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答應我,跟我喝1輩子的酒
早上七點多去圖書館的時候,才猛然想起,大一那會兒圖書館是每天早上八點半開門的。
那時候早讀下課,就在圖書館門口等著開門,冬天,一群人站在玻璃門和閘機之間哈著熱氣看著相思湖的樹影。
後來也許是學校耐不住學習的熱情,改成了七點半開門,我覺得這是好事。
大一那會兒沒課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一個人在圖書館,只有轉專業這一個念頭。
不過後來認識了一幫一起瘋瘋癲癲的朋友,跟想哥、小鈺姐、小志、軒軒、小小鈺我們幾個每天一起食堂約飯,去圖書館也是一幫人霸佔一整張紅桌子。
在圖書館放過想哥鴿子,原本約定好要去二樓找她,結果我厚著臉皮跑去三樓去跟那個人製造偶遇。
她也沒有生我的氣,是那種即便放鴿子也可以理解我的朋友。
有不少朋友覺得我分不清喜歡的人和好朋友之間的區別,其實我分的清的,喜歡的那個人更特別,永遠佔據在最獨特的地位,誰讓我喜歡,誰讓我樂意呢。
那是一段關於找尋的經歷。
大三下,我剛剛分手,她辭職考研。
後來,她感情不順,落得跟我一個境地。
兩個剛剛分手的人,相依為命,只不過她的剛剛比我的剛剛更加剛剛一點。
那會兒我還沒有放棄考研,她也要考研,我們就經常一起去青羽自習。
青羽兼職的好兄弟姐妹有蠻多,所以有機會坐在裡面的會議室。
記得,有次我覺得會議室的空調有點冷,她也是這麼覺得,然後進來一個同學說她好熱。
我跟她相視一笑,酒蒙子後遺症屬於是,不比大一大二那會了。
去後街吃飯回來的路上偶遇一個賣花的姐姐在路邊擺攤,我買了一束洋甘菊和一支向日葵。
開電車不好拿,那姐姐幫我插在了背的雙肩包里,只不過拉不上拉鏈。
我還加了賣花姐姐的微信,也就是現在後街的解憂Cake的老闆。
興奮的給想哥打電話,給她送花過去。
我就這樣將花兜到了她家。
她一個人住,我覺得她一點都不快樂,所以就想送她向日葵能夠讓她覺得生活沒有這麼無聊。
其實,我給我的朋友們準備的驚喜,都是我自己渴望得到的。
只不過沒有得到過,乾脆就給別人準備好了,他們開心的時候我也很開心。
她剛好有一個花瓶,將那支向日葵略微修剪之後就留在了裡面。
她說等她離開之後要把花瓶留給我,後來她搬走的時候給我留了一大包東西,還在阿光那裡。
那天我真的很開心。
因為在街邊碰見了一個很懂浪漫的姐姐,而且是桂電的學姐,因為拍到了很喜歡的穿著襯衫的照片,因為兜著花花去見很重要的朋友,因為傻傻的我自己。
那束洋甘菊被我養在了玻璃杯里,一個很重要的人送我的玻璃杯,那個杯子的蓋子被我不小心搞壞了,索性拿來養花,絕沒有不尊重的意思。
每天給它換水,不過沒幾天還是枯萎了,對於沒有根和依賴的花來說,這是必然的事情。
對於我來說,我第一次養花。
我不懂我該不該每天換水,我不懂我該不該拿去曬一曬太陽,我不懂該不該發朋友圈讓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我養了一束洋甘菊。
這些我都做了,它還是離開了我,也許,這同樣是必然的事情。
說好了一起複習考研,結果在圖書館學著學著就跟她一起在燒烤攤喝著最涼最涼的冰啤酒,一起研究骰子是怎樣旋轉的。
我在想,是不是只要我不打開骰盅的蓋子,裡面的骰子就可能是五個一,可能一個都沒有。
薛定諤當時養貓的時候知不知道骰子這個東西。
不打開骰盅可以避免輸酒,避免失敗,但是同樣的,不打開骰盅是不是也錯過了可能是五個同樣骰子的浪漫和驚喜?
想去市區一家開了二十多年的老書店學習,約上想哥一起。
老書店沒能開門,兩個人逛到萬象城,看了電影,逛了西西弗書店。
在萬象城梅超風奶茶店,她狠下心將手機里的那些捨不得丟掉的記憶,一一刪除。
刪除之前有些還拿給我看看,企圖讓我幫她記住一些,我才不會幫她記住那些東西,才不會。
想起來也就是那段時期,一起去電影院看的《你的婚禮》,兩個人都哭了,她被男主氣哭的,我被男主傻哭的。
後來她執意要回山東,我沒有想明白為什麼,也許是因為跟我一起瘋瘋癲癲沒法好好學習,也許是因為桂電有她太多太多的記憶,她不忍心再看,也或許是因為感情失意只想回父母身邊看看。
這些都沒有關係,我們經常互罵,但是不過對方做什麼我們還是都會互相支持。
在她快要離開的那幾天,我陪她蹦迪,那是我第一次去蹦迪。
在這之前,她和我的那幫朋友們早就一起去過,不過每次我都沒有跟著去過。
她說她知道我心裡對於蹦迪這種場所是有所抵觸的,我覺得她真的懂我。
不過去過一次之後覺得,原來沒有自己想象中的這麼可怕。-
帶著阿光跟我倆一起喝酒,阿光真的不太能喝,不過我很羨慕,我寧願一杯就醉。
就像序言中提及的那樣,我寧願將酒精直接打入血液。
臨走的前一天晚上,我跟她,小志,小鄧,小薛,阿光,小小鈺,還有她的閨蜜,喝在桂林的最後一次酒。
那天冰紅茶兌江小白,喝到上頭。
我們幾個在258門口哭的撕心裂肺,好像把我三年的青春都宣洩了出去。
我跟她在校門口拍了一張影子的合照,因為第二天早上還有事情,我不能送她去機場了。
走之前跟她搖最後一次骰子吧。
我想讓她贏了我再走,可是她像往常一樣一直輸,終於,終於贏了。
我擁抱了她,然後頭也不回的走了。
那是我三年來第一次跟她擁抱,真的就是那種真真正正的好朋友之間的溫暖。
我經常提及想哥,就像這本絮絮叨叨的小說也要以她為開篇,提起的時候也總是繞不開喝酒這個話題。
答應我,跟我喝一輩子的酒,把酒帶進土裡。
我之前寫的那本兩萬字的短篇故事,就是讓她給我寫的序言。
理想就是離鄉,希望這句話永遠都不會實現。
前陣子那本實體書寄給她了。
這個世界上只有兩本實體書,一本在那個人手裡,當然也可能不在。
一本在想哥手裡,因為那是我與過去的告別,我不想要再看見。
我的這些碎碎念念,也一樣希望她能夠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