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往事

第1章 往事

從我記事起,當過兵的父親就是個酒蒙子。

他酒品很差,喝多了就喜歡揍我媽,常常把我媽揍得鼻青臉腫。

大概是我五歲那年,我媽終於忍不住出了軌,出軌對象是她在城裡的一個條件不錯的男同學。每次我媽會借著給我買衣服的理由去城裡找他幽會,那時候我被那個男人用一堆零食哄得直愣愣的,嘴上答應他們不會把這事往外說。

有一次回家的路上,我看到路邊賣肉包子的,饞癮上來了,嚷嚷著吃肉包子,可我媽說她沒有錢,父親從來不給她錢。

我不信一個大人會沒有錢,於是一路上哭鬧不已,說不給我買肉包子我就把那個叔叔的事說出去,可沒想到這一幕正好被提前回家的父親聽到了。

父親知道那個男的,當場就炸了鍋,抄起板凳就沖向了母親。

要不是三叔趕巧來串門,那天父親絕對會把母親活活打死。

發生了這樣的事,這日子自然沒法過了,沒過幾天他倆就辦了離婚手續。

我清楚記得母親離開當天,一句話都沒對我說,不管我怎麼哭喊,她都沒有抬頭看我一眼。

母親走後,我開始跟著父親生活,父親嗜酒,也不顧家,我常常吃了上頓沒下頓。

最關鍵的是,他每次喝多了酒就對我拳打腳踢,他甚至懷疑我不是他的種,後來拉著我做了親子鑒定才算罷。

沒過多久,父親便娶了后媽,后媽是個賢惠的女人,把家裡收拾的井井有條,也能管住父親喝酒打人的壞習慣,也正因如此,他們剛結婚那段時間,我的日子稍微好過了一些。

可好景不長,后媽第二年便生下了弟弟許長青,父親和后媽把他們全部的關注都給了弟弟,以至於我經常感到自己在這個家有些多餘。

為了不討人嫌,我開始就主動幫家裡人幹活,幾乎所有的家務活我都要搶著干,漸漸的全家人也都習以為常,好像我生來就該洗衣做飯一樣。

不過家務活都是小兒科,出生在農村的兄弟可能深有體會,在農村沒有大型機械之前,家裡的農活全靠人力,我七歲開始便拿著鐮刀上地割小麥,八歲起就頂著凜秋的露水去剝玉米,幹得慢一點就要被父親斥罵,動不動就不給飯吃。

每當這時候,弟弟許長青便背著父親給我偷饅頭吃,也經常會把他的零花錢偷偷塞進我的書包里,他經常說一句話,讓我感動至今:哥,我一定不會讓你餓到的!

可即使如此,我那時候最大的夢想還是能逃離這個家。

原因也很簡單,我真的不想一輩子干農活!

而我唯一逃離這個家的方式就是考上鎮上的高中,能夠住校不回來。

所以在上高中之前,我都拼了命一樣學習,一直考全校第一,也終於在16歲那年如願以償的拿到了縣一中的錄取通知書。

那天,父親信守承諾,把學費放在了我手裡,說:你到了鎮上,要是敢給老子丟人,老子把你腿打折。

做不到就把你腿打折,這就是我父親從小教育我的方式。

到了一中之後,我變得比之前更加勤奮,因為我知道學習是我能改變自己命運的唯一途徑。

我應該是一中史上最刻苦的人,可我每次卻只能考全年級的第二。

第一是一個同班叫章子萱的女孩,是我們學校的校花,是學校一半男生的暗戀對象,包括我。

有一次我被隔壁班的混子找了個理由一頓胖揍,是她出面攔住了他們,還送給我一包紙巾擦血,從那之後,這個仙女般的女生就成了我生命里的一束光。

所以,我每次故意做錯一道數學題,讓章子萱考第一。

高一下學期,一次調換座位后,我倆成了同桌。

少年時,能和喜歡的人擦肩而過都可以緊張的說不出話,能和喜歡的人做同桌,簡直是那時候最幸福的事情!

不過麻煩也隨之來了,作為校花的異性同桌,我成了全校男生的眾矢之的,找我麻煩的人逐漸增多了,不過我都沒有太放在心上。

其實,從小生活在那種環境下,我怎麼可能是個軟弱的人,從小我就被父親強行教會了軍體拳,加上老乾農活身體很壯實,真打起來,我一拳能幹斷他們兩根肋骨。

我只是不想惹麻煩,我怕得是我父親,並不是這些傻逼。

可正因為父親,我幾乎毀了自己的人生。

高二的暑假,因為我已經過完了十八歲的生日,父親不讓我回家,讓我去打工賺以後的學費,還讓我在金碧輝煌會所的表哥幫我找了一份會所服務生的活。

一月八百塊錢,管吃管住,對當時的我來說,是一筆巨款,我欣然接受。

也就是這個時期,我認識了我生命中第一個女人,靈姐。

靈姐是我們縣城的風雲人物,手底下除了金碧輝煌這個會所,還有一家縣城最大的洗浴中心,三家遊戲廳,黑白兩道的關係都很很硬,是齊安縣道上有名的女大佬。

雖然靈姐是金碧輝煌的老闆,但金碧輝煌地位最高的卻是強哥。

強哥大名黃世強,是齊安公認的社會大哥,與另外兩個社會大哥並稱為「三王」,強哥還是三王之首。

強哥負責維護靈姐所有場子的治安,手底下加起來有百十號人,社會上的人見到他都得禮讓三分,就連靈姐對他也是客客氣氣的。

本來我只是個臨時工,他們這些人也註定不會與我產生太多交集。

事情出現變故是一個晚上,強哥帶著人去其他場子處理事情,結果會所有客人喝多了鬧事,把前台電腦都給砸了,強哥不在,就只能我表哥上,可沒說幾句就被客人甩了一巴掌。

因為金碧輝煌是縣城消費最貴的會所,來玩的客人非富即貴,所以我們內部規定不能輕易對客人動手,以防惹出大麻煩。

何況表哥只是個服務經理,被人打了也只能嬉皮笑臉的和那人道歉,可那個客人卻不依不饒,一腳把表哥踹倒在地,這還不算完,轉身從前台拿過被摔壞的電腦就要往表哥頭上砸。

那時候的電腦比較笨重,這一下砸下去,表哥八成得重傷。

表哥張正是我表姑家唯一的兒子,從小看著我長大,一直對我還算不錯,我當時就只有一個想法:不能打我表哥!

電光火石間,我直接衝上去,用身體把那個人撞飛。

我看起來很瘦,力氣卻很大,那個人被我撞翻在地,臉朝下,門牙直接飛了出來。

我也不管他是不是客人了,繼續衝上去對他一頓踢。

我在學校和人起衝突從來不還手,因為怕惹麻煩鬧到家長那,后媽使一點眼藥,父親肯定讓我輟學。

但我不怕麻煩,打我可以,打我親人朋友不行,這是我的原則!

那人一開始還不斷說狠話,被我踢了幾記重腳之後立馬老實了,幸好表哥及時攔住我,不然以我當時積壓的怒火和沒輕沒重的打法,那人得被我打進icu。

後來強哥和靈姐都來了。

他們把我叫到了辦公室,找我談話。

我以前只是遠遠見過靈姐,舉手投足之間給我皆是不可方物的感覺。

這次近了看才發現,靈姐的美艷是一種我在學校沒見過的女人魅力,妖嬈嫵媚,像個女王一般,讓人都不敢正眼看她。

靈姐聽我講完事情經過,眉頭緊鎖,問我知不知道會所是不允許打客人的。

我說知道,但我不能看著自己表哥挨打。

靈姐忍不住罵了一聲「小王八蛋」,然後把我留給強哥,說她要趕緊去醫院安撫客人那邊。

我以為強哥會揍我一頓,可沒想到靈姐走後,他直接攬住我肩膀說了一句話:「你小子夠仗義,以後跟我混吧!」

後來打人的事情怎麼處理的我就不知情了,大家好像都沒找我麻煩,我還成了強哥的小跟班,平時幫他點個煙送個酒啥的,但他出門平事的時候卻從來不帶我,我的工資賺得比原來做服務員時輕鬆的多。

就這麼在會所待了兩個月後,我開學升入高三,周末休息的時候我就去會所做兼職賺點生活費,學校的那些混子知道我是強哥的小弟后,也不敢欺負我了,偶然見面還給我嘻嘻哈哈的打招呼。

本來我以為暑假打人這事就這麼過去的時候,高三平安夜前夕,我卻迎來了我人生中第一次大的噩耗。

在周一的升旗典禮上,學校例行的開始公布一些學生違紀處分。

一些人的名字我已經耳熟能詳,都是學校出名的大混子,隔壁班以前欺負我的那個混子也在這次被公示的名單里,他因為欺負同學被記大過一次。

名單念到最後,我能清楚的聽到念名單的章子萱打了一下頓……

「高三一班……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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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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