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滅門案前後
虞青鳳從前是自由職業者,大學畢業后就沒打卡上過班,如今卻成了沒有正式編製的公務員,倒是有些受寵若驚。
不對,準確來說,她只是個後勤人員,算是在法院掃地拖地的清潔女工。
可是按照武俠片的套路,掃地僧才是絕世高手。
虞青鳳自信,只要給她機會,她早晚也會憑自己的本事造一個光環,給自己掙一個編製。
當然,她還得雙管齊下,否則很容易就替主角擋刀擋槍,淪為配角炮灰。只有成為男主的官配,光環耀眼,才能活到最後。
就職第三天,虞青鳳跟隨領導一起出差端州。
按照裴無厭的意思,他出差不能大張旗鼓,得低調行事,所以途中要偽裝成商人,隨行的十名侍衛要偽裝成家丁。
虞青鳳倒算是本色出演,是少爺的貼身侍婢。
出差前的準備工作虞青鳳做得充分,端州楊家滅門案的全部資料,她已經爛熟於心。
滅門案的起因,是楊植姦淫民女梁小花。
楊植是端州千營縣的縣霸,28歲,家裡經營小酒坊,他是酒坊的少主。
楊植父母負責釀酒,楊植負責賣酒,算是酒坊的銷售經理。
楊植的橫行霸道有一道分水嶺。分水嶺之前,他還不敢明目張胆橫行霸道;分水嶺之後,他有恃無恐,肆無忌憚。
分水嶺就是一年前,楊植同父異母的妹妹楊絲婉嫁給了千營縣知縣大人的嫡長子孫震平。楊家成了知縣大人的親家。
至此之後,千營縣裡的所有酒館酒樓客棧都被迫成為楊家酒坊的客戶。
這麼多客戶,一個靠自家人支撐的小作坊怎麼可能正常供貨?
兌水就可以。
別說是小小千營縣,憑藉兌水大法,楊家酒坊能壟斷全世界。
可礙於楊家與知縣的姻親關係,被坑了的老闆們全都敢怒不敢言。
堂堂知縣的兒子,還是嫡長子,與小酒坊家的庶女,門不當戶不對。
這倆人戀愛就已經很離譜,知縣還能同意這門婚事,那就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當然,這種私事不會寫在案宗里。虞青鳳的八卦之心蠢蠢欲動,這對兒夫妻又不是主角,只是單元案件的相關人,除非必要,否則不會安排這種設定。
總之一句話,必定與案情有關。
等到了千營縣,虞青鳳可得好好探查一番。
楊植除了深受酒館老闆的憎恨之外,也是全縣乃至整個端州女子的惡夢。
這個色狼明明家裡已經有一妻一妾,一兒一女,卻絲毫不影響他在外各種調戲甚至姦淫女子。
楊植堪比洪水猛獸,只要楊植一出門,整條街上的女子收到消息都要四下奔逃。
楊植家裡的那兩位也曾經管過他,後果就是一頓暴打。久而久之,她們習以為常,不再「多管閑事」,專心於釀酒,打理酒坊事務。
梁小花是獵戶梁磊之女,17歲,跟梁磊一起住在千營縣的邊緣,蒼連山腳下,方便梁磊上山打獵。
一月前,梁小花去縣裡販售梁磊獵取的野味和皮毛,倒了八輩子血霉,撞見了楊植。
從此以後,楊植便糾纏不休。
也曾有見義勇為的男子出面幫助梁小花一起與楊植對抗,但結果就是見義勇為者被楊植和他的家丁當眾暴打,梁小花被楊植當眾揩油侮辱。
二十日前,楊植趁梁磊不在家,跑到山腳下樑小花的家裡,對梁小花犯下禽獸罪行。
過了兩日,梁小花越級告狀,直接帶著訴狀跑到了端州知府的府衙,擊鼓鳴冤。
越級告狀的代價就是挨一頓板子,梁小花這個受害者繼當街被辱之後,又在知府衙門的殿堂之上,被看客圍觀,趴在板凳上挨了十大板。
為什麼要越級告狀,那是因為她要告的是知縣家的親戚。
梁小花預料到了知縣大人會徇私枉法,否則也不會對楊植一直姑息養奸。
然而事實殘酷,官官相護,知府大人表面上說要調查清楚,實際上只用了半天便下了定論。
梁小花沒有證據證明楊植姦汙了她,衙役去千營縣那條街上找過沿街販售的商販,無一人出面證明楊植曾經當眾調戲梁小花。
反而是楊植輕鬆便找到了數名證人證明是梁小花勾引不成,倒打一耙。
因為誣告的罪名,梁小花又挨了二十大板,痛到暈厥,是被梁磊雇車給拉回家的。
這個二十大板的刑罰也是耐人尋味。如果真是誣告,還是誣告知縣大人的姻親,那麼刑罰絕對不止於此。
也就是說,其實知府大人也是知道真相如何的。二十大板,是他這個知府大老爺對受害者僅存的憐憫之心的體現。
諷刺至極!
又過了一日,正是九月初一,梁小花拖著帶傷的軀體偷偷爬上了蒼連山,去傳說中狐仙出沒的狐狸洞,乞求狐仙替她報仇雪恨。
蒼連山有狐仙的傳說在千營縣流傳了大概一年之久。
之所以叫狐仙而不是狐妖,是因為人們口口相傳,這位修鍊成精的狐狸並不是惡妖,而是可以幫祈禱之人滿足願望的善妖。
虞青鳳對梁小花的心情感同身受,看到這裡時險些落淚。
一個女性受害者,求告無門,通過正常途徑無法為自己討還公道,讓壞人繩之以法,她是有多麼絕望,才會寄希望於傳說中所謂的狐仙啊。
九月初二的晚間子時前後,鄰居聽到了楊家宅子傳出的動靜。但鄰居不敢前去查看,是等到天亮才結伴前去的。
那時的楊家已經是血流成河,十六口人,包括楊植,楊植父母、楊植妻妾兒女,楊家長工家丁,全部死於鐮刀之下。
其中楊植的死相最為慘烈,幾乎被鐮刀砍爛。
最讓人唏噓惋惜的是楊植的一雙兒女,8歲和6歲,也未能倖免。
現場遺留了不少赤色狐毛,再加上有人親眼目睹梁小花拖著傷痛的身體艱難上山。一時間,狐仙替梁小花報仇,滅楊家滿門的傳言不脛而走。
知縣府衙的捕快馬上抵達楊家現場勘查。
嫁出去的楊家女兒,楊植同父異母的妹妹楊絲婉在得知娘家被滅門后當場昏厥,卧床不起。
案子驚動了端州知府房大人,既然梁小花曾經去端州知府府衙狀告楊植,如今楊家滅門,又與梁小花脫不開干係,於是案子自然又交到了知府手裡偵辦。
知府衙門的捕快也來勘查現場,得出的結論與知縣相同:
兇手系一人,擅長用鐮刀,人高馬大,心狠手辣,一口氣殺死了十六口,連無辜稚童都不肯放過,可見其對楊家的憎恨之心。
誰有這個能力,具備這個特徵,又對楊家如此憎恨呢?
自然不可能是那些被迫花錢買兌水酒的酒館老闆,他們已經忍受一年之久,早已經習慣了,根本不敢公然與知縣作對。
那麼唯一的嫌疑人便是獵戶梁磊。
知府當即下令派人去梁磊家搜尋,果然找到了兇器鐮刀,染血的衣物。在梁磊的屠宰房裡,還有一塊剛剛被剝下來的赤色狐皮。
如此一來,兇手不是梁磊還能是誰?
梁小花為梁磊作證,案發的晚上,梁磊一直在家,未曾出門。
至於說鐮刀,那的確是梁磊的鐮刀,衣服也是梁磊的衣服,可最近幾天梁磊一直未曾使用過鐮刀,穿過那身衣服,赤色狐皮更是從未見過。
梁小花的這些證詞在知府大人看來就是包庇,這位房大人果斷下令,收押梁磊,再賞包庇罪的梁小花二十大板。
可憐的梁小花,拜知府房大人所賜共五十大板。
僅僅一日過後,用過刑的梁磊便簽字畫押認罪,當晚便判處斬立決。
房大人下令,案子就此了結,誰也不許再妄議,如有繼續謠傳狐仙殺人者,便是妄圖以狐仙之名掩飾罪行的梁磊的共犯,處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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