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利落的殺人
或許是看慕歲隻身一人,在他們眼裡就是一個手無寸鐵、任人搓扁揉圓的「弱女子」,
那群漢子將慕歲包圍后,猥瑣的笑了笑,
接著又犯了所有反派或炮灰都會犯的錯誤——話多,
你一言我一語的,在慕歲的耳邊瘋狂嗶嗶。
「喲,這年頭居然還有女人敢獨自出門,還騎著馬?小妹妹,你不知道人心的險惡吧?」
不知道人心險惡的是你們吧……
「哈哈,哥哥告訴你哦,這世道啊,可兇險了,不如跟著我回我們黑風寨,哥哥保護你啊?」
謝邀,我可比世道兇險多了。
黑風寨……總覺得和黑風洞一個意思,裡頭會不會有狗熊精?
嗐,算了,她現在住的都是狗熊洞呢,誰嫌棄誰啊。
「這細皮嫩肉的,哥哥們肯定會好好疼你的。」
嘖,雖然你們皮糙肉厚的,但我也肯定會好好讓你們疼的。
或許是慕歲跟著幾個話癆幼崽生活久了,啞巴復健也有了很好的療效,
那群漢子挑(調)釁(戲)慕歲一句,她也在心底默默地吐槽了一句。
當然了,小臉還是綳著的,依舊是一副面癱樣。
直到……
「好久都沒看到皮膚這麼白嫩的女人了,這細皮嫩肉的,真不捨得吃啊……」
吃?慕歲心下疑慮。她不是聽不懂顏色段子的人,
但為什麼她看著這些人的表情,總覺得這個吃,好像不是帶顏色的,而是它的本意呢?
不可能吧……這也太變態了。
但……好像也沒什麼不可能。
另一個人舔了舔嘴角,「就是細皮嫩肉的才好吃呢,難不成還是五大三粗的漢子和粗糙乾柴的老婦人更好?」
「但總覺得很可惜啊……我們也不缺糧,好不容易遇到了這麼個絕色……」
「這還不簡單?」另一個人色眯眯的笑了起來,「先這個吃,再那種吃。有什麼好選擇的?」
「就是,總歸是三五天而已,糙不了哪裡去的。」
……
眾人似乎以為擒住慕歲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毫不避免的在她面前討論起了她的去向,
那算盤打得,深山裡的幼崽都能聽到響動。
慕歲眯了眯眼睛。
看來她想的沒錯。
這群人並非是杏林村的留下來的村民,而是寨子里的土匪。
至於是飢荒前入了寨子,還是飢荒后被逼無奈當了土匪,這就不清楚了。
但總歸,不是什麼好東西。
慕歲推測,這群土匪所在的寨子應該也遭了蝗災。
寨子附近的村莊也變成了荒村,土匪搶不到糧食,無奈只能朝周邊的村莊發散。
雙河鎮一帶除了杏林村守著大山還有些綠意,其餘靠著河邊的居住的村莊都已荒廢,
原本的杏林村偏遠、不通人煙,可現在的杏林村卻是沒辦法遠走的老弱病殘最佳庇護之地。
山上雖可能會有猛獸,但總歸還有些綠色的東西,
吃樹皮也好,挖草根也好,在被猛獸吃掉之前,他們還能活著、還能填飽肚子。
因此土匪們便在此處守株待兔,設埋伏打劫前來此地的人。
打劫,劫的自然是糧食。
這荒年有糧嗎?
自然是有的。
只要拋去人性,什麼都能吃,那自然萬物可為食。
慕歲的眼睛眯了眯。
生而為人,總要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
這一步一旦跨出去,便與禽獸無異。
看他們那一個身強體壯,還毫無廉恥心的模樣,是慣犯了吧……
說不定,來這裡避難的人,以及之前留在杏林村的人,都已經遭了毒手。
很好……
她雖然沒有俠客夢,但偶爾替天行道一次,也是可以的吧。
慕歲在眾人的鬨笑聲中沉心運氣,插在不遠處廢墟中的寶劍不斷的震顫嗡鳴,
而後真像是武俠小說里寫的那般,寶劍擇主,嗖一下飛回到了慕歲手中。
慕歲望了眾人一眼,像是死神收割性命前對螻蟻的最後一顧,
平淡無波的,沒有任何悲憫的神色。
慕歲挽了個劍花。
為了避免會錯意,慕歲還是多問了一句,
「你們說的吃……可是吃ren的吃?」
「哈哈哈哈……」眾人哄堂大笑,似乎是聽到了什麼決定好笑的笑話。
「是啊,這年頭,不吃這吃什麼?」一個壯漢回道,似乎在嫌棄慕歲的少見多怪。
或許是自以為勝券在握,一個個狂傲非常,都沒有注意到慕歲手裡有了武器。
「小美人,你放心,生的這麼標緻,我們肯定不會將你……」當成食材的。至少暫時不會。
話還沒說完,那壯漢的脖子上便出現了一條血線,
他的臉上還維持著張狂的笑,下一秒,身首分離。
壯漢的身體宛如一座轟然坍塌的大山,狠狠的砸在了地面上。
眾人臉色大變,在反應過來之前,所有人的脖子上都多了一條血線,
話都來不及說,便都維持著同一個驚恐的表情,死不瞑目。
慕歲站在一群無頭屍之間,衣擺無風自動。
周遭血腥氣瀰漫,處於正中間的慕歲身上卻沒有濺到一滴血。
「咴~咴~」
處理完這些人,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的小黑又噠噠的回來了,
它埋頭在慕歲的身上蹭了蹭,似乎想安慰她,將她從剛剛殺戮完的情緒中帶離出來。
「無礙。」慕歲拍了拍它的鬃毛。
殺了一群畜生罷了,怎麼會影響她的心情。
小黑抬頭看了她一眼,似乎在判斷她話里的真實性。
看起來好像真的和平時一樣。
小黑瞧不出異樣,便又朝著慕歲蹭了蹭,然後轉身帶路,示意慕歲跟著自己來。
小黑提前踩過點,確認村子里沒有活人,慕歲也察覺不到什麼危險,便將劍收了起來,走在小黑身邊。
小黑帶著她從村子的坍塌處小心翼翼的繞了過去,然後停在一個二進的院子——也就是幼崽的爺爺奶奶家門口。
門大大的開著,慕歲抬眼看去,
看到的便是滿桌的碗筷還沒來得及收拾,板凳零散的倒在地上,滿滿都是人生活的痕迹。
想來那群土匪占村子的時候,選的是秦家在住了。
——也是,畢竟是村子里最好的房子,不住這裡都說不過去。
把視線從桌椅上移開,慕歲看到了角落處和木柴碼在一起的人shou
像是集郵一樣,密密麻麻的摞在一起,摞了整整半面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