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星島日報》

第五章 《星島日報》

幾天下來,香港電影的拍攝速度非常之快,如今總算是讓張俊見識到了,即便是他這個美國南加州大學導演系的高材生也不禁為之一驚。

不過,香港電影還是有可取之處。

張俊感覺自己還是可以從中有學到很多東西,就是人比較累。

而《誅仙》這本書,張俊已經寫了六七萬字,已經足夠發表了。

晚上,張俊繼續回到書桌前寫書。

張正豪這時抽著根煙,朝張俊走來。

「你的小說也已經寫了六七萬字了,你有沒有想好要去哪家報紙發表?」

張俊道:「有幾個備選,具體還不能確定,我要跟他們談一下條件才能做決定。」

張正豪點點頭,隨即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我覺得還是把小說發表到《明報》比較好,因為《明報》的知名度高,發行量大,是文人墨客的首選,很多撰稿者都以在《明報》上發表文章而驕傲!」

張俊聽完張正豪的這個建議,立馬搖頭。

開玩笑,一個新人作家去《明報》發表小說,還能搞到大錢?金庸要是不把稿酬壓的死死的,張俊都敢把名字改了,改成「張不俊」!

「就你還挑!有多少人想去《明報》發表作品,人家金庸都還看不上呢!」張正豪搖頭道,有些無語,「倪匡比你有才華吧,不也在《明報》上面連載小說。」

相比於金錢,張正豪更看重名氣,其實就是望子成龍,要是自個的兒子能在《明報》上發表小說,他就會覺得特有面子。

可是張俊不這麼看,他更重實際利益。

《明報》有什麼好的,我張不俊今日不信這個邪……

不去《明報》,就是不去《明報》。

咱小說到哪個報紙都能火!

坐在一旁的老媽看到爺倆爭論來爭論去,頓時哭笑不得,「我說你們倆有什麼好爭的,書稿還沒送出去審核,你們倒是先討論起來,萬一人家看不上呢?」

「媽呀,你還是我親媽嗎?你兒子才華橫溢,妙筆生花,寫的《誅仙》那麼精彩,你就沒看出來?!」張俊不由翻了一下白眼。

「好好好,媽錯了,你寫的小說,所有報紙都要搶著要!」楊秋像安慰小孩一樣安慰張俊,聲音溫柔慈祥,張俊差點回憶起小時候,媽媽拿著一根雪糕哄他一樣。

張俊頓時有些鬱悶。

「我明天先去一趟《星島日報》和《東方日報》吧,這兩家報紙給錢還是很大方的。」張俊決定道。

搞錢才是最重要的,名聲又不能當飯吃。

張正豪聞言,「哼」了一聲,沒再說話,心想,小崽子翅膀硬了,現在都不聽老爸的話了。

……

第二天一大早,張俊首先便帶著書稿前往《星島日報》,尋求發表。

《星島日報》的老闆報業女王胡仙還是很有創業鬥志的,一心要把《星島日報》發展壯大,如果《誅仙》能對報紙的名聲和銷量起到很大的作用,那麼想來報業女王應該不會太吝嗇錢財。

至於《東方日報》則是備選,因為這家報紙老闆的社會背景比較複雜。

沒多久,張俊來到了《星島日報》的大樓外。

隨後張俊在報社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見到了專門負責小說審核的編輯賈和風。

「你好,年輕人,沒想到你這麼年輕就開始寫小說了!」賈和風有些詫異道。

「還行吧,而且我都已經大學畢業了。」張俊淡淡一笑,道。

賈和風:「看不出來,你多大了啊,這麼早就大學畢業了!」

「今年20歲了,我可能比較聰明吧,從小學開始就經常跳級,畢竟那些東西學起來實在是太簡單了。」張俊又淡淡道,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賈和風嘴角微微抽動,不由好奇的問道:「那你是哪所大學畢業的。」

「美國南加州大學畢業。」

「我知道這所學校,是美國名牌大學!」

「這所大學還行吧,要不是我爸是導演,想要讓我子承父業,我可能會去麻省理工學院、斯坦福大學,又或者是哈佛大學……你知道,時代在進步,科技在發展,將來誰掌握了先進的科學技術,誰就是老大!」張俊一說到科技,頓時侃侃而談,眼睛放光,心裡好似有一種渴望——我要做喬布斯,我要做比爾·蓋茨,我要做埃隆·馬斯克!

賈和風感覺對面這小子是在裝逼,嘴角忍不住再次抽搐。

「咳咳,那個…你把小說帶來了吧?我先閱讀一下你的大作。」賈和風連忙打斷張俊,生怕他再這麼說下去,沒完沒了。

「大作不敢當,」張俊謙虛道,「不過應該能夠入得了你的法眼。」

「……」賈和風微微愕然,他還沒見過這麼自信的年輕人。

接過張俊遞過來的書稿,賈和風當即仔細閱讀起來。

不看不要緊,一看賈和風就震驚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光是這開頭,賈和風忽然感覺到一股莫名的氣息撲面而來,讓他有種壓抑感。隨後的正文,文筆優美,故事生動,情節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鮮明,構建了一個獨具魅力,引人入勝的東方仙俠傳奇架空世界。

經典之作啊!!!

賈和風心裡震驚萬分,這個年輕人真是厲害的有點過分哦!賈和風不由抬頭去看他,想好好看清楚這個天才少年,卻見他此刻哈欠連天,差點在沙發上睡著了。

這副尊榮與賈和風印象中的天才模樣簡直相差甚遠。

「編輯大哥,小說你看完了,感覺寫的怎麼樣?」張俊看到賈和風已經將書稿合上,便開口詢問道。

「嗯,寫的不錯,可以說,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說!」賈和風忍不住點頭稱讚。

「那你們報紙是願意連載這部小說咯?」

「沒錯,我們《星島日報》非常願意連載這部《誅仙》小說!」

張俊笑著點點頭,「嗯,可以。不過你們能給我什麼條件,如果條件太差的話,那我就去找《東方日報》或者《明報》。」

賈和風聞言,不禁暗罵這小子不當人子,這麼直接的么。

「你放心,我們《星島日報》的條件一定會是最好的!」頓了頓,賈和風隨後喊出「千字100港幣」的價碼。

「才這麼點么……」

張俊撇撇嘴,說的千字100港幣好像很高似的。

「千字250,不然我去另外一家報社。」

「小兄弟,千字100港幣已經很高了,從來還沒有哪個新人能拿這麼高!」

「那是因為你們沒有遇到我!」張俊收起書稿,做出一副準備離開的樣子。

賈和風連忙攔住張俊:「先別走嘛,我們再商量一下。這麼吧,千字150,這總行了吧。」

「千字150還是太少了,不行!我這邊也退讓一步,我要千字200。這本《誅仙》總共大概會有120萬字,稿費是24萬港幣。我希望先拿到一半的稿費。」

賈和風張了張嘴,不知該說什麼,千字200港幣就不說了,是個高價,但也不是不能接受,關鍵是居然還要先一次性拿到一半的稿費,而這已經不是賈和風能夠決定的了。

「主編和老闆今天都在報社,你稍等一下,我先去請示一下老闆,畢竟你提的條件有點苛刻。」

張俊笑道:「行,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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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天王百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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