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連生個慕容復的機會都不給我啊

第4章 連生個慕容復的機會都不給我啊

在解釋之前,我誠懇向大家道歉:如果這個劇情引起大家不適,我道歉,對不起!讓大家不開心不是我的本意。

每個做生意的人都想賺大錢,但創業失敗的人更多。

每個寫小說的人都想作品受讀者老爺歡迎,有更多的人讀自己的書,可惜某點有大神,撲街的更多——我希望在邏輯合理與討讀者喜歡上取得平衡,似乎失敗了。

在提筆寫這本書前,我也有考慮過,要穿越到哪個時期的丹妮莉絲?

1.嫁人前;2孩子流產前;3.孩子流產後。

我選了2

《冰與火之歌》幾乎是我見過最不適合女性生存的世界之一,14歲的丹妮手無縛雞之力,沒權沒勢——正被人追殺,長得還那麼美,一個人壓根活不下去,更得不到龍蛋與忠誠的馬人小弟。

還有,馬王的遺產很重要,她獲得統治多斯拉克人的法理。

至於孩子流產後......從邏輯合理的角度上講,一個王朝的穩定,有沒有繼承人非常重要。

本書中,丹妮莉絲註定統治世界,她需要自己的血脈做繼承人。

看過《權利的遊戲》,有了寫這本書的衝動,說實話,我並非嚴格意義上的龍媽粉,看小說時,我喜歡瑟曦也勝過丹妮莉絲,因為她黏黏糊糊,太不幹脆。

提利昂、瓊恩、艾莉亞,詹姆,我都蠻喜歡的。

但《權游》最後一季真的刺激到我了,別說導演瞎編,馬丁肯定告訴編劇書中人物最後結局。

我想改變結局,寫同人不就要改變自己不喜歡的結局嗎?

我不想讓布蘭稱王,不想提利昂的陰謀得逞,不想看瓊恩沒事兒人一樣回長城當司令。

無疑,本書中丹妮莉絲會解放奴隸,會統治大半個世界,鐵王座更不可能放過,她會是丹妮女王,世界第一女帝。

那麼問題來了,主角丹妮是個女人,她需要繼承人,需要一個自己血脈的繼承人。

如果是男主文,那太簡單了,可以種馬,也可以娶個漂亮老婆一生一世。

如果本書中丹妮一直純潔,那她的王國必然被瓊恩或者提利昂,或者他們的後人繼承——因為全世界只剩他們兩個活著的坦格利安了,即便丹妮選擇符合自己心儀的人當王,等丹妮死亡,她的龍也會被坦格利安的血脈繼承——這點沒法改變。

這恰恰是我不能忍受的事,是我想寫同人改編結局的初衷。

所以,丹妮最好能有個後代——把辛苦建立的帝國和龍交給不相干的人,即便他是聖賢,我也有些不甘心。

可我也沒打算幫她找個丈夫,嫁人pass

而原劇情中,丹妮莉絲也的確有過身孕,於是,穿越過來當了接盤俠媽媽,順便繼承「卡麗熙」的身份——這個身份很重要,外人可以殺光多斯拉克人,卻不可能憑空成他們的王。

嗯,馬王之子有多斯拉克血脈。

其實,假若《冰與火之歌》力量水平再高一點,直接研究魔法成神得了,王朝爭鬥那點子破事兒可以忽略。

但原著的核心便是「權利的遊戲」,瑟曦說過一句名言:「在權力的遊戲之中,你不當贏家,就只有死路一條,沒有中間地帶。」

丹妮身在局中,只能一直贏,一直是贏家,哪怕她離開這個世界,也得有血脈幫她繼續贏下去。

丹妮女王萬歲,女王的王朝萬萬年——這便是最大的勝利。

當然,我的這種想法不強求大家接受,畢竟大家想法不一樣,一萬個觀眾心中有一萬個哈姆雷特,很多人甚至沒看過權游。

可以試著看完公眾章節,反正不花錢,如果能繼續看下去,就看;沒引起你的興趣也可以放棄,順便罵一句作者傻叉。

嗯,只要罵一次,我不會刪帖,如果同一個ID不停地罵,我會刪掉剩下的貼,努力為他留一條,這裡先給各位被刪帖的讀者道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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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游:最強龍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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