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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能力用我自己的話來說其實就是想象,只要我能想出來,那我就能夠做到。就比如去登記處那次,我只是想著,我能控制那個人,然後我就發現,我的思維已經進到那個人的身體里了。稍微感覺了一下,我就開始像玩遊戲一樣,開始操控人物打怪了。

在我進到那個人體內我才發覺,這個太陽一般的能力有多麼誇張。他的體內就像太陽一樣時時刻刻都在發生著小型氫彈爆炸,但因為對能力的不熟練讓爆炸的威力顯露不出來,只能在手掌中點火。彷彿一個嬰兒拿到了滿級賬號卻只會普通攻擊一樣,還是不帶技巧的那種。

我從在孤兒院的時候就一直對反派情有獨鍾,別的夥伴都在模仿奧特曼,超人什麼的,我卻對怪獸的存在開始了思考。

因為是邪惡的,所以被叫做怪獸。但正義與邪惡又是誰來定義的,難道是人類嘛?不符合人類的價值觀的東西就是壞的,那人類的價值觀又是誰來規定的?雖說價值觀有普遍性,但為什麼少數的就一定要服從多數呢?而且如果人類的價值觀真的能一樣的話,紛爭這種東西早就應該消失了才對。更何況明明都是為了自己的夢想去奮鬥,為什麼反派人物就要被唾棄呢?

所以從那時候起,我就決定,要讓未來的自己不受約束,要把自己的慾望放在第一位。做一個隨心所欲的人,就算是反派也無所謂。或者說,如果是反派會更好。

所以,那時候看見了一個拉低了我心目中對反派人物形象的人,我的戰鬥慾望就涌了出來。如果說原本的那個人是嬰兒在玩滿級號,那我就算不是什麼遊戲天才,也是一個高玩。畢竟能和我平等的對戰人,大概只有我腦子裡的那個假想敵了。

雖然象男很強,甚至能用鼻子捲起龍捲風向我襲來。但龍捲風還不等靠近就會被抬手間形成的爆炸給吹亂。看見遠攻不好使,象男一個跺腳加猛衝,也來到了膠囊上方。看出來他在膠囊上面不敢使力,我笑了一下後主動跳下去。來到了那群獸化能力中間。此刻皮糙肉厚的他們都逐漸的從剛才的爆炸中緩了過來,十幾個人圍城一圈,把我困在了他們中間。另外幾個能飛行的能力者在空中飛來飛去,警惕著我爆發剛才那種驚人的速度,從上方逃離包圍。

不過,漸漸找到手感的我也沒有想著逃跑。火焰不僅僅從手背沿著胳膊蔓延到了肩膀乃至後背,雙腳此刻也慢慢的在產生火焰在向上蔓延。幾股火焰最終在胸部集合,形成了太陽的花紋。隨著全身火焰鎧甲的形成,帳篷的溫度又升高了許多,連帶著水分被蒸發,空氣也變得乾燥了許多。

咽了咽口水,貓男大喝一聲壯著膽子向我襲來,抬起的爪子鋒利程度比起刀刃也不遑多讓,但對火焰鎧甲的自信讓我並沒有去躲避其的攻擊,而是任由他向我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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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主角,但是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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