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1章 不能撤職
這世上沒有後悔葯,1步踏錯,回首已經囚衣加身。
紀直強的回憶感慨,並不會減緩他最終落馬的速度,幾天後,他將會迎來曾經在噩夢中無數次預見的場景。
話分兩頭,3天時間1晃過去。這其中,朗新縣又召開了1次常委擴大會。會議只有1項議程,那就傳達省紀委關於許哲茂的雙開處分決定。
祁邵傳達完畢后,所有常委都做了表態發言,堅決擁護省委、省紀委對許哲茂的處分決定,以此為鑒,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嚴於律己等等。
會議結束后,龐馨欣再度來到林方政辦公室。
沒有寒暄,龐馨欣直奔主題:「今天已經是第4天了,省紀委只給了我們7天時間,不能再拖了。前面的流程的我基本上走完了,你如果沒有其他意見,對於這些幹部,就該上會討論決定了。」
林方政知道她說的是對嚴海亦的處理意見。
他看了龐馨欣1眼,將手裡1份城投提交經縣國資局審核通過的朗新縣體育館招標工作方案材料遞了過去。
龐馨欣疑惑翻了翻:「給我看這個什麼意思?」
「就損失的幾千萬資金缺口,城投已經拿出了新的方案,我看了,很不錯。非常妥善的解決了問題。」
龐馨欣也注意到了這1點:「辦法是比較創新。你拿著個想說明什麼?」
對於她的明知故問,林方政也耐心解釋:「我想說明的是,我們處理1個幹部,不能光看上面的意見。他們身居廟堂,很多時候只能從1個方面看問題。但這個幹部綜合表現如何,只有我們知道。如果只盲目從上,因為1個方面的錯誤就否定幹部的全部付出,那是不科學的,也會寒了基層幹部隊5的心。相對於上面,我們才是真正的幹部管理者,才是幹部的唯1依靠。我們都不能客觀公正的為他們做主的話,就沒人會為他們說話了。」
龐馨欣沒有接話,他等著林方政挑明。
林方政也不兜圈子:「其他同志的處理,我沒意見。就是這個嚴海亦,我建議你們重新考慮。這個同志,我是比較了解的。黨性上沒有任何問題,經濟上也沒有問題,作風上也端正,工作能力上就更不用說了,已經擺在你面前。是的,我們必須承認,他在這次事件中處置失當,沒有及時作出正確的反映,對損失有1定的責任。但並非主觀放任,而是客觀上的無能為力。當時錢已經支付了,沈浩也在密謀轉移了,哪怕是當機立斷,恐怕也沒辦法改變結果。」
「你到底是什麼意見?」龐馨欣問。
「我的意見,對嚴海亦同志,給個警告處分就可以了。不能撤職!」林方政說。
沉默,龐馨欣罕見的沉默。
林方政甚至都做好了被她戴上公然對抗上級意見的高帽子的質問的準備,卻沒想到龐馨欣1反常態的情緒穩定,並沒有立即反駁。
「你要知道,我們不按省紀委的建議處理,是有很大政治風險的。」龐馨欣幽幽望著林方政,「我在省紀委待了多年,深知他們的態度。只要是他們的建議,地方上從來沒人敢反問,更別說打折扣了。你這種行為,他們是不可能容忍的。」
「我先不管他們能不能容忍,我現在是在跟你商量。如果你都無法同意,我只能請你把我的意見如實上報省紀委了,但我的意見負責,絕不更改!」
林方政也沒別的辦法了,說到底,他不是縣委書記,也不是臨時主持朗新工作的副書記,對縣紀委的處理意見並沒有絕對權威去改變。如果龐馨欣堅持按省紀委的建議辦,自己不同意也沒用,她完全可以將縣紀委的處理意見提交常委會討論決定。
而到了常委會上,林方政完全能預料到討論結果。幾乎可以肯定,沒有人會支持自己的意見。誰都不想和省紀委對著干。
所以,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龐馨欣身上。最好的結果就是龐馨欣支持自己,在提交常委會的時候,就把對嚴海亦的處理改為警告。再不濟,也願意為自己向省紀委再做爭取,省紀委當然不可能明確表示同意,只希望省紀委能默認不回復,只要不回復,那就是不反對,以此獲得模糊空間,稀里糊塗就把嚴海亦的處理改變了。最差的結果當然是龐馨欣完全不同意自己,那說實話,林方政也沒別的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