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岳水籌謀
當天晚上十點,林方政就隻身1人來到岳水邊的1處涼亭,靜靜等待兩位重要人物的到來。
等了大概十分鐘,1輛車在路邊停下。兩人下車徑直穿過河邊花園,往涼亭而來。
「葉書記、劉局長,你們來了。」林方政起身上去握了握手。
來的這兩人,就是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葉朝陽和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劉震岳。
林方政是下午跟他們約好見面的,地點也是林方政定的。之所以沒有選擇去辦公室,因為無論是去政法委、還是去公安局,總是會人多眼雜。萬1誰多1句嘴,說林方政來了,那就基本上走漏風聲。
而小縣城的人們1般睡得很早,十點的河邊涼亭基本上不會有什麼人過來,更不可能碰到政法戰線的熟人了。
「方政啊,你說你為什麼不加入我們公安隊5呢,就你這反偵察能力,絕對是尖兵1個。」劉震岳調侃了1句。
「我到公安隊5做什麼,跟你搶位置啊。」林方政笑道。
「可以啊,我這把老骨頭也是該退位讓賢了。」
「行了,時間不早了,你們倆就別在這裡瞎扯,進入正題吧。」葉朝陽還是跟當初1樣,不喜歡多說話。
「好得,葉書記。」林方政收起打趣,「2位領導坐下聊吧。」
3人在涼亭坐下。
林方政開口道:「葉書記,王書記跟您講了大概了吧。」
「嗯,跟我講了大概,讓我全力支持你的想法。你直接說你的想法吧,有什麼不懂的我再提問。」葉朝陽說。
「好,那我就跟2位領導彙報1下我的想法。」林方政說:「我想請你們篩選信得過的骨幹力量,對孟新城開展摸排調查工作。」
「具體指的哪方面?或者說你想讓我們查什麼?」劉震岳問。
林方政回答道:「主要是通過技術手段或者隱秘偵查,調查他近1個月接觸的主要人員、主要行程軌跡、跟誰去通過話。從裡面找出中間人的情況,甚至找到他直接指揮參與考試泄題的線索證據!」
劉震岳眉頭緊皺:「你的意思是要對他啟動特殊偵查手段?」
公安機關辦案中,有1類特別的偵查方式,就是特殊偵查手段。這裡面大概包括4種:1是技術偵查,如電話監聽、電子監視等;2是特工偵查,如使用線人、卧底等;3是誘惑措施,如引誘、虛假交易等,俗稱釣魚;4是秘密實施,如秘密拘捕、秘密扣查等。
林方政點了點頭:「對,能不能對他的手機進行監聽,並且調取他以及親近人員的手機通話記錄,這裡面應該能得到1些線索。」
「不行。」劉震岳搖了搖頭,「特殊偵查手段適用條件極為苛刻,只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黑社會性質、毒品犯罪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這個泄題事件還達不到層次,不能濫用。」
林方政對他這種死板教條的回答有些無奈:「劉局長,這難道只是1個泄題事件嗎?題目是怎麼泄露出來的,後面難道不會藏著很深的職務犯罪?再說了,這樣1個開先河的選拔幹部考試,卻被他們弄成現在這個樣子,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如果不加緊破案,將幕後主謀繩之以法,讓他們逍遙法外,又將如何面對公眾質疑。」
「你說的這些我都能理解,可規定就是規定,我們不能違規辦案!」劉震岳還是堅持己見。
林方政皺眉地看了他1會,月光照耀下的光頭配著他剛剛的義正言辭,顯得格外固執。
他長嘆1口氣,起身面向岳水,不再爭執。
看著場面陷入僵局,1直沉默著的葉朝陽開口了:「老劉,剛剛方政說得也不是沒有道理,這件事的惡劣影響對於岳山來說,不亞於1場地震。再說了,定平書記已經有了指示,要求我們主動出擊,迅速破案。事可從經,亦可從權。越到這個時候,就越考驗我們的戰鬥力了。」
「可是,葉書記,違規辦案是有瑕疵的,不管查出什麼結果,到了檢察院法院,也是有風險的。」劉震岳說。
「沒人要你違規辦案嘛,我認為,對孟新城採取措施,是合法合規的。」
葉朝陽的話讓林、劉2人都看了過來,想聽聽他是如何得出這1論斷的。
葉朝陽不急不忙的說:「我們的法律規定了很多兜底條款,雖然運用得少,但不代表不能利用。」
「你的意思是?」劉震岳1下反應了過來。
葉朝陽點了點頭:「你剛剛說漏了1點,對於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也是可以啟動特殊偵查的。這個案子在岳山造成如此巨大惡劣的社會影響,難道不能稱得上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嗎?」
「可是這件事並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後果啊。」劉震岳疑惑道。
「你還是老公安呢,有空的時候得多讀1讀法學理論著作啊。」葉朝陽笑了笑,「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是因為採取了果斷措施,避免了情況進1步惡化。但我們不能以上帝視角看待問題,從當時的情況來看,嫌疑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是極有可能導致嚴重社會影響的。從著手那1刻,犯罪行為已經完成,後果多嚴重只是量刑標準而已。就比方說放火行為,嫌疑人剛防完火,還沒燒起來,就下雨澆滅了,難道我們能說他沒有構成犯罪嗎?」
林方政聽的不住點頭,葉朝陽果然是1名經驗豐富的老公安,不但實務能力過硬,法學理論素養也非常深厚。
劉震岳沉默思考了1番葉朝陽的話,最終還是被他說服了:「葉書記你說得有道理,可這個技術偵查手段審批手續非常嚴格,很難保證不走漏風聲啊。是不是要跟高縣長彙報1下。」
高遠明,岳山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葉朝陽搖頭道:「不用,按照規定,這件事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也沒說1定要主要負責人,你也是負責人之1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