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完蛋了
好傢夥,這是一份陰陽合同。
簡單來說就是,高海峰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段,跟出版社高層聯合誆了《亡魂》這本書的作者。仟韆仦哾
然後高海峰和出版社兩方簽了保密協議,以高價格拿到了《亡魂》這本靈異文的播出權,而出版社又以最低的價格,給了《亡魂》這本書作者最低的價格。
再簡單明了一點的意思就是,兩方一起聯合欺騙作者,壓榨了這本書的價值,從而達到了自身最大的利益。
「高海峰啊高海峰,為了名氣,你還真是用心良苦啊。可惜了,你比較倒霉,惹我幹啥呢。」
本身這樣的事情,在圈子裡面都是很正常的操作。
大家都心照不宣,各自掙錢。
潛規則嘛。
不過余慎可瞧不慣高海峰這貨色,拿出手機,拍了個照后,就直接將這兩張紙扔到了旁邊的垃圾桶。
而後找到了《亡魂》這本書作者的號碼,以彩信的方式,直接發了圖片過去。
……
「麻子,有沒看到我掉下來的資料?」
高海峰有些焦急,從直播室裡面走了出來,瞧著迎面而來的王麻子,連忙問道。
「資料?剛才好像在前面垃圾桶里看到a4紙,峰哥,你看看是不是你剛才掉的。」
高海峰連忙在旁邊的垃圾桶里翻了起來,當看到兩張紙完好無損的時候,他舒了一口氣,幸好沒人看到裡面的內容,不然就出事兒了。
這玩意兒,雖然在這裡的播音主持都知道,知道歸知道,卻只能在暗地裡,可擺不上檯面。
可突然這時,
前面的領導辦公室里,傳出來一聲尖銳的怒吼:「高海峰!」
人還沒有到,聲音就已經來了。
眾人都不明就裡,雲里霧裡地看過去。
李紅盯著高海峰,發飆道:「你給我搞什麼!啊?剛才《亡魂》的作者把電話打到台里說合同無效,讓咱們停止對他作品的廣播!還說如果咱們侵犯了他的版權,明天律師函就會發過來!這件事不是你辦的嗎?你怎麼給我辦的啊?」
「怎麼可能?我跟出版社談的好好的啊。」
高海峰一頭霧水,連忙拿起電話,就要給出版社打過去,滴滴,手機響了,是一條信息,出版社發過來的。
上面是兩張圖片。
附帶的,還有作者名字。
然後叮鈴鈴,手機響了,是電話,出版社打過來的。
「高海峰,你個王八蛋,虧我還那麼信任你,拒絕了其餘電台唯獨給了你們版權,你姥姥的,反手把合同發給了作者!你什麼意思?這件事你們電台必須給我個交代,否則,以後別想從我這裡拿到任何一個有聲版權!任何!」
啪嗒一聲。
電話掛了。
高海峰蒙了好一會兒,才反應了過來,剛才不小心掉了的合同,被人拍照,然後發給了作者!
這是在故意整他啊。
《亡魂》的作品版權,以及有聲版權都在作者手裡的。
作者是出於信任的關係,才會授權給出版社代為管理其他版權業務,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作者以文件形式授權或簽字的版權出售,合約,就是無效的。
《亡魂》的約合就是如此。
高海峰只是和出版社簽下的合約,正常來講作者如果拿了版權費也不較真,合約也就定了,但如果作者真計較起來,這個合約是完可以作廢的!
李紅滿是怒火,足足罵了高海峰好一頓,也不解氣。
這不是作死嗎?
這不是噁心人家嗎?
取消授權真的不多,換了哪個作者看過那條簡訊后估計都得罵娘。
高海峰連忙說道:「總監,這,這不是我的問題啊,剛才合同掉了,不知道哪個王八蛋,刻意陷害我的。對不起,是我的失誤,其實我們繼續廣播也沒關係,畢竟跟跟出版社那邊合同都有,作者也……」
還沒下班的許芸走了過來:「吃官司你去打?」
編輯部的人也點頭道:「這個不能播,要是播出,作者追究,可是真的出問題的。」
事業單位跟普通公司,性質完全不一樣。
最後,經過討論,李紅道:「換文。現在馬上聯繫其他出版社,有什麼好的靈異文,馬上先弄過來頂著,夜間的直播不能停,才必須以最快的速度來搞定。還有你,高海峰,你就等著處分吧。」
高海峰哭喪著臉。
等到所有人都走了之後,高海峰咬牙道:「麻子,那余慎什麼時候走的?」
王麻子道:「在跟你碰面那會兒,就去飯堂了。峰哥,你是在懷疑余慎?」
看著高海峰的表情,王麻子就大概知道了高海峰的想法,小聲道:「峰哥,雖然咱們跟余慎不對付,但他在出去之後,就徑直的朝著食堂去了,壓根沒有時間啊。再退一萬步來講,這個東西都是保密的,作者的號碼一般人根本拿不到,哪怕能找到,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分鐘,就弄好了。」
高海峰道:「你是說,這早已經有預謀的?」
王麻子囁嚅了一下,沒有說話,他只是編輯部的一個小編輯,這個東西也不敢亂說。
……
十一點多了,月明星稀,該上去了。
深夜節目都是在十二點整開始播。
由於今天是直播的方式,余慎又還是個替補的播音主持,所以,這會兒也還沒能回家去,吃了飯後,就一直在下面溜達,順便躺了一會。
剛走上來就聽到編劇部的人在著急的討論。
「還沒找到合適的靈異文?」
「總監,實在找不到啊,現在火的靈異文,都已經有很多電台在搶,版權都已經沒了,現在也沒有辦法啊。」
「再去找!不管怎樣,必須給我找來。」
辦公室的人不少,前前後後估摸能有十來個,都在火急火燎的救火,各種想盡辦法的聯繫能弄來的靈異文。
這個深夜節目已經播了九年,九年來,沒有一天是停過的。
距離開播還有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