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打個計程車,也能巧遇兇手?
正在此時,一輛計程車緩緩的行駛了過來,林楠招手攔停了計程車。上車后林楠對著司機說道:「師傅,去江城市刑警大隊。」
司機聽到后,身體略微的一顫,這個細微的變化,卻是讓林楠注意到了。林楠看向前排,司機介紹那欄名字:付波,35歲。暗暗的記了下來。
「好嘞,您坐穩了。」司機平穩了心態,說道。
「您是警官嗎?是來這裡查案嗎?」付波笑著問道。這個時候的他似乎已經平穩了心態。
這句話讓林楠再次警覺了起來,但是林楠還是一臉平靜的說道:「不是,我老婆在刑警隊,我這是過去看我老婆去了,你要知道現在多危險啊?老是出殺人案,我對我老婆可不放心。」
「是啊!」付波也感嘆到,「坐我們計程車的也少了,現在晚上的時候幾乎都拉不上活。大家回家的都特別早。」
「對對,外面不安全,能早點回家就早點回家,尤其是女人之類的。碰上變態什麼的就不好了。」林楠心中越來越疑惑,他已經有些發現這個計程車的不對勁了。他默默的發動了系統帶給他的技能,真兇之眼。眼睛中閃過一絲的火熱,林楠不自覺的的閉上了眼睛,再次睜眼一看。
「我草!」林楠不禁的大叫出聲。因為他看到在付波的頭上顯示著火紅火紅的百分之百。
「怎麼了?先生。」付波看著在後面大叫出聲的林楠不禁好奇的問道。
林楠揮了揮手說道:「沒事,沒事。就是看了個視頻嚇了我一跳。」
「系統,解釋一下這火紅火紅的百分之百是什麼意思?」
「宿主,這是發動真兇之眼之後,會對目標進行一個真兇辨別,是真兇就會顯示紅色的百分比。如果是黃色的,即便不是真兇也跟案件有關係,白色則是不是兇手。」系統解釋道。
那我還查什麼案啊?一個真兇技能甩過去,什麼妖魔鬼怪都現行了。林楠不由暗暗的想到。
「提醒宿主,真兇之眼的技能三天只能使用一次,使用完后將進入冷卻時間,冷卻完才可以使用,系統升級才可以升級技能,縮短技能冷卻時間。」系統已經知道了林楠的想法,終結了林楠只想甩技能的想法。
林楠陷入了沉思,那這麼說來,真兇就是眼前的這個計程車司機了。但知道真兇還不行,還缺乏有利的證據去支撐。
「已經到了。」在林楠沉思的時候,付波打斷了林楠的沉思。
林楠掃碼支付了車費,看著即將離開的計程車,林楠拍了一個照片,把車牌號記了下來。轉身走進了刑警大隊。
空蕩蕩的辦公室,只有寥寥無幾的幾個人在,剩下的人全都出去走訪,查線索去了。林楠去檔案室要來了這幾起案件的卷宗,坐在辦公桌前看了起來,要知道知道了兇手是誰,但證據鏈卻不完善。林楠拿起了第一起受害人的資料看了起來:胡燕,女,34歲,單身獨居,在一家無營業執照的按摩店工作,屍體於2月7日早晨在城郊建設大街馬路邊緣的垃圾桶內發現,此地段白天車流量較大,路口的監控正在維護中,未調查到可疑的車輛及人員。發現地點距離死者家中約30公里。致命傷為頸部的勒傷,致死原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為2月6日晚20:30-22:00,指甲內提取到衣物纖維,死者左耳耳環丟失。
第一嫌疑人為,葉明山(快遞員)男,34歲,單身獨居,高中中途輟學,現任快遞員。
口供:
警方:有目擊者稱你2月6日也就是昨天晚上20:00左右進入過死者鬍子燕所在的小區。
葉明山:她有個包裹讓我給弄丟了,我那天找她商量賠償的問題,但是我去的時候,她不在家,打電話也沒有人接,所以我就離開了。後來去了他們對面那片的小區挨家把貨送完就下班回家了。
.......
通過對葉明山的走訪調查來看,葉明山確實在當時有不在場的證據,但嫌疑依舊沒有被排除。
林楠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但他現在所要做的就是找到這四起案件的相同點和證據出來。林楠走到了黑板前,在黑板上寫了起來,邊看邊寫。
第二起案件,趙曉璐,女,26歲,單身獨居,公司白領,屍體於3月6日清晨在309國道旁一處隱蔽的河邊被發現,該地方偏僻未安裝攝像頭,死者身上並未發現掙扎的痕迹。發現處距離死者家中18公里。死亡時間為3月5日晚20:30-22:00之間,致命傷為頸部的勒傷,死者頭部後腦勺有一處明顯的擊打傷,可引起暈厥,但不致命,左腳鞋子丟失。
第一嫌疑人為馬俊(外賣員)男,27歲,半年前來城裡務工。
口供:
保安口供:3月5日晚上八點多他來小區送過餐,但是走路有點晃,像是喝醉酒了,撞到我們小區的住戶,沒道歉就走了。
出租屋:房間力搜出了數張偷拍趙曉璐的照片,廁所垃圾桶里有數只使用過的針管。
簡訊記錄:
馬俊:小路我是真的喜歡你的啊,只要你答應和我在一起我什麼都給你。
趙曉璐:你洗把臉照照鏡子看看你那屌絲樣,別痴心妄想了!我警告你,你再來我家樓下,我就報警了。
經調查,馬俊為癮君子,已經暫時收押到了拘留所,不排除吸毒后殺人。
楊萍,女,30歲,全職太太,遇害當天與丈夫吵架,離家出走後失蹤。屍體於5月13日早上被發現於城鄉公路旁的農用推車中,該地空曠開闊靠近農村,並未配備監控設備。推車附近並無掙扎痕迹,但在不遠處發現了明顯掙扎以及拖拽的痕迹。發現地點距離死者家中約23公里。死亡時間5月12日晚21:30-23:00之間。致死原因為頭部左側多次遭受鈍器擊打,導致的顱內出血死亡,兇器推測為石塊,死者身上有明顯的反抗痕迹,雙手手指被石塊擊爛,丟失右腳高跟鞋。
有目擊者稱,曾看到一名男子在和楊萍在小區門口說話,隨後兩人一前一後離開。經監控調查,該男子是楊萍的鄰居,並且該男子有多次猥褻女子和騷擾楊萍的經歷。也發現該男子也經常性的出入胡燕所在的按摩店,遂列為案件嫌疑人。
該案第一嫌疑人:楊興(無業游民)男,35歲,初中畢業后在家鄉打工,因與父母起爭執,兩個月前來到城裡,目前處於無業狀態。
林楠手指飛快的在黑板上畫著人物線,這幾個人都不是兇手,兇手知道,林楠知道,但是其他人不知道。如何讓其他人帶入到這邊,還需要自己的引導,總不能告訴他們說,我知道兇手是誰吧?但又拿不出證據來,這怎麼說?
林楠的腦袋快速的轉著,當他已經想好辦法,準備去找蕭揚說的時候,卻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自己的周圍已經站滿了人,每個人都目瞪口呆的看著林楠,林楠回頭看了一下黑板,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把整塊黑板寫的是密密麻麻。
林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我回來的早,沒事了,就研究了研究這幾起案件。」
蕭揚表情很嚴肅的說:「沒事,你可以把你的思路說一下,本來這案卷就是想讓你看的,你先看了,有自己的思路這很好。你可以給我們大家說一下子嗎?」
林楠點了點頭說:「這是一起變態殺人案,一般變態殺人案都會有以下幾個特徵,第一點,通常為單個人作案,作案人心理嚴重扭曲,通過不斷殺人來滿足其變態的心理或生理需求。
第二點,作案時間兼具規律性和隨意性。選擇什麼時間作案取決於作案人對作案環境的認識,包括在什麼時間容易得手且不被人發現,什麼時間作案后能安全迅速的離開現場等,一旦形成慣勢就很難改變。
第三點,侵害對象具有相似性。變態殺人案件一般沒有明確的殺人目標,被害人是和他毫無關係的某個陌生人,誰會成為作案人的侵害對象其實是偶然的,作案人只對某類被害人感興趣,被害人對於作案人來講與其說是活生生的人不如說是具有某種象徵意義的符號或物件。
第四點,作案地點分佈具有規律性,變態殺人的犯罪人殺害被害人的過程較長,往往歷時數小時。這就決定其必然是對周圍的環境比較熟悉,能找到適合的場所,犯罪人在對作案地點上的選擇,一方面要考慮到有利於順利完成犯罪行為,減少被發現的風險,另一方面要體現出犯罪人的獨特嗜好。
第五點,作案手段具有習慣性,穩定性。作案手段殘忍,伴有碎屍或奸屍行為,由於變態殺手的作案手段、方法具有習慣性和穩定性的特點,在系列殺人案件現場遺留的痕迹和物品中,它們在數量、特徵和種類等方面具有相對穩定的特點,而且這類案件一般都是系列性的,等等。
因此,變態殺人案件往往缺乏有力的物質證據,而行為證據豐富;被害人和作案人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使得案件無明確的因果關係,也就難以確定偵查方向和範圍,加大了破案的難度。常規的偵查方法很難應付這類案件。
通過幾處案發或拋屍地點可發現,幾處地點都位於公路附近,都不具備監控,且幾處地點的分佈較遠,並不在同一範圍。可以推斷出兇手具有轎車等交通工具且對當地道路十分熟悉。
在作案時間上明顯有著一定的規律,基本上是保持一個月一起,但在4月份並未有過作案,推測該月可能兇手遇到了特殊變故導致沒辦法進行作案。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第四起案件的被害人,身上也肯定少了某些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