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五指的羊
寧哲聽聞林巡將兩名逃跑的劫匪也給除掉了,緊繃的情緒放鬆了一些:「這裡不是久留之地,咱們得馬上走!」
「那這些屍體……」林巡看著地上的幾個人,試探著問道。
「留在這吧。」寧哲短暫思考了一下,隨後帶著兩人,迅速離去。
三人繞了一段路,重新出現在了小巷的另外一側。
「轟隆隆!」
三人剛剛走上主街,就聽見了一陣沉悶的響聲,循聲望去,伴隨著鋼索緊繃的聲音,還有城牆后齒輪咬合的聲音,要塞的一扇巨大閘門正在被緩緩的升起。
「這天都已經快黑了,門怎麼又打開了?哥,最近要塞裡面的人,出來的頻率好像變多了。」林巡看著敞開的閘門,輕聲嘀咕了一句。
要塞外面有很多門,平時供勞工們進入外城的,都是一些鐵柵欄門,這種巨大的閘門是直通內城的,不知是為了安全考慮,還是為了跟流民區分開,這種巨大的閘門跟外城並不相通,而是直接由一條隧道連接內城。
「是啊!這些傢伙,可是很少在傍晚之後出城的。」寧哲看著那扇合金打造的閘門,也有些好奇。
黑暗的城門內,逐漸出現了一支隊伍,不僅有騎著馬的雇傭兵,而且還有大批護軍。
雇傭兵的土黃色作戰服,還有護軍的灰色制服,形成鮮明對比。
護軍不同於要塞管理者自行組織的雇傭兵隊伍,他們都是各大財閥成立的正規武裝,名義上是屬於聯邦的正式軍隊,全稱叫做自由聯邦武裝護衛部隊,流民們更習慣叫他們護軍。
「嗡嗡!」
馬隊之後,很快又出現了幾台鋼架車。
所謂鋼架車,就是用鋼管焊出來一個車型輪廓,罩上防雨綢,然後再墩上一個汽車的發動機,進行簡易改造后就能上路,性能跟正規汽車沒法比,但絕對比馬快了不少,也能適應更多的地形。m.
在廢土上,鋼架車是最常見的車型,但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弄得起的,除了金貴的發動機之外,燃油更是比飲用水還緊俏的資源。
這些軍隊的鋼架車都是升級版,仿造了災變前「山貓突擊車」的造型,每台車可以坐三個人,還能配備機槍等武器,車身的防雨綢換成了鋼板,就連車輪的位置也被鋼板罩著,這些鋼板上焊滿了尖銳的鐵片,使整台車看起來像是刺蝟一樣,也因此得名,被叫做刺蝟車。
看見車輛出現,寧哲眼中閃過了一抹好奇,這些隊伍似乎要去比較遠的地方,可深夜出動,並非是城裡人的風格。
難道,是出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
在太陽落山之前,寧哲三人接上黎胖子,趕到了集鎮上最好的一家餐館。
「卓先生!您來了!」餐館老闆看見卓明遠出現,殷勤的上去伺候著。
「今天我要答謝朋友,錢不是問題,別用那些給流民吃的垃圾食品糊弄我!」卓明遠心情大好,紅光滿面的給了二十塊錢小費。
「好嘞,那您幾位後院請,後院有包房,而且安靜!」老闆將幾人引到後院,熱情地將他們安排在了一個房間里,對卓明遠露出了一個神秘的笑容:「卓先生,請稍等,我這就幫你安排食物!」
「什麼東西啊,弄得神神秘秘的?我吃完飯還有事呢,你快點!」卓明遠生怕老闆耽誤他的時間,不耐煩的說道。
「請您稍安勿躁,我向您保證,您的等待絕對物有所值!」老闆嘿然一笑,轉身離去。
「為了我的事情,你們都辛苦了,先喝點水吧!」卓明遠端起水壺,給幾人各自倒了一杯水。
「咩!」
大約五分鐘后,幾人正聊天的功夫,門外便傳來了一陣怪異的叫聲,隨後餐館老闆牽著一隻比野牛略小,頭上長角,滿身白色捲毛的偶蹄目動物走進了房間。
「媽的!這什麼鬼東西?!」林巡看著從未見過的動物,本能間的拿起了桌上的獵弓。
「啊!!」黎胖子也被嚇的一聲尖叫,從椅子上跳起來,躲在了後面的牆角。
「長蹄子的,應該不是什麼攻擊力太強的野獸!」寧哲看了一眼那動物的腿,迅速做出了判斷。
「幾位,你們別怕,這就是咱們今天的晚餐!」老闆看見眾人一臉緊張的模樣,對卓明遠笑了笑:「卓先生,這隻綿羊可是我廢了很大力氣,才從城裡弄出來了,咱們今天晚上就吃這個,你看怎麼樣?我真不是跟你吹,在繞城一周的集鎮上,能吃到羊肉的店鋪,絕不會超過三家!我也不多收你的錢,兩條羊腿只要二百塊,怎麼樣?」
「……」卓明遠看著老闆牽來的一頭羊,整個人宛若雷擊。
「這就是羊?」林巡鬆了一口氣,新奇的打量起來,黎胖子則仍舊不敢靠近。
「先生,您是不是嫌貴啊?這樣,你給一百八行了吧?如果再低的話,可真就不行了!實話跟你說,這隻羊我是準備殺了以後,用來招待過往運輸隊的,如果不是看見你財大氣粗,我根本不會把它牽出來!」老闆見卓明遠沉默不語,主動讓步還價。
「你說這是羊?可……羊不是應該有五根手指的嗎?怎麼會有蹄子呢?!」卓明遠被拉回思緒,想起十年前父親帶回家裡的那半扇羊肉,抖如篩糠的問道。
「老闆你真能開玩笑,羊怎麼會有手指呢!自古以來,它長得也是蹄子啊!」老闆咧嘴笑了。
「不對啊!!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卓明遠呆愣半晌,忽然咆哮一聲,整個人瞬間失控,瘋狂的向那頭羊撲了上去,在大口嘔吐的同時,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
「哎!哎!你他媽這是咋的了?!」老闆看見卓明遠的舉動,頓時向後退去,有些恐懼的看向了寧哲等人:「你們這個朋友怎麼回事啊?這不是個瘋子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咩……」
咆哮聲與羊的慘叫聲在包房內此起彼伏。
卓明遠瘋了!
他在大街上瘋跑,呼喊著「卓小妹」這個名字,但跑著跑著,就把妹妹的名字給忘了。
為了拿下這個進城的名額,卓明遠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作為跟他一起來飯店的「朋友」,寧哲自然有照顧他的義務,等他翻出卓明遠的錢包之後,發現他只剩下一千多塊錢。
卓明遠傾其所有,甘願放棄在流民區過富足的生活,也要進城去找妹妹。
那個錢包里,還有一張城市人的身份證明,所有者是一個白人,身份是卓明遠那個礦區的監工。
事到如今,一切都清楚了。
記掛了妹妹十年的卓明遠,忍受不了礦區非人的生活和工頭的虐待,殺人越貨,逃離了礦區。
孤身一人從礦區回到要塞,不知經歷了多少危難與折磨。
他本想著能夠找到妹妹,回歸正常的生活,但是曾經吃過的五指羊,擊碎了他對於生活的一切幻想……
凜冬將至,寧哲很缺錢,如果他在卓明遠這個瘋子身上把錢拿走,不會有任何人去追究。
但是這錢他沒動,賠付完卓明遠掐死綿羊的費用之後,餘下的一分沒留,全都遞給了飯店老闆,看著仍舊在街上狂奔的卓明遠:「從今天開始,每天給他兩個豆餅一碗水,直到這錢花光為止,別想著黑這筆錢,不然我會找你!」
「你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誰!」老闆看了寧哲一眼,悻悻點頭。
在兩人對話的同時,大廳內一個穿著兜帽長袍,正在跟其他人吃飯的人,也聽到了兩人的對話,等寧哲離開后,抬起頭看向了他的背影,如果寧哲此刻回頭的話,也會認出這個人,正是他們街區新來的保長,蘇飛。
從此以後,流民區少了一個尋找妹妹的固執青年,而集鎮則多了一個瘋子。
他每天流浪在街頭,嘴裡重複的只有一句話: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