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兔子裝的女孩
我叫沈蟲,你沒聽錯,我的名字確實就叫蟲子。
名字是父親給我起的,他是北洋海軍將領,那次黃海海戰失利后,他和母親安妮帶著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溫哲小鎮上安了家。
父親買下了一座山頭,經營著一個不大不小的菜園,過上了最普通的菜農生活。
安妮學過醫,在家中開了一家診所,為附近的居民診病。
父親給我取名叫沈蟲,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拋開那些曾經的雄心壯志,做一個卑微的「蟲子」,了卻一生吧!
只是父親忘了,蟲子是菜農的冤家對頭。
我從小痴迷射擊和狩獵,就連曾經在武漢張香帥大人那裡調試槍械的父親都說我有射擊天賦,對於我而言,擁有一件可以射殺獵物的利器是多麼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經把父親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為我的弓箭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弓弦材料,事實證明我是對的,那張弓讓我射殺了一隻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鄰居找上門來,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獵。
我也曾在安妮睡覺的時候,把她的長發剪下來做彈弓皮筋,唉,女人的頭髮根本沒有彈性,看來還是要尋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親拿著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時,我還在不斷的嘆息。
後來,我帶著黑人小孩尼莫一頭鑽進了澳洲荒原,這裡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豬,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獵槍那該是多麼的幸運,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樹上,看著樹下翹首仰望的土狼們,浮想聯翩。
從那以後,我便天天纏著父親去給我買一隻獵槍,父親扭不過我,只好花了二十英鎊給我買了一隻,從那以後,我便整天遊盪在荒原上教訓那些不聽話的野獸們,於是我這隻蟲子便成了野獸們的惡夢。
只可惜,槍雖然有了,子彈卻也十分珍貴,我不得不費盡心思淘子彈,也絞盡腦汁精確計算每一顆子彈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訴我,每一個生命都是上帝的賜予,當格外尊重,於是我答應她每次狩獵只用一發子彈,送一頭野獸去見上帝。
曾經從軍入伍的父親倒是很開明,只是告訴我不要把槍口對準人類,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沒有辦法的時候。
前幾日,父親決定在菜園子里打一口菜窖,卻挖出幾塊綠色的石頭,還連夜打磨出一塊,雕琢出龍形的圖案送給我,說是送給我的成人禮物。
今天父親要前往布萊登城裡送一些菜,順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動要求跟著,要幫助他做些活計。
看著兒子漸漸懂事,父親很欣慰,當然我也很欣慰,剛進城我就把他甩了,因為我的子彈不夠用了,我想到城裡去看看有沒有辦法搞到子彈。
每每想到這裡,我就覺得父親太過小氣,親兒子都捨不得多給幾個錢,還好我有尼莫這個黑人小夥伴,他幫我把一些野味運到城裡賣給飯店換回一些錢。
然後,我們兩個拿出絕大部分的錢用來添置狩獵的必需品,包括子彈。
我很少進城,儘管布萊登離溫哲小鎮並不遠。
在我看來城裡遠沒有荒原好玩,在荒原上我可以扛著獵槍追逐著獵物,有時甚至一連好幾天在荒原上度過,最多的時候有一個月多。
父親最初怕我有危險,將他看家的本領基本上都交給了我;安妮卻總是擔心,她擔心我殺戮太多,會被上帝懲罰。
於是,我的絕大部分時間都留給了澳洲荒原,渴了就渴山泉水,餓了就烤野味,身上髒了就跳到澗中痛痛快快的洗個澡,困了就找個山洞野營,無聊了還有尼莫這個黑小子陪著聊天,這是我最快樂的生活。
城裡的一切都很新鮮,商店那麼多,人那麼多,遠比小鎮熱鬧。
只可惜那些以前和我打交道的軍火販子們,他們無一例外的搖頭說手頭沒有子彈了。
近來,子彈變得極為稀缺,那些軍火販子說,澳洲政府開始管制子彈流向市場,好像是說要打仗了。
澳洲孤懸海外,不會有哪個國家來找澳洲打仗,如果真的是打仗,只可能是澳洲出兵海外,大家心知肚明,澳洲雖然獨立,但畢竟還是大英帝國的聯邦。
聽說歐洲那邊好幾個國家鬧得挺歡,估計是帝國的首相大人要澳洲、紐西蘭派兵支援吧!
在城裡逛了一天,直到傍晚,我也沒有弄到一顆子彈,讓我有些垂頭喪氣。
城市的夜晚燈紅酒綠,霓虹燈閃爍,一些女郎站在街頭擺出各種各樣的姿態,和過往的行人打招呼,她們可真有趣。
男人們則醉醺醺的拉著這些女郎消失在街頭。也有那些有錢人開著汽車,行駛在馬路上。我很羨慕,畢竟在這個時代,汽車還是個新鮮玩意,如果我也有這麼一輛汽車,那麼再次狩獵會輕鬆許多,因為射殺袋鼠或野豬之後,我和尼莫常常要背著抬著才能把獵物運回來。
城裡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棟華麗的別墅,透過窗戶,我看到裡面燈火通明,陳設很是講究,睡在這樣的房間一定很愜意。當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戶里透出昏黃的光,不時傳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站在一棟房子的頂上,獃獃地看著這個陌生的城市。
這時,我看到路邊一位身穿兔子裝的小美女在走著。
我笑了,世界上居然還有這種服裝,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應該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吧。
忽然,我發現兩個人在兔女郎後面追了上來。
兩個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個如同一株高梁桿,而那個胖子則如同矮冬瓜,還戴著一頂瓜皮帽,更顯得他的身體圓滾滾的了,我懷疑遇到斜坡他甚至能像個球一樣滾下去。
他們兩個一起攔在兔女郎的面前。
我有些詫異,難道他們要欺負這個女孩嗎?那樣就需要我出手了。
父親給我講過《水滸》的故事,裡面的英雄一直在替天行道,我很奇怪,「天」好好的呆在天上,替他做什麼事情?
後來在安妮那裡我知道了答案,天就是上帝,替天行道就是送他們去見上帝。上帝一定對我很滿意,因為我不止一次給上帝送去牛羊和野獸。
但今天,如果這兩個人要欺負這個兔子一般可愛的女孩,我只好替天行道,替上帝做點事情了,唯一的擔心就是凡是被我送去見上帝的,沒有一個回來的。
如果這幾個傢伙去見了上帝,上帝也把他們當作野味留了下來,那可大大的不好。
高梁桿和矮冬瓜圍堵著女孩,還橫起手臂攔著去路。
於是我拿出口袋裡的彈弓,一顆彈珠破空而出,風聲勁疾,「當」地一聲敲打在高梁桿頭上,這傢伙發出土狼一樣的嚎叫,抱著頭大叫。
矮冬瓜還沒有反應過來,又一顆彈珠打在他的額頭,於是又一聲狼嚎從矮冬瓜粗糙的喉嚨里發出來,彷彿殺豬一般。
兩個人不明所以,抱著頭東張西望,我接連又是兩顆彈珠飛出,這兩個傢伙再也受不了了,像受了傷的土狗一樣的撒腿就跑。
那女孩被突出其來的情景弄得有些奇怪,但很快就明白是有人在幫助她。
她好奇地四下里張望,我把一顆彈珠射到她的腳下提醒她。
她辨明了方向,向我這邊看了過來。
我在屋頂上向她招了招手,她笑了笑,也向我招了招手,意思是叫我下去說話。
我跳下屋頂,走到她的面前,「你沒事吧!」
她笑了笑,「沒事呀!你是誰?」
「我姓沈,叫沈蟲,蟲子的蟲。」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你哪裡像只蟲子。」
「名字是我父親給起的。他說,人生於世有時很卑微,像只蟲子,所以就給我起這樣一個中文名。那兩個人是誰?」
「我們家的傭人。」
「啊」,我叫了一聲,女孩奇怪的問我:「怎麼了?」
「我把你們家的傭人打了!」
女孩滿不在乎:「打了就打了,誰讓他們攔著我不讓我去。」
「哦,」我應了一聲,心裡覺得這個女孩心真大,既然她不當回事,我也無所謂了。
於是又認真地看了看她,她十七八歲的樣子,生得極是白皙,五官精巧可愛,尤其是眼睛宛如清泉一般。
我第一次見到這麼漂亮的女孩,看得竟有些呆了。
女孩對我的無禮有些生氣,把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看什麼看?」
「你長的很好看,穿著這身兔子裝更好看,要是跑到荒原上,你肯定是最漂亮的一隻兔子,再好的獵人也捨不得開槍。」
每一個女孩子都喜歡聽到別人的讚美,女孩也不例外,她眯著眼睛看著我:「你嘴巴很甜呀,是不是哄騙過很多女孩子?」
「我們那裡沒有你這麼漂亮的丫頭,要是有的話?」
「要是有的話怎麼樣?」
「我就把她搶回家做老婆,省得我爸媽天天說我不省心,長大以後娶不到老婆。」
女孩格格一笑,「那也要人家女孩子喜歡你才行呀!」
「呵呵,要是有你這麼漂亮的丫頭,就先不管喜歡不喜歡了,先搶到家裡然後再當佛爺供起來就行了。」
她白了我一眼,「貧嘴吧你!你剛才拿什麼打得阿貓阿狗?」
「阿貓阿狗?」
「對呀,他們本來就叫阿貓阿狗。阿貓又矮又胖,阿狗又高又瘦。」
「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名字,我沒看出他們哪裡像一隻貓或一條狗子。」
聽我這樣說,女孩有些疑惑,隨即明白我在學她剛才的話,「你這隻臭蟲還學我說話。」她笑著嗔道。
「喂,別這樣說,我叫沈蟲,可不是臭蟲。」
「學我說話,你就是臭蟲!」她不依不饒。
「我要做也做一隻毛毛蟲。」
「為什麼?」
「那樣就可以破繭成蝶,變成一隻漂亮的蝴蝶,看哪個美女就往她頭上、肩上落。不過,到時很可能會落到一隻兔子耳朵上。」
她知道我在拿她的兔子裝調笑,「切,滿嘴跑火車。對了,你還沒告訴我,你剛才拿什麼打的阿貓阿狗。」
我從口袋裡拿出彈弓,「瞧,是這個。」
她看了看,有些不屑,「你能打那麼准嗎?」
「當然了,彈弓我可以從小玩到大的。子彈很珍貴,所以荒原上我很多時候是用這個捉鳥雀的。」
「那你給我再打一個給我看看。」
「打什麼?」
女孩神秘兮兮的湊到我的耳朵邊,「阿貓阿狗沒跑遠,在我們身後的街角盯梢呢?你再打他們一下。」她的氣息帶著女孩獨有的芬芳,令我的眼神有些迷離。
她恨恨的推了一把,「你聽到我說話沒有?」
我有些尷尬,揉了揉鼻子,笑著說:「不好吧?」
女孩不屑的說:「沒本事了吧。我就說你吹牛嘛!」
如果說讀書寫字,我跟別人比不了,但要說射擊,我有著十二分的自信,看著她輕蔑的眼神,我大聲說:「打阿貓阿狗,這可是你說的。」
女孩眼神里透出小激動,「嗯!嗯!我說的。打阿貓地腦袋。」
我從口袋裡摸出一顆彈珠,猛然轉身將彈珠激射出去。
那個矮胖的阿貓剛剛從牆角探出頭,這顆彈珠不偏不倚,「當」的一聲,正中阿貓腦門。
阿貓真得像被人踩了尾巴的貓,喵嗚一聲向後倒去。
阿狗隨即竄出來,幾步跑到我的面前,咬牙切齒地說:「小子,你暗算我們。」
剛跑了幾步,突然發現我手中的彈弓已經拉滿,嚇得阿狗呆立在那裡,進又不是,退也不是。
我一松彈弓,「啪」的一聲,阿狗抱起腦袋,身體活像一根點著火的火箭,竄起來老高,落地之後才發現,自己安然無恙。
剛才的這一下,我並沒有使用彈珠,只是嚇一嚇他。
阿狗發現上當,大約自尊心受到強烈的刺激,指著我罵道,「你小子究竟是誰?信不信我捏死你!」
說罷,便要殺將過來,也許他感覺我在他的眼中真的如一隻螞蟻,可以由他隨便拿捏。
我從口袋裡拿出一粒彈珠,捏在手中向他晃了晃,阿狗腳下像踩了剎車一般,不敢向前。
我笑了笑,「如果我是你一定會抱著頭乖乖地蹲在地上。」
阿狗聽了,果真蹲在地上,要多乖便有多乖。
我哈哈一笑,順手把那粒「彈珠」扔進嘴裡,「不好意思,拿錯了,這個不是彈珠,是一顆糖果。」
阿狗肺似乎都氣炸了,想要起身和我拚命。
我的彈弓一揮,四十米外的一戶人家門前的鈴當發出「當」的一聲,在這個夜晚竟是分格悅耳。
阿狗的脾氣一瞬間就沒有了,他左手抱著頭蹲在地上,右手偷偷地伸出大拇指,「服了。」
女孩一聲歡呼,「阿狗,有他在身邊,你們就別操心了,乖乖回去看家吧!」
阿狗哭喪著臉,「小姐,他……他把阿貓打死了。」
女孩一驚,「真的?」
我笑了笑,「你的夥伴很沒義氣,我只是打掉了他的帽子,他就躺那裝死,這會兒估計早就跑了。」
阿狗蹦了起來,跑到牆角,果然見阿貓已經不見蹤影,阿狗破口大罵:「孫子,真有你的。」說完撒腿就追了下去。
女孩哈哈大笑,「真看不出,你還有些本事。」
我把胸脯拔了一拔,「那當然,我可是史上最牛的獵人,沒有之一。」
女孩眼前一亮,「嗯,槍法呢?」
我又一次拔了拔胸脯,「更牛!」
她一臉嫌棄,「不用挺了,再挺也挺不過我。」
我向她看了看,她也學著我的樣子挺了挺胸膛,我說:「看著也很平嘛!跟搓衣板似的。」
「等我發育好了,就會比你的大。」
我第一次見過這麼豪放的女孩,一時想不起怎樣應對,索性選擇了閉嘴。
她哈哈一笑,伸手要拉我的手,我嚇得向後退了一步。
「你該不會沒有和女生拉過手吧?」
「安妮算嗎?」
「安妮是誰?」
「我媽。」
女孩笑的上氣不接下氣,「你可真逗。」
她笑了好一陣,笑得我有些不好意思。
她努力讓自己平復了情緒,「跟我走,我帶你去一個好玩的地方?」
「有多好玩?」
「裡面什麼都有!」
「有子彈嗎?」
「有。」
「有你這樣的美女嗎?」
「有。」
「有好喝的酒嗎?」
「有。」
「那就太好了。」我一把拉起她的手,「走吧。」
女孩低頭看著我拉著她的手,我嚇了一跳,急忙把手鬆開,「我抓疼你了?」
她看著我,笑了笑,「沒有。」說著拉起我的手,沿街走去。
如果不算安妮,這真的是我第一次拉女孩子的手,她的手軟軟地,滑滑地,還有一絲涼意,握在手裡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