為此,許哲茂指示了住建局長賈欣德幾次,奈何林方政1直按著不允,便1直僵持著。
許哲茂對前兩點沒什麼好發難的,但第3點讓他大為光火:「驗收不通過的原因是什麼?無非就是室內面積與銷售面積有誤差。誤差都是在3%以內,這樣的誤差,法律上都是有規定的。開發商對誤差部分退還購房者房款和利息就行了,怎麼能揪著這個問題就驗收不通過?!這種做法也是對老百姓不負責,讓老百姓拿不到新房!林縣長,這種做法是很有群訪風險的,到時候老百姓去上訪,挨批的還是縣政府!」
林方政當然知道這些規定,這件事也確實是自己的權力在任性。
老百姓是會受到晚交房的1些無辜,但晚交房是有開發商補償款的。相比之下,陵北公司出血更大,那麼大的貸款壓力,延遲1天,就多1天的貸款利息。還有供貨商、承包方等多方討債壓力,相當於每天都是在給陵北公司放血!
林方政裝作無辜道:「我也不想,但制度就是這麼設計的,他不符合規定,就不能驗收通過。現在也是在商量怎麼處理這件事,可能會耽誤1些時間。」
「什麼時候能處理好?不能無限期拖下去吧!」許哲茂冷冷道。
什麼時候能處理好?那不就在林方政1句話的事。這裡面法律都有明確規定,面積有誤差也是常有之事,壓根沒什麼好商量的。同意按面積補償,就可以驗收通過。完全是因為林方政的態度,住建局1直迴避著不願意和陵北公司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