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章
初冬,入夜,細雪紛紛揚揚。
呆籽蹲在小火爐旁邊暖了暖凍僵的手,他瞅著爐內燃燒的小火苗,火焰轉眼吞噬了紙張。
燒掉書信,呆籽起身回屋。
屋內非常暖和,一名青年斜躺在長椅,閉目養神,藍色外袍隨意搭在身上,束髮的玉簪落在地面。
非人非仙非妖的絕色美人息景,他擁有驚世的絕等容貌,卻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他被束縛在微雨山已兩千餘年,每五百年僅有十二個時辰能出去稍微透透氣。
面對單調乏味的漫長歲月,息景相當坦然,命運弄人並不意味著他必須向不公平的一切低頭,他順利找到了人生的樂趣。
他出不去,不等於別人進不來。
每月十六的夜晚,微雨山的力量降低,一隻純白色的烏鴉飛往人界,帶回息景轉世的情郎與之相會。
濃情蜜意的恩愛感情拂去了息景困在微雨山的鬱結。
呆籽小心翼翼地邁過坐在地面醉醺醺的白烏鴉,他走向息景,說道:「師父,山林的力量開始稀薄了,我去九叔那兒買酒。」
聞言,息景睜開眼瞅了瞅身旁的少年。
呆籽與他的名字不同,他模樣清秀,黑眸里靈氣閃爍,思維靈活,既能吃苦又特別聽話,十分討人喜歡。
又逢十六,亥時將至,息景眼底流露出顯而易見的喜悅。這一天,息景的心情遠比陽光明媚。
對此,白烏鴉的總結簡單明了,即將與情郎激情幽會,慾念累積導致的興奮實屬正常。
白烏鴉的翅膀牢牢地抱住白瓷酒瓶,它叉開兩條小細腿坐穩,它打了一個酒嗝,刻意模仿某人說話的聲音和語調。
「息景,我喜歡你。」
「息景,我每時每刻都忍不住想你。」
「息景,只要閉上眼,我就感到你在我懷中。」
呆籽:「……」
息景平靜地看了眼喃喃自語的白烏鴉,他對這隻搖頭晃腦的醉鳥要求不高,白烏鴉一會兒記得把人帶回來就足夠了。
息景不吭聲,白烏鴉黑溜溜的眼珠轉了轉,隨即邪惡地笑了,它的嘴殼一張一合,發出息景的說話聲。
「霄宇,抱緊我。」
「霄宇,用力,不要停。」
「霄宇,我愛你,比任何人都更愛你。」
呆籽一頭冷汗,默默捂臉。
息景不動聲色地蜷起手指,他指尖用力一彈,一團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砸在白烏鴉的小腦袋。
「閉上你的烏鴉嘴。」息景說道。
白烏鴉誇張地晃動身體,它撲騰幾下抱緊酒瓶沒有倒地,打暈的腦袋貼著微涼的瓶子:「不好,我受傷了,飛不動。今晚恐怕不能去瑜國公的府邸。」
「是嗎?」息景唇邊勾起一抹淺笑,笑容耀眼得讓人無法直視,眼底卻盡顯寒冽殺機。
白烏鴉遭遇冰冷視線,酒意瞬間醒了一大半,偏過腦袋摟住酒瓶裝醉。
息景平時脾氣不錯,可一旦事關這位兩千年來轉世數次的情郎,他的情緒起伏格外明顯。
這一世,息景的情郎為當朝的瑜國公秦霄宇。
與情郎親吻相擁,傾訴愛意,是息景咬緊牙關面對沉重苦難的重要力量。白烏鴉素來鬧騰,但從不在這個問題胡來。
白烏鴉喝不習慣山裡的果子酒,獨愛九叔酒庄的女兒紅,可它當夜總得不遺餘力地朝國公府邸飛一圈,沒力氣再奔向酒庄買酒,於是,呆籽毫無懸念地擔起了這個重任。
得到師父的許可,呆籽打開錦盒,他取出銀兩揣在衣兜。
從微雨山的小宅院到九叔的酒庄,有很長一段路,呆籽不比白烏鴉飛得奇快,加之雪天路滑,呆籽的步速直降,他提早出了門。
呆籽無父無母無名字,息景遇見他那會兒正值隆冬,幼年的呆籽鼻青臉腫地蜷縮在角落,凍得直哆嗦。
息景利用有限的時辰外出,剛剛尋得情郎轉世投胎的人家,心情大好。路旁有一家包子攤,息景好心地買了一個肉包子給這個小孩,哪知呆籽雙手捧著熱乎乎的包子捨不得吃,屁顛屁顛地跟在息景身後,一路跟回了家。
從此以後,息景多了一個小尾巴。
起初,息景為呆籽取名安然,白烏鴉卻總是「呆籽,呆籽」的叫他,認為他是一顆呆掉了的種子,一個又一個春天過去了,呆籽居然不發芽。
呆籽的種子形態一直在延續,年復一年,毫無任何發芽的徵兆。時間久了,微雨山的生靈們均親切又貼切地喚這顆不發芽的種子為呆籽,安然漸漸成為了不常使用的名字。
拎著妖火燈籠走在黑夜籠罩的山林,呆籽突然腳下一滑,猛地朝前撲去,他沿著山路滾了好長一段路,直至撞到一棵古樹才停下來。
他揉了揉撞疼的頭,意外發現積雪的古樹下好像有一抹人影。
息景常提醒呆籽,小屋外的閑事盡量少理會。人心難測,海水難量,以呆籽的個性,害人之心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可防人之心仍有待提高。
拾起摔破的燈籠,呆籽重新點燃妖火,只見樹下那人身披黑色的斗篷,坐在原地一動不動,對方停留此地應該有一陣子了,斗篷上面積了厚厚一層雪。
呆籽遲疑自己是否應當離開,可考慮再三無論如何也邁不出步子。他心裡直嘀咕,這般寒冷的雪夜,假如這人出了意外急需幫忙,自己若這麼不聞不問的走了,肯定始終內心難安。
壯著膽子往前走了兩步,呆籽嘗試喊了幾聲,對方紋絲不動。
呆籽穩了穩情緒,又靠近了些許。他輕輕地掀開斗篷,隨即看到了一張略顯蒼白的臉。這是一名年輕英俊的男子,雙目緊閉,眉宇間透出一絲痛苦。
呆籽伸出手指準備探一探對方的氣息,指尖緩緩貼近了些許,下一刻,他的手猛烈一顫,下意識縮了回來。
糟糕,這個人沒有呼吸了。
呆籽頓時有些著急,但他很快壓住了焦慮的心情,再次伸手確定對方的情況。
然而,事實難以改變。對方沒有呼吸,沒有脈象,渾身冰冷僵硬,已然死去。
呆籽眼底浮起一絲難過的神情,他跟隨息景六百年,不管世間如何改朝換代,微雨山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單調平緩,這兒的一草一木均變化緩慢。呆籽萬萬想不到,如今居然有人會凍死在微雨山。
夜間,山林中的猛獸們出沒,呆籽不忍心讓這具萍水相逢的屍體暴露在野外,惟恐遭到野獸啃食。
對呆籽而言,最初在泥土中生根發芽,最後落葉歸根回到泥土,泥土是神聖莊嚴的存在。暖春時節,呆籽總愛躺在土坑內,曬著太陽做著發芽的美夢,哪怕美夢至今沒能成真。
不管對方是不是種子,至少呆籽認為,逝者入土為安。
趁著野獸尚未出現,呆籽抓緊時間挖了一個坑。他把男子放入坑裡,用黑色斗篷重新蓋好,然後以泥土掩埋。
呆籽搬來一塊石頭放在墓前,又折了一根樹枝插在旁邊。
在四周刻了記號,呆籽拍了拍衣服上的落雪和泥土,急匆匆地往九叔的酒庄跑。
九叔的酒庄位於京城繁華熱鬧的街道,生意興隆。呆籽每月來一次,對這兒的一切絲毫不陌生。
息景對呆籽叮囑再三,世間的平常人與他們不一樣,他們能夠活成千上萬年,而凡人從出生到死亡,短短百年就是一生。九叔酒庄的主人已年邁,呆籽卻仍是少年模樣,所以呆籽不可使用真實相貌出現,以免被人發現他沒有老去。
離開酒庄,呆籽用剩餘的銅錢又買了些香蠟紙錢。
呆籽拎著東西準備趕回微雨山,路的前方忽然出現了許多的官兵,把行人攔在道路兩側。呆籽被人群推擠到了旁邊,險些跌倒,幸好一位中年大叔拉了他一把,他才站穩。
呆籽連聲道謝。摔壞了酒罐子,白烏鴉鐵定崩潰。
沒多久,一大隊人馬現身道路盡頭,其中一名男子騎著高頭大馬,一身金色長袍,火光映照得衣衫的金絲飛龍光彩熠熠,分外威武霸氣。
街道霎時沸騰了,擁擠的人潮向著道路里瘋狂涌動。
呆籽一臉費解,他不懂眾人為何歡呼雀躍,於是好奇地詢問身旁的大叔,穿金袍那人是誰。大叔解釋道:「孩子,這位可是當朝明君,翊武王陛下。」
今夜恰逢雲樂公主與兵部尚書大喜的日子,翊武王楊岳峻親臨喜宴為皇妹慶祝,此刻,楊岳峻已有五六分醉意,在返回皇宮途中。
翊武王?
呆籽對這個稱謂困惑不已。
其它人眼裡,楊岳峻是他們的君王,對呆籽來說,有一件事,他一直有點在意。
他有一位身份尊貴,但自己完全不認識的朋友,翊武王楊岳峻。
楊岳峻每年給呆籽寫一封信,這封信與小瓶露水綁在一起裝在空罐內,放入山腳的溪流。罐子順著溪流飄到呆籽出山時路經的一個水潭內。
信中通常僅有一句話。
安然,一年未見,願你一切安好。
楊岳峻寫的信,呆籽向來心存疑惑,可他沒打算找對方問清楚。這人是世間的君王,呆籽是一顆幾百年的種子,呆籽不願與人界有太多的接觸。
踏入微雨山,呆籽根據沿途的記號找到了埋葬屍體的位置,好歹一面之緣,人既然埋了,總得捎些紙錢,冥界路上不至於太窮困。
呆籽剛靠近土堆,立刻傻眼了。
地面赫然一個大窟窿,埋在裡面的屍體不翼而飛。
作者有話要說:呆籽:屍體兄,開坑了,快撒花(^-^)
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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