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114.
畢業后的日子過得很快。
不知不覺地,孟聽雨入職兩年,也成為了新人口中的前輩。對這份工作的熱忱依然不變,前世在電視台遇到的種種,現在也一樣會出現在她的生活中,只是她多了這麼多年的閱歷,能憑著自己的能力處理好,倒也沒給她帶來負面影響。
人總不能在一個地方摔倒兩次。
徐朝宗也擴大了他的事業版圖,比起前世,他還是有野心,但顯然也從容了許多,對一些應酬場合也沒了興緻,能推就推。
閑余時間,他也更願意呆在家裡。
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算不上清閑,遇到重要的外地項目,也需要他本人過去。
這是他在外地出差的第十天。
王遠博都能感覺到他的情緒遠沒有剛來時那樣放鬆,以為是項目出了什麼他不知道的問題,晚上敲開了酒店房門,直接問他:「是不是劉鋒有問題?我看你今天有點不對。」
徐朝宗雙手交握放在書桌上,神情嚴肅。
王遠博暗道不好,他以為自己已經練就了火眼金睛,沒想到對方真有問題,他居然還沒看出來!比起老徐,他還嫩得很。
「老徐?」
王遠博見他不吭聲,又試探著喊了一句。
徐朝宗回過神來,看向王遠博,說道:「下一次開會是周四,今天周一,我明天回燕市一趟,等周四早上我再過來。」
王遠博緊張不已:「回燕市?這麼趕?」
徐朝宗嗯了聲:「這邊的事情都交待好了,與其在這裡等著,不如我回去一趟,你在這裡站好崗,辛苦了。」
「到底什麼問題啊!!」王遠博不想跟他兜圈子了,一臉急切地問,「劉鋒究竟有什麼問題?!」
徐朝宗微微疑惑地看他:「劉鋒?他很好,項目也沒有問題。」
前世他就跟這個人合作過,相當愉快。
這輩子沒有刻意,但還是成為了合作夥伴。
王遠博:「那你回燕市做什麼?!」
徐朝宗愣了幾秒,修長的手指點了點手機屏幕,淡聲道:「天氣預報顯示明天或者後天燕市下雪。」
這是燕市今年的第一場雪。
房間里寂靜無聲。
王遠博一臉猝不及防的愕然。
反應過來后,他大罵:「徐朝宗,我艹你大爺!」
燕市下雪有什麼呢?
用腳趾頭想,都猜得到絕對很孟聽雨有關。
果然應了當時的猜測。
徐朝宗的戀愛病並沒有隨著追到了孟聽雨而好轉。他簡直就是晚期患者。
都戀愛兩年多了還沒好!
王遠博很快平靜下來: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他。
更何況,徐朝宗工作能力沒得說,早就將這邊的一切都安排妥當,即便這時候回燕市,除了徐朝宗本人在奔波路上辛苦一點以外,也沒有任何影響。
但他還是想仰天長嘆:徐朝宗你大爺的!
*
徐朝宗下車后,並沒有急著往家趕,在路過花店時心情不錯,還買了一束花。
這是孟聽雨的習慣,只要她有空,只要她記起來,她每周都會買一束花哼著輕快活潑的音調回家,悠閑坐在茶几前剪掉多餘的花枝,一臉愉悅地將花朵插進花瓶中。
她的快樂如此簡單。
時間長了,他也習慣在家裡看到鮮艷欲滴的花朵。
從花店出來,他又穿過一條街,來到一家口碑極好的老字號門店,買了一隻噴香四溢的烤雞。這才心滿意足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打開門,屋裡一片漆黑。
顯而易見,她還沒回家。
他沒猶豫,撥通了她的號碼,那頭很快接通。
伴隨著一陣噼里啪啦的鍵盤聲,她含糊地問:「幹嘛呀~」
「還沒下班?」他環顧屋子一圈,問道。
「沒呢。」
孟聽雨還在社裡,跟另一個新人一起,「有工作沒忙完,在社裡加班。」
他想給她一個驚喜,這時候也沒誠實交待他已經到家,而是順著她的話,語氣自然地問她,「那你要忙多久?」
這樣的對話,在過去他出差時幾乎每天都會重複。
她正沉浸在工作中,也沒想太多,隨口回道:「放心,不會忙到很晚,差不多還有半個多小時吧。」
這就是住得近的優勢了。
加班到這個點也不會很煩躁,畢竟忙完后,只要穿過兩條街就能到家啦。
如果要坐一個多小時的車,那她的心情肯定不會像現在這樣輕鬆。
沒人喜歡加班。
「那好。」知道她在工作,他也不會耽誤她,「你到家後記得給我打個電話。」
「嗯嗯。」她在掛電話前,想到什麼,探頭看了一眼同事,見對方沒注意到她這邊,她才捂著手機,對著那頭mua了一下。
他頓了頓,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專心工作,早點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掛了電話后,他算著她的時間,也沒著急出門。從家裡到她社裡,走過去也才十分鐘。
將烤雞放進鍋里,又把花隨手放茶几上。
他不太會剪掉花枝,剪壞了她回來又要罵他。
去了書房開電腦,他也沒閑著,看了一眼郵箱,效率極高地處理了待完成的事項后,見時間差不多了,這才出門去接她下班。
辦公室里的孟聽雨伸了個懶腰,同事過來等她一起下班。
按了電梯,電梯緩緩而上。
同事好奇問道:「聽雨姐,聽他們說,你家就在這附近是嗎?」
「嗯。」孟聽雨說了小區名字。
「那好近哦!太幸福了,我每天通勤時間都得兩個多小時~感覺天天都睡不夠……」
「對了對了,他們說,你男朋友好帥,還是一個學校的呢。」
電梯門開了。
兩人進去,孟聽雨按了一樓后,才淺笑著回道:「沒那麼誇張,不過我們的確是同一個大學的,認識很久了。」
畢竟也只是同事,這個問題也不可能聊得太深,從電梯出來,同事正想約她在附近吃個宵夜時,突然一道身影闖入到了視線中。
年輕的男人穿著剪裁得體的黑色大衣,身姿修長挺拔,五官俊朗,氣質卻偏冷硬,在看到孟聽雨時,整張臉,不,整個人都柔和了。
他眼裡也只看得到她,步伐沉穩地朝她而來。
自然而然地伸手。
她在驚訝之後,又陷入驚喜中,也順手將手中的包遞給他。
好像這樣的動作已經重複了無數次。
「小趙,這是我男朋友。」
她顧及著旁邊的同事才沒衝進他的懷抱中,如果這會兒就親密無間,當別人不存在,那也太不禮貌了。
他知道她的顧慮,也只是從容耐心地站在一邊,禮貌客氣地頷首,算是打了招呼。
「朝宗,這是我同事小趙。」
小趙瞪圓了眼睛。
聽雨姐說什麼來著?
什麼叫沒那麼誇張,明明聽雨姐的男朋友這麼帥!兩個人站在一起般配極了,十分養眼!
寒暄之後,小趙也急著回家,看到路邊有計程車經過,慌忙說了再見后百米衝刺過去,可顧不上再看帥哥美女,計程車司機這一刻更有魅力。
等小趙坐著計程車離開后,孟聽雨才收回視線看向徐朝宗。
他已經張開手臂,就等著她抱個滿懷。
其實他現在有一點滑稽,手裡還提著她的包。
她眼裡也都是他,好像這一晚夜空中不見了的星星都在她的眼中。
這一刻的驚喜,也不比剛剛見到他時少,她衝進懷裡,環住他的脖頸,覺得不夠,又稍稍退開,再次抱緊他。
「你怎麼回來了,不是說要下個星期才能回嗎?」
她踮腳,被他摟著,語氣輕快地問。
「提前有事回來一趟。」
他也高興,乾脆抱起她,轉了一圈。
還嫌不夠,一直問她,「高興嗎?驚喜嗎?」
當然是特別高興,特別驚喜!
回去的路上,她也嘰嘰喳喳跟他說著最近發生的事,被他牽著揣進大衣口袋的手也很暖和。
「對了,我們去買只烤雞好不好,這個點還沒關門。」
雖然他出差的這十天里,他們每天都會通電話,他還沒回時,她也沒覺得很想念,此時此刻他就在她身邊,想念才一股腦全部湧上心頭。
徐朝宗語氣得意幼稚:「買了,在家裡鍋中等你。」
看。
他有多了解她,連她今天想吃什麼都知道。
徐朝宗就是最最最喜歡孟聽雨的那個人。
初雪有什麼意義呢?
他想,他已經明白她、了解她。
不是下雪有多浪漫,不是這個日子有多特殊值得被紀念,而是想跟對方在一起,不需要做多麼轟轟烈烈的事。
孟聽雨笑逐顏開。
加班的疲倦瞬間被一掃而空。
一點兒都不累,也不困了。
一路閑聊快走到小區時,居然有雪花落在她的眼睫毛上,冰冰涼涼的,還以為是錯覺,直到伸出手接住雪花,她才驚訝道:「徐朝宗,下雪了。」
他語氣比較淡定:「是啊。」
加過班的腦子比較遲鈍,等快到家時,她才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這就是他說的有事吧?
「徐朝宗,今天我心情好,允許你提一個不那麼過分的要求~」
「真的?那?」
「不該想的別想。」
一聲失望的嘆息。
「拖地半年。」
「過分了。」
「陪我晨跑三個月。」
「這個更過分!」
「給我按摩一年,每次不能少於半個小時。」
「徐朝宗,我現在心情可能沒那麼好了~」
「親我一下。」
兩人站在玄關處,徐朝宗反手關上門,他伸手制止了她開燈,攥住她的手,也順勢將她困在牆壁與身軀之間,屋子裡一片漆黑,只有兩人的呼吸聲纏繞。
沒有掠奪與探索,他所有的思念,都化成了落在額頭上的一個輕吻。:,,.