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法庭的驚鴻1瞥(二)
第54章法庭的驚鴻一瞥(2)
正當易劍核對完庭審筆錄時,於遠重新走進了法庭。
這是美女告狀團呀,一個比一個靚。庭審時,於遠只注意到張詩英打扮得端莊淑雅,氣質很好。可是問答之下,才發現她的文化素質與其外表真是大不相稱。原來張詩英才小學畢業,於遠不禁感嘆,有沒有錢跟文化程度確實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這時張詩英的旁邊又多了兩個漂亮的姑娘,其中一個的臉蛋和頸項白白嫩嫩,看起來特清純。另一個呢,打扮得特別搶眼,不亞於時裝模特。於遠,不禁多瞟了她們一兩眼。
於遠道:「鑒於原告有調解的意願,庭后我再聯繫一下游厚金,看能不能調解。若……」
卿卿上前打斷於遠道:「法官大人,你坐在上面真的好威風耶!不過,我想問問,詩英姐的錢什麼時候能要回來呀?」
於遠道:「錢既然借出去了,一下子想要回來,哪那麼容易,具體什麼時候不好說。若勝訴,判決后,對方不還,可以強制執行。對方有財產就快,沒財產那就難說了。」
「法官大人,游厚金,他就是個騙子,他騙了詩英姐一百多萬,你今天啥也沒判,這種人夠判刑對嗎?」
於遠道:「這是民事案件,不會判刑的,張詩英不是說跟游厚金是普通朋友嗎,借錢那一段時間兩人關係挺好的。朋友間借錢,即使撒個謊,也不好定罪呀。調解不成,我下周馬上就判,你們不用著急。」
「你是不知道啊,他騙了詩英姐的錢,還……」
蘊靈趕緊上前用手掩住了卿卿的嘴,小聲道:「卿卿,別亂說!」
蘊靈的舉動,讓於遠感覺這案件底下可能有什麼隱情,但人家不願說,於遠也不好意思問。不過,憑於遠的經驗,於遠也猜得到可能涉及到男女關係。
蘊靈道:「於法官,我覺得游厚金,他就是想賴賬,你可要還我們個公道。」
「那是自然。」於遠雖然想多看蘊靈幾眼,但還是忍住了,他說完走出了法庭。
漂亮的女孩自然是養眼的,但明知自己與她不會有交集,除了多看幾眼,又能怎樣呢。於遠只能可惜地搖搖頭,安慰自己別為了多看人家幾眼,被人鄙夷。
於遠大易劍兩歲,已快到而立之年,可他比較宅,至今也沒談過女朋友,他父母親整日催著他找女朋友,聽得他耳朵都生繭了。
幾個人一起走出了法院,蘊靈回頭凝望。
法院的大樓在陽光的照耀下,默默無語地巍峨矗立著,中間懸挂的國徽閃閃發出了光芒。法庭上法槌敲擊的清脆之聲,仍然回想在蘊靈的耳邊。她的父親、母親、哥哥、詩英姐,還有易劍、高東亭、於遠等人的影像在她眼前一一掠過。法律是公平的,權益受到侵犯的人,都被允許來這裡討回公道,對付不講良心的人,也可以到此申訴。弱者在這裡無疑可以得到有力的保護。想到這,她有些覺得易劍好像不如坐在審判台上的高東亭、於遠高尚。她又想到,自己已經來過這裡三回了,這裡好像並不能完全解決她想要解決的糾紛。特別是剛才於遠法官的那些話,相比易劍說得更實在和徹底。她媽的心結、她爸的要求、詩英姐的借款都不會有完美的結果。但是,如果真沒有這個地方,他爸可能會更慘或者會找她媽拚命、游厚金可能還會欺負詩英姐。然而,來到這地方,就得把傷心和不幸的事,說給別人聽,讓自己再感傷一回。
易劍見蘊靈愣在那,拉了一下蘊靈的手,道:「想什麼啊,走吧!」
蘊靈連忙縮回了手,道:「沒什麼,這地方我真的不想再來了。」
「這地方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地方,有那麼不好嗎?我可是一輩子都要在法院進進出出的。」
卿卿道:「我也不想再來這地方了,跟審犯人似的,問七問八,卻沒個結果。依我看,就應該把游厚金那王八蛋押到法庭,暴打他一頓,看他還不還錢,才解氣。」
易劍道:「典型的法盲。」
「哦,律師了不起是吧,我,……我」,卿卿把蘊靈拉到自己的身邊,繼續道,「我叫靈靈再也不理你,看你神氣個啥。」
易劍道:「對不起,一萬個對不起,柳大小姐,都是小人的錯,你大人不計小人過,可別斷了我的光明大道。」
兩人的對話讓張詩英、蘊靈都咧嘴笑了起來。
卿卿道:「惹本姑娘生氣,想道個歉,就完事,沒門。」卿卿轉而對蘊靈道,「靈靈,今兒,他不真誠心做點什麼,你就不要理他哦,咱們可是好姐妹,得一致對外。」
蘊靈笑道:「好,我支持你。」
易劍道:「聖人云,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好,咱認栽。以後再也不敢惹柳姑娘生氣了,可我不知道怎樣表示,才算誠心。你教教我。」
卿卿道:「你不是很了不起嗎,還要我教,先上車,上車后再說。」
一行人上了易劍的小車。小車緩緩地向新藝女裝店開去。
易劍一邊開車一邊道:「我突然有個主意,明日周六,我們一起去東山之巔散散心如何?」
「好啊,好啊!」卿卿忙接道。
蘊靈道:「卿卿,明天我們還要上班呢。」
張詩英道:「沒事,你們去吧,我頂著。」
「詩英姐,你真是太好了!我好久都沒出去玩了。」
「那說好了,明天七點半,我來接你們,張老闆你也一起去吧,就當放鬆一下。」
張詩英道:「店鋪還得有人看著,你們去吧!」
出外遊玩的事就這樣定了下來。卿卿想起了符新晗,可是符新晗還在外地,要過幾日才能回來,所以卿卿只能作罷。
到了新藝女裝店,蘊靈等三人下了車,蘊靈回頭對易劍道:「晚上,等我一起去買東西。」
易劍高興地點點頭。
張詩英的案件,開庭后,游厚金仍然玩失蹤,於遠自然沒能聯繫上他。時間到了,只好下判。該案事實清楚,雖然其中一筆10萬元是現金給付的,但結合張詩英的陳述和借條、手機彩信,可以認定。借條的落款時間為1980年4月5日不符合正常的借條書寫習慣,但該時間明顯違背邏輯,況且有每筆款項交付證據印證,合議庭最終一致認定借款事實成立,支持了張詩英的全部訴訟請求。
游厚金根本沒有還錢的意思,正如易劍預料的那樣,最終張詩英還得申請強制執行。但游厚金也不是省油的燈,這個案件最終不僅僅影響了張詩英,它還影響了好幾個人的命運。
案件的發生是偶然的,但還是那句話,有些偶然的事雖然不怎麼起眼,但人生的起起落落、悲歡離合往往就是這些偶然而又必然相疊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