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舍友
周行健自然不知道,顧煙在打這個語音通話前,內心戲居然那麼多。
他就不一樣了,雖然他確實挺喜歡對方,說他是一見鍾情也好,見色起意也罷,反正他就是喜歡。
不過他卻不會糾結來糾結去,更不會在喜歡的人面前變得卑微,他可不是原主那種舔狗。
他喜歡一個人,就會大膽行動起來,有空就主動約人家,總是約不出來,那就算了吧,別浪費時間了;可以約出來,那就一起快樂地玩耍,如果互相喜歡,自然而然就可以在一起了。
最後的表白,已經是勝利的讚歌了。
那種將表白當成衝鋒號角的,往往都是死亡衝鋒,結果就是,寄!
「行啊,那你唱吧,我在聽著。」周行健語氣溫和,他甚至還開啟錄音,決定錄下她的第一次作業。
顧煙忽然很感動,因為慢半拍的她,才發現,現在的周行健,不管是給他發文字信息,還是給他打語音通話,他都是秒回的,並且對她特別溫柔耐心。
換做是以前,他回信息的速度,確實太慢了,有時候乾脆不回。
久而久之,她都不想去打擾他了,任誰也受不了這種冷遇。
現在的阿周,真是太好了。
再次感慨之後,顧煙便哼唱起了《情歌》——「時光是琥珀,淚一滴滴,被反鎖,情書再不朽,也磨成沙漏……還好我有,我下一首情歌,生命宛如,靜靜的,相擁的河,永遠,天長地久」
顧煙之前在練習這首《情歌》的時候,那真的是越唱越喜歡,不管是這首歌,還是寫這首歌的人。
周行健認真地聽完了她的哼唱,講真,語音通話的音質以及所在的環境,肯定限制了她的發揮,但即便如此,從普通人的角度來聽,她唱得已經非常棒了,回去之後絕對是下功夫的。
她的嗓子條件那麼好,唱功也越來越好,還如此努力……周行健對她的印象也越來越好!
此女,有天後之姿!
「很不錯,煙煙你的進度之快,還是超出了我的想象,兩天之後,我們就一起合作這首歌吧,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去哪裡拍呢?」周行健讚賞道。
「嘿嘿,真不習慣阿周你這樣誇我,我真的會驕傲的,不行不行,我還是希望你多挑一挑刺,這樣我才能進步!至於去哪拍的問題,這個就交給我吧,到時候我帶你一起去。」顧煙語氣輕快、心情愉悅道。
「行,我等你。」
顧煙又感動了,他終於願意等她了。
「阿周阿周,你還記得我們小時候……」
「當然記得,我怎麼可能忘……」
兩人居然煲起了電話粥,彷彿有說不完的話,直到顧煙宿舍馬上要熄燈斷網了,她才戀戀不捨地掛斷語音通話。
周行健也有點困了,不過還是打起精神,把她哼唱的《情歌》剪輯出副歌部分,設置成了自己的手機鈴聲,他覺得比較有紀念意義,而且獨一無二。
然後他就睡了,睡得很香。
另外一邊,顧煙剛剛掛斷語音通話,宿舍里和她關係比較好的楊瑩婷就一臉八卦地湊了過來,笑眯眯道:「小顧,你有男朋友啦?頭一次見你電話打得這麼嗨,居然還唱歌給人家聽,唱的哪首歌呀?」
楊瑩婷大概只聽到結尾部分,那個時候她就想問顧煙唱的是哪首歌,好歹她學的也是華語流行唱法,和顧煙一個專業,居然覺得這歌很陌生,偏偏它的旋律非常好聽。
可她沒想到的是,顧煙和對方竟然可以聊那麼久,臉上還始終帶著甜甜的笑容,這尼瑪一看就是春心蕩漾啊!
楊瑩婷雖然長得遠不如顧煙,但她都談了三段戀愛了,現在第四任男友在談,她這樣的戀愛老手,一眼就能看出,顧煙絕對是談朋友了。
以前顧煙在這個點,早就已經洗漱完畢上床躺著了,她老喜歡睡覺了,誰都不能讓她熬夜!
顧煙完全避開回答男朋友這個問題,這樣說道:「我唱的歌,名字叫《情歌》,是一首原創新歌,到時候會像之前一樣,拍個唱歌視頻發小破站,如果能火,那就再去音悅雲製作個單曲發布。」
楊瑩婷聽到是新歌后,她就很有分寸地不再問關於歌曲的問題,反正她也關注了顧煙的小破站帳號【假面天使】,到時候視頻上傳了,她再去聽完整版的好了。
正當楊瑩婷想要繼續八卦顧煙感情問題時,一個不是很和諧的聲音插了進來:「顧煙,你又不會寫歌,哪來的新歌給你唱,你不是只會搞翻唱恰爛錢嘛,就感覺挺low的,一點也不如蔣夢嬌。」
這個發聲的人,名字叫做張曉紅。
女生宿舍,懂得都懂,當然有和諧得親如一家人的,也有各種勾心鬥角、四個人六個群的,而顧煙所在的宿舍,則是涇渭分明的兩個團體。
顧煙和楊瑩婷關係好,張曉紅和蔣夢嬌倒也說不上關係有多好,只是前者一廂情願地想去和蔣夢嬌抱團,可惜蔣夢嬌三天兩頭不住宿舍,在外面廝混。
大家都是一個專業的,以後也都想走唱歌這條路,有人按部就班地學習,有人卻想走捷徑,那就是傍上有才華的音樂製作人,說不定一首歌就能讓自己起飛。
蔣夢嬌就是這種人,她通過前後勾搭上好幾位音樂製作人,已經在音悅雲平台發布了六首單曲,全是原創作品,其中最近發布的一首情歌《曖昧友人》,還衝上了新人新歌周榜第七。
她自己倒還沒來得及在宿舍里得瑟裝逼,張曉紅這個自認為已經是蔣夢嬌閨蜜的傢伙,倒是熟練地開始拿蔣夢嬌踩顧煙了。
張曉紅對顧煙不爽的原因很簡單,顧煙顏值太高了,總有一些男人,想通過她這個舍友這裡入手,曲線救國地追顧煙,其中還包括她自己看上的男人……
她就是想不通,顧煙這種遲鈍笨比、也完全不會打扮的鄉下土妹子,還是個臭外地的,來帝都討飯吃的賤貨,憑什麼可以這麼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