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蠻夷遷居令(一)
隨著兵工廠、綜合鋼鐵生產廠,造船廠等一系列大型軍工產業的建立和投入生產。
南洋督衛府開始不斷地加大對於呂宋島各種礦產資源的開採和利用。
整個呂宋島,勞動力的缺口也變得越來越大,呂宋島上的六十萬華人已經滿足不了新增產業的需求,特別是一些比較危險的資源開採行業,督衛府明文規定華人不得參於這些極度危險的工作,甚至不惜放棄開釆某些緊缺的礦產資源,改為在系統商城花錢購買。
直到工業部創造性的提出利用土著原住民進行危險的資源開採工作,其中延吉安部落的戰俘就成了第一批實驗品。
事實證明,免費的土著人勞工實在太好用了,不用發給他們工錢,只需要讓他們每天勉強吃飽飯就行了,更重要的是資源開釆過程中,即使出了礦難事故,也沒人會在意消耗品的損失。
這好用的工具人,讓所有的華人礦主都欣喜若狂,他們終於可以毫無顧忌地開發那些危險的礦場了。
土著人的勞工市場迅速繁盛起來,市面上那些強壯的土著勞工全都成了搶手貨。
像阿達這樣被俘虜的土著人勞工,變得越來越多,他們的部族或者因為曾經傷害過華人百姓,或者頭鐵的自認為還是原來地域的老大,不肯服從督衛府下派官員的管教,最後全都被強大的華人軍隊直接滅族。殘存的土著都被賣給華人礦主,當成免費的勞動力消耗殆盡。
整個呂宋島上,在1693年以前,當地土著人還有五百餘萬,50年後,當地的土著人下降到不足十萬人,許多土著部族都消然無聲地消失到歷史長河之中。
不過在華人聚集的三座城市周圍,敢於和華人作對的土著人部族越來越少了,督衛府又不能無故發動戰爭,直到一個名叫李強的華人提出了一個天才的想法。
《蠻夷遷居令》
「一、自本令簽發日起,所有居住在呂宋島上的土著部落,必須遵照南洋督衛府的規定,限定時間內將部落位置遷居到督衛府指定的區域內。」
「二、遷居到指定區域內的土著部落,不得無故離開限定區域,在限定區域外活動的土著必須持有特別通行證,或者是南洋督衛府名下產業的工作人員。」
「三、任何不遵從蠻夷遷居令的土著部落將不再受南洋督衛府的保護,任何團體和個人可以不受任何懲罰地消除不受督衛府保護的土著部落,這期間所獲得的財富和土著人囗,歸團體和個人所有!」
「四、被團體和個人俘虜的土著允許進入勞工市場進行買賣,南洋督衛府擁有優先購買權!」
「五、任何個人或團體不得隨意傷害被買賣的土著勞工,如果造成土著勞工死亡,個人或團體必須賠付其主人五百漢元。」
《蠻夷遷居令》的頒布,對於生活在呂宋島上的土著原住民無疑是一場巨大的災難,他們不得不遷家帶囗,離開自己祖輩們世代生活的土地,遷居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
南洋督衛府劃定土著居住的地方,往往周圍都存在一個或幾個等待開採的礦場,這些遷居過來的土著原住民,他們沒有任何的土地資源,又不能隨意地離開限制區,為了生存,不得不進入礦場成為一名辛苦的礦工,賺取微薄的收入,養活自己和家人。
其實這些生活在限制區的原住民還是比較幸運的,至少他們不必擔心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為華人礦主工作,至少還能掙到可以糊口的工錢。
那些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遷入指定區域的土著部落可就慘了,失去了南洋督衛府明面上的法律保護,任何個人和團體都可以隨意的獵殺他們,而不用背負任何的法律責任。
大量的漢人和華人武裝湧入深山密林,尋找那些與世隔絕的土著部落作為獵捕對象。
如果土著部落過於強大,他們會通知當地的駐軍部隊,駐軍部隊攻破土著部落後會分給他們一定數額的戰利品。
這些個人武裝對於當地原住民來講甚至比正規軍隊還要恐怖,原住民都害怕稱這些獵捕他們的凶神為「獵頭人」,甚至在詛咒自己的敵人時,都會希望對方出門會遇到可怕的「獵頭人」。
鄭凱是一支「獵頭人」武裝的首領,他是一名漢人,原本是海軍陸戰隊的預備役士兵,在陸戰隊攻陷馬尼拉港口時,因為沖得太快了,大腿不幸被流彈擊中,傷到了神經,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不得不從部隊退役。
原本他複員后被任命為馬尼拉城東城區的警察局長,不過鄭凱這個人並不喜歡過於安逸的生活。
督衛府頒布《蠻夷遷居令》后,放開了組建個人武裝的限制,鄭凱就帶著警局裡面幾個喜歡冒險生活的年輕華人同事,一起申請組建了一支傭兵團體,成為了專門捕獲土著人的「獵頭人」。
因為鄭凱的團隊成員都是經過軍事訓練的精英,再加上靠著鄭凱以前在軍隊的關係,能夠購買到一批別的團隊買不到的先進武器,所以鄭凱組建的這個只有五十人的傭兵小隊,有著非常耀眼的戰績,半年多來一共俘獲了一千多名土著,在整個呂宋島傭兵圈子裡面都小有名氣。
面前的這片雨林實在太荒蕪了,雜草叢生,最離譜的是,在這片茂密的灌木叢中,還長滿了各式各樣的藤蔓,幾乎把所有的路都封死了。
鄭凱看著身前幾乎看不到任何空隙的茂盛雨林,皺著眉頭說道:「李小毛,你確定這個鬼地方真得有土著人生活在裡面?!」
李小毛撓了撓後腦勺,有些不確定地說道:「應該有吧,鄭大哥!這個消息可是我用了五十斤玉米面從限制區的一名土著酋長那裡換來的,他可是信誓旦旦的告訴我,在這片雨林深處,世代生活著一個叫作巴葛的小部落,人囗只有不到二百人,他應該清楚欺騙我們的後果,除非他不想要自己和家人的性命了!」
李小毛原本是華人獨立三團的一名士兵,為了給妹妹報仇,他私自違反軍紀,沒有經過任何申報,就私帶槍械前去延吉安部落報仇,打死了部落酋長的兒子。
最後在十幾名延吉安部落的獵手追殺中逃出生天,李小毛原本可以編個理由矇混過關的,可是他不想連累自己的班長,交代了所有實情。
雖然李小毛嚴重違反了軍紀,但是鑒於他認罪態度良好,並且所在部隊三連的所有戰友聯名為他求情,最後判處他取消軍籍,退伍為民的處罰。
李小毛退伍后,經連長黃達的介紹,進入張凱的傭兵團,成為了一名獵頭人,他現在擔任傭兵小隊的偵察兵兼狙擊手。
憑藉自己這個小隊裝備的武器裝備,應該不會出什麼大問題,鄭凱心中暗想到。
鄭凱可是憑藉在軍隊的關係,弄來不少先進武器,就連兵工廠自主研發的93式散彈槍,都一口氣購買了二十多把,這種威力巨大的自衛武器,雖然射程不遠,但配合內含12枚鉛彈的常規霰彈使用,在雨林中的威力顯著,根本就不是那些拿著短小弓箭的土著人所能對抗的。
「全體都有,進入雨林!」鄭凱大手一揮,說道:「大家都小心些,把褲腿和衣領紮緊,注意腳下和頭頂,雨林中最危險的是那些蚊蟲蛇蟻!」
「李小毛,你帶幾名隊員走在前面,用砍刀為大家開出一條路來!」
「明白,隊長!」李小毛回應道。
眾人拿好各自的武器裝備,順著前鋒小隊開出的路徑向雨林深處走去。
眾人小心翼翼地闖入了這個神秘的未知世界,一片片雨霧瀰漫,一顆顆參天大樹高聳不見其端,綠葉般的新意盎然升起,一處處水窪隨處可見,午後的陽光驀然間從樹縫之間穿插而入,照在一塊塊淺淺的水窪之上,恰是一塊塊白玉盤,瑩壁生輝。
優越的自然條件,茂密的熱帶森林及其多層次的特殊結構,則為各種野生動物提供了豐富食物來源和棲息繁衍環境,各種色彩斑斕的昆蟲在雨林中隨處可見,沒有人敢小看這些個頭細小的傢伙,一不小心被它們咬上一囗,很有可能就會立即致命!
隊伍在雨林中艱難跋涉了二個多小時,在前面探路的李小毛突然走回來了,他來到鄭凱身邊,低聲說道:「隊長,前方二公裡外真得有一個土著人部落,只是人口有些出入,足足有三百多人!」
鄭凱沒有想到在這麼一個鬼地方還真得生活著一群原始的土著人,看來這次沒有白來。
至於土著人的數量比估計的多出一百多人,鄭凱一點都不在意,就憑那些土著人手中的落後武器,就算再多上一百人,只要戰術適當,完全可以輕易打敗他們。
「李小毛,通知下去,所有人原地休息半個小時,然後就去端了那個土著人部落,今天我們大家說不定又能大賺一筆了!」
鄭凱的嘴角不由地露出一絲笑意,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自由自在,肆意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